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
2、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
3、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4、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11、承诺书。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
5、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变更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公司增设注销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成 员清算组负 责 人 联系电话其 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
6、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5联络员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