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与 公司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 有限责任公司,特设立本合同。第二章 出资双方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 ,职务: 法定地址: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 ,职务: 法定地址: 第三章 设立公司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 市设立 公司。地址: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风险;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和损失。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公司的宗旨:公司的经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注
2、册资金 元。甲方以 作为出资,占投资总额 %。乙方以 作为出资,占投资总额 %。其中现金 元,设备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需经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其转让无效。第五章 双方责任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其他款项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甲方:乙方:第六章 董事会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