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以我省新农合工作为例,陈翔,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 五、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现状 六、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成就 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课程大纲,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起: 合作医疗制度是在上世纪40年代萌芽的,以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为标志。 1955年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实行了“医社结合”,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社出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集体医疗保健制度。随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 当时
2、国家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村社区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辉煌: 1965年6月26日,毛主席发表了著名的“六二六”讲话,要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此后,毛主席的讲话在“文革”中被当作最高指示全面贯彻,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遍地开花,覆盖率超过90%,迎来了农村医药卫生大发展时期。 到七十年代末,我国已成为拥有最全面医疗保障体系的国家之一,8085%的人口基本享有医疗保健,在世界上赢得广泛赞誉,被尊
3、称为“中国模式”。世界卫生组织还将其作为发展中国家解决低收入群众医疗保健的典范而向世界推介。 当时农村的流行语是:“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医有药”、“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赤脚医生”成为那个年代受人景仰的职业,屡屡被宣传,甚至登上中国邮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 随着80年代初中国取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农村合作医疗快速走向解体、停办。,2. 1989年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自费医疗再次成为在农村占主体地位的医疗制度。 3. 这种状况给我
4、国农村带来了两大不良影响:一是造成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影响了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忽视了公共防疫措施,导致寄生虫病和传染病的回升。,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三、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在加大投资改造公共卫生保健设施和整顿医药市场的同时,寄希望于改革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农业部、人事部、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人人实现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新时
5、期卫生工作的方针是,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由此拉开了各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的序幕。,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
6、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六章 改善
7、农村面貌第四节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我们已经朝着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二0二
8、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战略依据,一、国家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6年) 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2007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
9、案(20092011年)的通知(2009年) 二、国家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
10、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6年) 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2008年)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9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监督操作规程(2004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的意见(2004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1、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7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2008年)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8年)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8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8年) 卫生部关于在省级和设区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
12、展即时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2006年)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7年)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9年) 三、我省具体方针: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
13、南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07年) 三、我省法规条例: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程序的通知(2007年)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加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见(2007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8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200
14、9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2006年) 湖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2007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修订版)(2008年)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2006年)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7年)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4年)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2005年)
15、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6年) 合作医疗风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2007年)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委托代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法规,一、核心概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是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中划转的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专项储备资金。 3、根据各地试点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主要有大病统
16、筹加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三种模式。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是指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偿。大病统筹是指仅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主要包括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等内容。 5、新农合二次补偿是指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对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的再次补偿;是针对统筹基金结余过多,在调整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前采取的临时性调控措施,不作为常规补偿模式,不得在年初新农合
17、基金分配时预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二、基本目标: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三、指导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
18、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四、主要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新”字上。 1、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是宣传、发动,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
19、,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在“2009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不低于40元 ”。而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县(市、区)的负担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以上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
20、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除少数地区外,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即“保小不保大”,或者“保医不保药”,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导致贫困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同时要求“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规定:“开展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开展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提高家庭账户基金
21、的使用率,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转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要结合门诊补偿政策,合理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扩大补偿范围。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和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县内难以医治的疑难杂症按规定转外就医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进一步缓解农民患大病的医药费用负担”。 以上规定都大大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3、提高了统筹层次。改变了过去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要求以县
22、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重疫区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卫生院,并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在调整完善统筹补偿方案之前,当年基金结余或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地区,县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酌情组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新农合)二次补偿,提高基金使用率”。 “符合
23、(新农合)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由试点县(市)按规定提出动用风险基金的申请;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在收到试点县(市)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拨付”。4、建立了专门机构。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克服了以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并且建立了一整套不断完善的规章制度,使机制更加规范和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
24、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各县(市、区)要根据要求落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实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严格新农合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继续加强管理经办人员培训,提高管理经办服务水平”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
25、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各地区要根据情况,在农村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行政监管,将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农合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出现的违规违纪
26、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注重发挥协议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协议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制定全省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省级网上监测运行,全国网上信息汇总分析。在全国逐步建立新农合监测网络,开展新农合运行的监测评估工作,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法,降低管理成本,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的水平和效率”。“为建立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推进
2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家还设立了由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事部、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扶贫办共11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并将其制度化,从而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具体职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在制度建设方面,诚如上一章节介绍的一系列法规规章。较重要的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监督操作规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从基金的筹集
28、、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款。新农合基金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核算,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会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岗位,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规定: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审核,是指专员办在省级财政、卫生部门统计汇总、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其拟联合上报财政部、卫生部的申请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有关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
29、行的审核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专员办对在日常审核监督中发现的违反政策规定或财政法规的行为,应当责令停止、提出纠正或处理意见,并及时向财政部、卫生部报告”。“专员办应当建立审核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将受理并审核省级申请材料情况、审核方式及做法、审核发现问题及建议,以及需提请财政部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4月30日之前上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监督检查局各1份)”。“对审核工作或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专员办要随时报告”。 5、坚持自愿和透明度准则。农民自愿参加是作为新农合的指导原则被党和政府一直强调的,同时国家还赋予农民知情、监督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
30、公平和公正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基金的使用和费用的补偿,要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农民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约束作用,推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完善补偿公示等多项措施,建立医药费用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当年
31、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15(含风险基金,下同),历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25的情况下,可进行(新农合)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筹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以对当年所有获得大病补偿的参合农民给予二次补偿;统筹基金结余较少的地区可以对当年获得大病补偿中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参合农民给予二次补偿。原则上不宜只对某些特定人群进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拟定,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经当地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发布。二次补偿方案实施前,要将二次补偿方案、补偿人员名单和每人补偿金额同时在县、乡、村向社会
32、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或意见,要认真核实和解决。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将二次补偿的原因、意义、目的及补偿对象、办法、程序等向广大农民讲清楚,消除误解,避免不必要的待遇攀比,保证二次补偿工作顺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二次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优亲厚友、截留参合农民补偿资金、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项目及价格、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等要进行公示。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需告知患者或家属,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33、大型或特殊检查实行审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应将住院病人每天发生的医药费用以适当方式告知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一日清单制”。 “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根据既往三年的住院医药费用情况,制订各定点医院住院平均费用标准,实行平均住院医药费用通报和警示告诫制度,并以适当的方式定期公布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 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超过平均医药费用的定点医疗 机构及时给予书面告诫并予以纠正”。 “省(区、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补偿水平差异 不宜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和筹资水平相当的地区 补偿水平应相对统一”。,一、建立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以农民家庭为单
34、位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以2006年为例,当年全省43个试点县市区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931亿元。中央提高财政对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后,我省政府决定在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的20元中,由省财政承担1214元,市州、县市区各承担34元,参合农民个人筹资仍维持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不变,减轻了基层和农民的负担,保证了合作医疗筹资政策的落实。 二、形成了“以收定支、大病统筹为主、参合农民自主择医、现场结算报销医疗费用”的补偿机制。各试点县市区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不透支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让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以2006年为例,当
35、年43个县市区共有3534万农民获得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助,其中有881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助,住院人均补助达68525元,比上年增加11815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现状,三、建立了“以确保基金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主要内容”的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我省在建立合作医疗制度中,探索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机制。各试点县市区加强了内部监审,实行了定期检查、审计和费用报销情况公示制度,设立了社会举报监督电话,促进了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与规范的落实。 四、形成了“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重点”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我省卫生厅制订下发了合作医疗基本药品
36、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规定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中自费药品、项目的控制比例,建立了医疗费用定期分析、通报制度。以2006年为例,当年全省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中,自费药品、项目费用所占比例控制在1826以内。 五、建立了“符合精简效能要求、适应合作医疗制度持续推进”的经办体系。各试点县市区都建立了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004年2006年,中央和我省财政共安排,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现状,2648万元,为已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43个县市区、1028个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装备了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软件,完成了对各级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人员的全员培训。总的来看,我省在推进建立新
37、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程中,已经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了具有本省特色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确保了合作医疗的稳步运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现状,一、截止2009年上半年,我省122个县市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1.2%,达到新医改方案要求,参合农民4618万人。新农合住院平均补偿率由2008年的36%上升到40.1%。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县市58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8%。 二、2008年,我省利用国债项目,为9个市州11个县市287个村修建了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服务农业人口每人每
38、年1元的标准给予劳务补助,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三、2007年, 我省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程序,分别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定点医院垫付方式、住院费用乡镇直报方式、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程序以及医药费用结算程序,从制度上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2006年,长沙县、醴陵市获得“全国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市”的称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成就,一、改革宗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
39、卫发20096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效益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巩固参合率。 二、改革内容: (一)提高人均筹资标准 (二)规范统筹模式和基金分配 (三)合理调整补偿方案1、住院统筹补偿2、门诊统筹补偿 (四)完善费用结算机制 (五)开展筹资委托代缴试点1、基本原则,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2、主要程序3、具体要求4、组织领导 (六)实现自主择医和医保关系自由转移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 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
40、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七)全面推广使用基本药物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八)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用3年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支持95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完成250所中心卫生院建设任务,为2176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新建和改造296
4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8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支持44000个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政府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所1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5万元、乡镇卫生院每所20万元、村卫生室每个1万元的标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配置医疗设备。 (九)充实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从2009年起,由财政安排经费,为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3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专升本的医学本科生1500名;招聘200名执业医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以财政补助的方式,对8000多名没有正规学历的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对4000多名具备学历但没有执业资格的乡镇
42、卫生院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用3年时间,采取函授、集中学习、临床进修等方式培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16.5万人次。,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十)开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2009年起,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开始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2011年逐步推行。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改革方案,唐琳波: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解检清:完善湖南省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 :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湖南红网:,资 料 来 源,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