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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重点指标解释及常见错误举例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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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卫生统计重点指标解释及常见错误举例,2017,重点指标解析,常见错误举例,常见错误举例, 2016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制度, 2017 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试行稿),医疗卫生机构年报,2.卫生人员,3.医疗床位,4.房屋面积,年 报调查内容,5.医疗设备,6.收入支出,8.医疗服务,9.公共卫生,10.分科情况,11.中医特色,7.资产负债,1.基本情况,12.其他,报送依据,不要求报送机构,分支机构,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依据;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其他

2、医疗卫生机构以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依据。,对于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依据。,有证:能分开则分开,不能分开则填报第一项(基本情况),其他数字计入上级单位中;医院的分支机构为基层机构,必须单独报送。 无证:计入上级单位中。,卫生新闻出版社、卫生社会团体、药品检定所;高中等医药院校本部(附属医院除外);卫生行政机关;军队医疗卫生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统计界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新增) 1.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校验码组成,引用GB/T 11714。组织机构代码为每一单位始终不变的、唯一法定代码,除代表某

3、一机构外,无任何其他含义。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机构代码称为法人代码。 2. GB/T 11714规定“PDY00001- PDY99999”为自定义区,供各行业编制内部组织机构代码用,由卫生行政部门赋予。 3.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构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9-17位代码 4.同一县(区、市)辖区不能重复。,卫生机构(组织)代码(22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组织机构代码: 两者保持一致 按照GB11714编码,参考: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2.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22位)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行政区划代码: 两者保持一致 按照GB2260编码,参考: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2.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22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参考: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2.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22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1.基本情况(1-1表),11 机构属性代码 从机构管理自动获取,机构无法填写; 由卫计局维护; 机构属性

5、代码由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确定; 机构信息更改后,先同步数据后,再报送年报; 分析汇总中分类的依据,119 是否分支机构 1.定义: 取得执业(登记)证书,要求填报年报,数据建议独立报送 未取得执业(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不要求报数,数据计入上级单位中 2.填报要求: 总原则:不重不漏,能分则分 分支机构如果是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必须分开报送 医院分支机构如果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允许合并报送,建议能分开的尽量分开,新增 :是否有第二名称 1201 第二名称为:1医院,2社区中心,3社区站,4卫生院,

6、5门诊部所,6其他,新增 : 1191 上级机构,1个机构2个牌子的情况参考下表要求填报,修改 : 121 主院地址,新增 : 1241 主院地理位置 1242 分院(非分支机构)地址 1243 分院(非分支机构)地址 1244 分院(非分支机构)地理位置,修改 : 121 主院地址,新增 : 1211 主院地理位置 1212 分院1(非分支机构)地址 1213 分院2(非分支机构)地址分院1(非分支机构)地理位置分院2(非分支机构)地理位置,1212、1213 重点专科 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 包含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

7、数值一般不低于上年,1.基本情况(1-1表),是否达到建设标准 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原卫生部下发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审核达标(包括业务用房面积和设备配置)的各类机构数, 不含专科医院(未出台建设标准) 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一般视为达到建设标准 今年情况一般不差于去年情况(去年为是,今年一般也为是),1.基本情况(1-1表),延伸: 基础建设达标率,基本医保定点机构 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全省已取消新农合,1.基本情况(1-1表),1222 药房总数 包括

8、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中药房 填写原则:不重不漏,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一起只填其中一个,一个药房只统计一次,12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的医疗行业医院,诊所,社区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单位发放的一种执业许可证。,1.基本情况(1-1表),1224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口(限开展机构填报) 摸清辖区内被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建立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开展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巡查,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相关工作,2.人员数,2.0 编制人数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填报 要求政府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含机关医务室)填报 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不填编制人数。 2.0.1

9、在编人数 指占用编制的在岗职工数,即在编在岗人数。,2.1 在岗职工数 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包括在编及合同制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如护士、医师等) 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 多点执业医师一律计入第1执业单位在岗职工数,不再计入第2、3执业单位在岗职工数,2.人员数,2.1.1 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2.1.1.1

10、、2.1.1.2、2.1.1.3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卫生监督员 一律按取得医师、护士、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或监督工作的人数统计 不包括取得执业证书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2.1.1.2.5.1、2.1.1.2.5.2 全科医生数 注册为 全科医学专业 的人数:指医疗卫生机构中取得执业(助理)师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人数,包括拥有多项执业范围,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人 数。 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全科转岗培训、 骨干培训、 岗位培训和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 (助理 )医师之和,不包

11、括取得合格证书已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 ,不得重复统计 。 全科医师数应该与人力表全科医师数个案一致,培训合格且注册为全科医师的不再统计为培训合格人数(不重不漏)。,2.人员数,延伸: 每千人口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全科医生数 医护比,2.1.1.9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药剂员、检验员、护理员等。见习医师(士)指毕业于高中等院校医学专业但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和医士。,2.1.2 其他技术人员 指从事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科研、教学等技术工作的非卫生专业人员。,2.人员数,2.1.3 管理人员 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

12、 包括从事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2.1.4 工勤技能人员 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2.人员数,2.4(2.4.1、2.4.2) 年内人员流动情况:流入和流出 流入: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其他卫生机构调入;非卫生机构调入;军转人员;其他 流出:调往其他卫生机构;考取研究生;

13、出国留学;退休;辞职(辞退);自然减员(不含退休);其他,2.人员数,3.0 编制床位:由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3.1 实有床位 指年底固定实有床位数 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床位。 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3.床位,3.2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 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半年以内)。,延伸: 每千人口床位数,3.3

14、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指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住院人数)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加床在内 不包括家庭病床占用床日数 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 按实际占用床位1天进行统计,同时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1人。,3.4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总和 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3.床位,延伸: 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00 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基本建设、设备各项指标解释与综合医

15、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建设标准一致。危房面积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4.1 房屋建筑面积:指单位购建且有产权证和正在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租房面积。 4.2 租房面积: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无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无论其是否缴纳租金,均计入租房面积。,4.2.1 业务用房面积:指医疗卫生机构除职工住宅之外的所有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医疗服务(急诊、门诊、住院、医技)、公共卫生服务、医学教育与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4.房屋及基本建设,万元以上设备 包括医疗设备、后勤设备等在内的全部万元以上设备。 按设备购买价格(包括设备原值和设备

16、安装等辅助费用)统计。 万元以上设备价值一般不低于固定资产值,5.设备,非营利性医院各项指标解释与2010年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一致; 营利性医院与企业会计制度一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2010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一致;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一致。,6.收入与费用,6.1.1 医疗收入中包括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为实际医疗收费。,收入与费用 数据直接取财务报表 医院:国卫财02-15表 基层:国卫财16-23表,6.收入与费用,延伸: 费用增长率(总额增长率、次均费用的增长率) 次均费用 医疗收入构成:药品、检查化验

17、、卫生耗材、技术劳务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技术劳务性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 。,6.收入与费用,高值耗材收入(新增): 取财务报表数据; 指临床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单位价格较高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和体外诊断试剂,包括用于临床介入、扩张、栓塞、修补、器官与组织置换、骨科充填与固定、注射与穿刺、缝合与结扎等手术,及发挥传导、管路、容器、过滤吸附分离、粘合与止血、敷料与护创等功能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也包括口腔科和中医科的一次性诊疗工具及卫生材料,不包括棉球、纱布、输液器、压舌板等单位价格较低、不能单独收费的易耗品,新增: 健康检查收入 计划免疫收入 数

18、据直接取财务报表 医院:国卫财02-15表 基层:国卫财16-23表,6.收入与费用,6.1.1.9 基本药物收入:指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药品的收入。,6.1.2 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按财政补助科目填报。,6.收入与费用,6.1.9.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收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的医药费。 6.1.9.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收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的医药费。 6.1.9.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收入指收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的医药费。 备注:参照国卫财11表,延伸: 财政补助收入占比 基本药物使用率 基本医保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

19、,6.2.9.1 人员经费 指医疗和药品支出中的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 不包括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工资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6.收入与费用,延伸: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 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6.2.9.1.6 伙食补助(新增),6.收入与费用,7.1.2.1 固定资产: 指固定资产原值。,7.资产与负债,住院医疗服务有关指标解释与住院病案首页、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一致,依据住院病案首页或中医住院病案首页进行统计。,8.1 总诊疗人次数 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统计界定原则为: 按挂号数统计,包括门诊、

20、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患者1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以及免疫接种、健康管理服务人次数; 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不含外出会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8.医疗服务量,按挂号数统计,不含健康讲座,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不含外出会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注意: 一次挂号多次就诊,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 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以及免疫接种、健康管理服务人次数。,门诊,健康咨询指导,急诊,单项健康检查,出诊,计划免疫人

21、次数(新增),8.医疗服务量,8.1.9 预约诊疗人次数 包括网上、电话、院内登记、双向转诊、通过家庭医生等成功预约诊疗人次之和(不含爽约)。 网上预约诊疗人次包括通过微信、银行卡等方式预约诊疗人次。,8.医疗服务量,8.3 健康检查人次数: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人次数、体检中心单项健康检查人次数。,8.5 出院人数 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出院人数需要与病案首页出院人数保持一致:有一个出院病人就应当有一份病案首页,反之亦然。,8.医疗服务量,延伸: 医院转往基层机构住院病人占比 基层机构向上级医院转

22、诊的病人占比,8.6 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 指施行手术和操作的住院病人总数。 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的, 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 1次实施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次统计。,8.医疗服务量,8.7 门诊处方总数:按药房处方数统计。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数指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中抗菌药物的处方数。,8.7.2 中医药处方数 包含中药饮片(颗粒剂、小包装)处方、中成药(含院内制剂)处方 不含中医非药物疗法处置单 中成药和西药开具在一张处方上,统计时按照一张中成药处方计算,8.医疗服务量,8.医疗服务量,8.10 .1 医疗纠纷例数 指患者及其家属等关系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护理

23、等服务及效果不满意而与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 包括门诊和住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指标解释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致。此项指标的填报范围为由政府确定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2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指按照本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人数。按常住人口统计,不包括已居住本地不足半年的流动人口档案数。 9.2.1 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指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建立的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不包括已录

24、入计算机但不符合建档标准的人数。,延伸: 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6、9.7和9.8 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 指年末按照本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包括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不包括不再提供服务的人数)。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包括承担建档任务的县区市妇幼保健院)建档人数填报。,9.15.1 9.15.2 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指年末按照本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儿

25、童中医调养和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的人数。,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修改: 9.9、9.10和9.11 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数:指年末按照本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患者人数。,10.分科情况,分科表填写: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疗养院、护理院(站)按表1科室名称填报。 妇幼保健院(所、站)、妇儿(婴)医院和妇产医院只允许填写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 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按表2科室名称填写。,11.中医特色,11.1 中医治未病服务

26、人次数:指医疗卫生机构治未病科(中心)的门诊服务人次数,其中不包含预防保健科诊疗人次数。,11.5 年末5000元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台数:单位实际拥有的五千元及以上可供调配的中医诊疗设备台数。中医诊疗设备(含民族医诊疗设备)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及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软件)。,限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填报,年报指标变动情况,年报指标变动情况,年报指标变动情况,填报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诊所及村卫生室; 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汇总并报送所辖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人才需求计划 报送频率 年报 报送内容 拟于当年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数,卫生计生人才需求计划年报

27、,医疗服务月报,填报单位 医院、卫生院、社区中心、妇幼保健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门诊部、社区服务站 报送频率 月报 报送内容 人员床位、收支、服务量、公立医院改革基本情况等,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 要求医院、卫生院、社区中心(含分支机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门诊部填报,医疗服务月报,第五项 由县区卫生局或指定的代报单位填报。 分支机构数据已纳入总院报送则不应再填报入第五项代报项中,秉持不重不漏的原则。,第七、八项 由公立医院填报。,医疗服务月报,新增: 2.1.1.8.1、2.1.1.9.1 (门诊和住院)高值耗材收入 2.1.5 急诊收入 2.1.5.1 急诊药品收入 2.2.2

28、卫生材料支出 3.1.1.1.1 网上预约诊疗人次数 3.1.1.1.2 电话预约诊疗人次数 3.1.1.3 急诊人次数 5.6 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 6.4 是否开展预约诊疗 31113通过家庭医生预约门诊人次数 413 是否与区域平台对接 813 是否投保医疗责任险(基层机构填报),医疗服务月报,修改: 41 是否与养老机构建立转诊与合作关系 411 服务床位数 412 服务人次数,删除: 7.1是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急诊收入和急诊药品收入: 取医院HIS系统数据。,网上/电话预约诊疗人次数: 指通过网上/电话方式成功预约诊疗人次之和,不含爽约。,急诊人次: 指有急诊挂号并实际诊疗的人次

29、数,如未挂号就诊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 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中医调养、中医体质辨识等中医健康管理的人次数。,是否开展预约诊疗: 统计相关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包括网上、电话、院内登记、双向转诊等预约诊疗。,普通门诊人次: 指除专家门诊以外的门急诊人次,是否与区域平台对接: 区域平台是指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平台上要部署相关应用,并有展示页面,可逐级点击查看。 “对接”是指完成网络联通并实现数据报送。,日间手术: 指选择一定适应症的患者,在一至二个工作日内安排患者的住院、手术、手术后短暂观察、恢复和办理出院,患者不在医院过夜,是一种安全

30、可靠的手术模式。,是否实行门诊药房社会化: 指公立医院的门诊药房完全社会化经营,与医院解除了隶属关系,设在医院内的药房不是患者用药的必然选择。,是否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 2014 51 号)要求,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 双方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 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其他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数: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

31、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 该指标系公立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总人次数,特指对外提供服务的人次数,向其他机构接受服务的人次数不计入。,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公立医院,受邀方医疗机构,邀请方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邀请方医疗机构中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提供的服务的人次数为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数,以签订远程服务协议为准!,是否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 2014 51 号)要求,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 双方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 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其他

32、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数: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 该指标系公立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总人次数,特指对外提供服务的人次数,向其他机构接受服务的人次数不计入。,延伸: 实行总会计师的公立医院占比 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 开展日间手术的三级公立医院占比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 开展按病种付费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住院病人占比大于30的二级

33、以上公立医院占比 年末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 ,人力资源实时报 (2-1表),新增: 是否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码 39 是否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42 是否从事统计信息化业务工作,调查目的 了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建立医疗救治专家库 调查内容 年龄、性别、学历、职称、专业、执业范围等(20多个字段) 填报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 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公务员 报送频率 实时报,人员调入调出一个月内(卫计统2-1,2-2表) 调查要求 补录新增、漏报、更新人员 1个月内,人力资源实时报,调查内容 购买日期、单价、

34、使用等; 调查范围 按机构类别指定设备种类 填报单位 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 报送频率 实时报,设备购进、调出或报废1个月内(卫计统3表) 调查要求 录入新设备、标识废设备、删除重复设备,医用设备实时报,A00,B00,C00仅用于该设备列表中的设备均无的情况下,空表上报。,不在列表内的设备不用报送!,重点指标解析,常见错误举例,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基层医疗机构隶属关系一般不为县区及以上; 私人办机构,经济类型不应为国有或集体; 门诊部、诊所一般为非政府办机构;,1.基本情况有误:,非分支机构,房屋面积、总收入、总支出、基本药物收入、离退休人员

35、等指标为空。,2.空值:,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收入支出、诊疗人次、次均费用等指标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3.增幅波动较大,全市医院转往基层医疗机构转往基层仅14250人次,占比仅0.54%。 基层医疗机构转往医院314875人次,占比1.18%。,注: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2016年全省及广州市医疗机构上下转诊病人填报情况,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4.漏报,收入支出等指标与上年完全一致。,5.错报:,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不同报表之间的数据一致性。,5.错报(不一致):,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执业(助理)医师:人力表一致率达到100%

36、的区有白云区 注册为全科医生:人力表一致率达到100%的区有番禺区,注:统计机构不包括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 人力一致率=人力表人数/年报人员数*100。,2016年全市及各区人力资源一致率(%),常见错误举例(1)年报,常见错误举例(2)人力,一致性,2016年年报(166537)和人力(165051)一致率99.11%。,1,2,3,4,年龄和工作时间、职称不合常理,参加工作年龄小于12岁,高级职称年龄低于30岁或工龄低于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不一致,专业技术职务(聘)高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学历学位问题:,年龄40岁以下且大专以下学历,职务(聘)为高级;有学士学位没有“大学本科”学历,常见错误举例,2016年年报常见错误(前2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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