收藏 分享(赏)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156506 上传时间:2018-09-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1860年代至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860 年代至 1940 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1)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延续到民国时代,地主由乡村向城镇的移居,可以说是一股不大不小、不急不慢的潮流。学术界关于这一现象对农村土地使用方式的影响作出了合乎逻辑和实际的解释;但是对离乡城居地主个人生活的变化则语亦不详,而追求生活享乐则是对他们最为概括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一程式化的看法失之研究的笼统,因此希望通过个案的分析,对乡居、镇居和城居地主日常生活的社会和空间范围的比较研究,探讨发生在离乡地主身上的真实变化,这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地主离乡这一现象可能有一定的启示。一、资料说明关于研究资料, 颐贞楼日记手稿本一册,现存吴江图书馆古籍部,记录时

2、间从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四月十六日,记录地点为吴江同里镇。 日记未署名,笔者以日记中提到的人物为线索,走访了目前唯一健在的退居同里镇的王稼冬老先生,在当地热心人士王师夷先生的帮助下,我们从王家栋老先生那里获得了有关的信息。日记作者,姓金,名明远,字仲禹,号东柳醉侯,同里人,是一个拥有田地千亩上下的地主。40 年代初,他由同里镇北边的章家浜金氏老宅,举家迁居镇区东柳圩,并在此建造了镇上第一座二层西式小楼一一颐贞楼。本册日记是他移居颐贞楼期间,在同里镇上三个多月的生活日记,反映了镇居地主的日常生活。柳兆薰日记 ,见于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 年出版的太平天国史料专辑 。记录时间从咸丰十年

3、三月到同治四年闰五月,记录地点有吴江黎里大胜港村和上海县两处。柳兆薰又名时安,或莳庵,为吴江汾湖柳氏第九世子孙,近代著名进步人士柳亚子的曾祖父,据说明 ,他拥有土地三四千亩,又据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推算,其土地合计共有 2740 余亩。柳兆薰自祖父柳王秀起迁居大胜港村,是一个乡居地主;但是,在太平天国占领吴江期间的同治元年七月,柳兆薰举家离开大胜港村避居上海,在上海他至少呆到了同治二年三月,又做了一把城居地主。虽然在上海,他以暂住区别于常住,即不同于相对固定的城居地主,但这种不同可能更多地表现在对未来某些事务的抉择上,而日常的生活方式与一般的离乡城居地主不致有太大的差别,而乡居与城居发生在同一个

4、人身上反而可以形成更为鲜明的对照。因此,他在大胜港村的日记反映了乡居地主的日常生活;同样,他在上海的日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居地主的日常生活。太平天国史料专辑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第 98 页。稻田清一著,张桦译清末江南一乡村地主生活空间的范围和结构 ,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NO2,1996。关于研究时段,由于颐贞楼日记只留下了民国三十三年最初 107 天的记录,这就给我们的研究规定了一个时间期限。考虑到比较研究的对象在时间跨度上的相对一致和时节内涵上的相对一致,有助于研究的内容更具可比性,加上传统社会时期年月四时季节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我们对柳兆薰日记作了如下的取舍:咸丰十年十二

5、月六日至咸丰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这 107 天的日记为分析柳兆薰乡居时的主要依据;同治元年十二月六日至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这 107 天的日记为分析柳兆薰城居的主要依据。上述研究的时限虽然略显短促,但是传统时代,无论在乡村、市镇还是县城,一年的年终和年初这一段时间,人们日常生活的季节性特征是比较明显的,表现为这一段时间个人和家庭日常事务的数量占其全年日常事务数量的比重较高,这多少可以弥补研究时限过短所带来的缺陷,加之比较的各方在时间口径上的一致,因此这不至于对研究的结果带来太大的偏差。以上三个时段便是本文以下有关比较分析时相关数据的统计范围。关于研究的时点,上述三段日记涉及两个时点,即 19世纪

6、 60 年代和 20 世纪 40 年代。其间虽然相隔了 80 年,但从当时江南乃至于全国的情况来看,乡村、市镇乃至于城市各自的生活方式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变化只是发生于在这些不同性质的社区移居的人们身上。因此,研究时点上的间隔不至于成为影响本文有关问题的因素。二、社会范围我们先从日常活动的交往对象这一角度入手,我们对与作者直接交往的人员以及交往次数作了统计,见表一。表中第二纵栏数据显示,交往对象中,有亲戚关系的人所占的比重从大到小依次为乡居时的柳兆薰、镇居的金仲禹和城居时的柳兆薰。其中乡居地主的交往对象中亲戚所占的比重高达 48,接近一半;而与镇居和城居地主的交往对象中亲戚所占的比重不仅大致相

7、同,而且均有大幅度的下降,已不足五分之一。可见,在交往对象上,亲戚与非亲戚这一属性在乡居与镇居地主身上具有十分显著的差异。表中第三纵栏的数据显示了交往频繁程度在有亲戚与非亲戚属性关系对象上的异同。三处地主与交往对象在交往次数方面均一致地表现为有亲戚关系的高于没有亲戚关系的,但其中的差异程度似乎无法从表中的数据清晰地反映出来,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的数量分析有所发现。通过计算交往次数在这两类对象上的相对变异指标,我们得出这一指标在各组的表现依次为 O50、103 和 O52,这组数据表明,乡居地主和城居地主,其人均交往次数在亲戚和非亲戚之间的离散程度大致相等,约为各自总人均交往次数的半个单位;而镇居

8、地主的这一指标数值与他们有显著的不同,为其总人均交往次数的一倍有余。将第三栏的数据与第二栏的数据结合起来分析,我们先来看柳兆薰,城居与乡居相比较,其交往对象的范围尽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乡居时接近一半的亲戚变化为城居时四成多的非亲戚,其交往的频数也略有变化,由乡居时的人均 26 次增加到城居时的人均 31 次,但是其与亲戚与非亲戚之间的交往差异却几乎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城居时人均交往次数的提高在亲戚与非亲戚之间是均衡分布的,这表明,其交往范围的变化并没有进一步引起交往程度在不同交往对象之间的变化。我们再来看镇居的金仲禹,其交往对象的亲戚比重与乡居的柳兆薰有很大的不同,与城居的柳兆薰则大致相

9、同,即不足 20,其交往的频数也基本接近于城居时的柳兆薰,也就是说,金氏交往对象的范围和人均交往次数均与城居柳氏相近,与乡居柳氏相去甚远。但是,镇居这一组中,反映人均交往次数在亲戚与非亲戚这两类交往对象上差异程度的上述相对变异指标,与乡居和城居这两组均不同,这一指标数值,前者比后两者高出了一倍,表明交往的强度在亲戚与非亲戚之间有较大的离散性。我们可以略带夸张地说,镇居的金仲禹,与亲戚进行频繁的交往,与非亲戚却只作一面之交。这种现象表明,与乡居地主相比较,镇居地主的交往对象显著地以非亲戚为主体,这或者可以说是其交往对象由亲戚向非亲戚扩展,但是,在亲戚与非亲戚关系上却形成了强度显著不同的交往圈,即亲戚间的强交往和非亲戚间的弱交往。(作者:3COME 未知本文来源于爬虫自动抓取,如有侵犯权益请联系 service立即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大学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