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江西米勒盐业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乙方: 新余市诺顿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为 便 于 供 货 、 结 算 及 规 范 农 药 、 肥 料 购 销 业 务 , 本 着 公 平 、 互 利 互 惠 的 原 则 , 经 甲 乙 双 方平 等 协 商 签 订 本 购 销 合 同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一、销售产品明细如下表: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件) 价格(元/件) 金额(元) 备注软水盐 吨 360 3450 1242000合计 124 12二 、 产 品 标 准 : 产 品 按 国 家 标 准 或 甲 方 企 业 标 准 执 行 。三 、 乙 方 不 能 低 于
2、 协 议 上 的 价 格 销 售 甲 方 产 品 , 如 乙 方 因 低 于 协 议 销 售 甲 方 产 品 而 造 成 窜货 、 扰 乱 市 场 秩 序 时 , 甲 方 将 书 面 通 知 乙 方 停 止 该 行 为 并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 由 此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由 乙 方 负 责 。四 、 供 货 价 格 :1、 甲 方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分 批 想 乙 方 供 货 , 每 次 按 数 量 、 品 种 、 规 格 、 发 货 时 间 、 到 货 地 点 ,乙 方 以 签 字 盖 章 的 传 真 或 其 他 书 面 形 式 提 前 十 天 通 知 甲 方 或 甲 方
3、 业 务 代 表 , 甲 方 按 乙 方 通 知 后积 极 组 织 发 货 , 保 证 及 时 供 货 到 位 。2、 结 算 价 以 本 合 同 上 的 价 格 为 准 , 如 有 变 动 时 以 甲 方 书 面 通 知 为 准 , 规 格 以 甲 方 送货 为 准 。五 、 验 货 及 异 议 期 限 :货 物 到 达 乙 方 后 应 尽 快 验 收 , 数 量 、 规 格 以 甲 方 送 货 单 为 准 , 送 货 单 回 执 交 甲 方 业 务 代 表或 传 真 给 甲 方 ; 乙 方 签 收 送 货 单 后 , 提 出 货 物 数 量 和 包 装 质 量 方 面 的 异 议 , 甲
4、方 不 受 理 。 如 对产 品 质 量 有 异 议 必 须 在 签 收 后 十 日 内 提 出 , 负 责 甲 方 不 予 认 可 。 因 乙 方 推 广 或 未 按 说 明 使 用 不当 造 成 的 责 任 事 故 甲 方 不 予 承 担 。六 、 结 算 及 期 限 :1、 为 方 便 乙 方 结 算 货 款 , 甲 方 同 时 提 供 由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开 立 的 银 行 账 户 、 借 记卡 , 供 乙 方 选 择 使 用 。2、 乙 方 必 须 以 银 行 汇 款 ( 电 汇 、 汇 票 ) 或 将 货 款 存 入 甲 方 指 定 的 账 号 支 付 货 款( 甲 方
5、 银 行 账 户 附 后 ) ; 乙 方 不 得 向 甲 方 市 场 人 员 支 付 现 金 货 款 , 否 则 甲 方 将不 予 认 可 抵 扣 货 款 ,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3、 乙 方 必 须 在 每 年 1 月 31 日 前 付 清 甲 方 所 有 货 款 ( 见 银 行 回 单 ) 。 否则 甲 方 有 权 取 消 给 予 乙 方 的 约 定 的 所 有 奖 励 政 策 。七 、 库 存 及 退 货 要 求 :1、 甲 乙 双 方 年 终 结 算 完 毕 后 , 甲 方 有 权 将 所 有 未 销 售 完 且 未 支 付 货 款 的 货 物 退
6、 回 或调 走 。2、 促 销 产 品 、 拆 箱 或 零 散 产 品 概 不 退 货 ; 非 当 年 发 货 产 品 不 退 货 , 如 产 生 退 货 按 发货 价 折 退 货 。八 、 未 尽 事 宜 :九 、 甲 乙 双 方 对 本 合 同 条 款 提 出 修 改 、 补 充 意 见 , 必 须 另 行 签 订 书 面 补 充 合 同 。十 、 本 合 同 甲 乙 双 方 代 表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本 合 同 履 行 地 在 甲 方 所 在 地 , 如 有 纠 纷 ,有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 移 交 履 行 地 司 法 机 关 解 决 。十 一 、 本 合 同 一 式 三 份 , 甲 方 财 务 、 甲 方 代 表 、 乙 方 各 执 一 份 , 具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甲 方 单 位 : 乙 方 单 位 :全 称 ( 章 ) 全 称 ( 章 )法 人 代 表 :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电 话 : 电 话 :地 址 : 地 址 :邮 编 : 邮 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