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机制大连大学DALIAN UNIVERSITY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名称:论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机制 所在学院: 法学院 专业(班级): 法学091班 学生姓名: 李宏阳 指导教师: 孙盛山 评阅人: 姜纪元 院 长 : 何燕侠 1论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机制总 计:毕业论文 11页表格1 表指导教师:孙盛山评 阅 人:姜纪元 完成日期:2013年4月15日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经济的建立,跨国公司开始在全球范围进行投资。但是由于跨国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完善的经营体系,使得跨国公司给东道国经济起拉动作用的同时,也侵袭着该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发展。自
2、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在信息及交通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中国经济也由此进入了关键的过渡时期,即国家为加速融入WTO体系,将进一步下调关税,同时计划调节的手段在一些重要领域开始逐渐退出,必将引起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新一轮热潮。本文通过对跨国公司投资和政府监管的界定,研究政府对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剖析外商在华投资情况以及我国对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现状,并发现我国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对优化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的监管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策略。希望对以后的研究有所帮助。关键词:跨国公司 投资 监管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3、of global economy,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also made vigorous development. But because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had strong economic strength and sound management system,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brings the host economy develope
4、d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hit the social economic and political ideology of the host. With the continuous performance of China joining the WTO in 2001,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we are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of our economy, namely the country accelerated
5、into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 tariffs further downward, planning adjustment gradually withdraw in some important fields. Under this background, the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f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in Chinas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tability and safety is very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the de
6、finition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and government supervision, and analyzes thenecessity of research on government investment supervision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and Chinas regulation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in the status quo
7、, and found that Chinas investment i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regulatory problems, aiming atthese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ir own views and strategies on Optimization ofgovernment investment i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supervision. Hope to help the study.Keywords: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inve
8、stment;supervision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4页 共30页目 录绪论1一、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相关内容界定2(一)跨国公司的含义特征和分类2(二)政府监管的含义和分类3二、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现状和问题分析3(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现状分析3(二)我国政府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监管现状分析4(三)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问题分析5三、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分析6(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需要7(二)避免西方意识形态的侵袭7(三)保护民族产业不受侵害8四、优化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对策分析8(一)有限政府的职能定位8(二
9、)捍卫主权,防止跨国公司政治侵袭9(三)从二元监管向多元监管的过渡9(四)落实产业政策,加强对跨国投资垄断的规制9结论10参考文献11附录一12附录二绪 论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FDI)等方式,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资源整合。随着跨国公司的加速发展,在全球化舞台上扮演了世界生产组织者等重要角色。目前,全球约有跨国公司母公司6.5万家,海外分支机构高达85万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呈迅猛增长态势,“财富500”强中,超过4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厂
10、投资,跨国公司对中国政治和经济的影响都是不言而喻的。跨国公司的本质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其在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如雀巢“碘超标”事件、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卡夫饼干涉嫌转基因等跨国公司产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了国人身心健康,打击中国消费者信心。同时,美国通用电气(GE)和安永大华(EY)等跨国公司的劳工纠纷,也都充分说明了部分跨国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不重视。上述跨国公司负面现象也都损害了未来中国经济和人民身心健康,这也就要求中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进而降低国家政治、金融风险。然而,跨国公司的监管不仅涉及经济、法律,同时也与政治和国际关系等多个学科领
11、域有着密切联系。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里,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政局的稳定和谐有着直接关系。在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时,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跨国公司投资经营活动的引导和控制。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扩张,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总数迅猛增加,给中国经济带来好影响的同时,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纵观中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的监管过程,可以发现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监管不当问题,吸引了国内大量学者的深入探讨。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关键的过渡时期,为了弥补政府对跨国企业监管方面的不足,在借鉴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必须结合中国特殊国情,
12、充分考虑中外双方利益,以双方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积极采取相关政治和经济监管之策。因此,本文试图探析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机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一、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相关内容界定(一)跨国公司的含义特征和分类1.跨国公司的含义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为多国公司、国际公司、超国家公司和宇宙公司等。上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共同发起组成了由知名人士参加的小组,对跨国公司的各种准则和定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并于 1974年作出决议,决定联合国统一采用“跨国公司”对这类企业进行命名。跨国公司主要是指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海外设立分支
13、机构或子公司,进而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2.跨国公司的特征跨国公司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一般以一个大型公司为主体,通过FDI或收购当地企业等方式,在其他国家建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2)一般拥有完整的决策体系和最高的决策中心,各子公司或分公司虽然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决策活动,但其决策最终必须服从于最高决策中心;(3)一般从全球战略出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整合,定点生产和销售期产品,以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4)国际竞争力较强,因其一般拥有经济技术实力、信息传递、资金跨国转移等方面的优势;(5)带有不同程度的垄断性,跨国公司由其经济技术等方面
14、的支持,其某些产品在某些地区带有不同程度的垄断。3.跨国公司的分类海外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分为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三种主要形式。所谓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同中国企业或经济组织合作的股权式公司,其具有中外双方风险分摊、资金分摊和投入分摊等特点,资金投入与股权比例、收益正相关;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外双方企业依照合同设立的一种契约式经济组织,一般由中方提供场地和生产设备等装置,外资企业则直接投入技术、资金和生产机器等,双方合作经营,按照合同确立投资方式及其收益分配模式;外商独资企业则是指,跨国公司投入人员、资金、技术等全部生产要素,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
15、风险等特点的企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化,政府与外资企业之间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以经济贸易合作为基础、国家政策为向导的稳定关系,双方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均以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跨国公司在全球化舞台上扮演角色的加重,双方关系的变化将对国际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政府监管的含义和分类1.政府监管的含义政府监管,学术界一般称之为政府规制或管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实现某些公共政策目标,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规范与制约,主要通过对特定产业和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进入、退出、资质、价格及涉及国民健康、生命安全、可持续发展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来实现。企业要取得良性发展,离不开政府适当的规制和引导。政府通过
16、颁布法律法规,对经济实施调节等手段,以控制甚至禁止企业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即为政府监管,其手段主要包括政府对企业生产、价格制定、销售等环节进行干预。2.政府监管的分类从监管的功能上来看,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可以分为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方式。所谓直接干预,是指在微观层面上,政府利用经济和社会两种手段,对企业的外部不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引导企业的决策行为。而间接干预,就是指政府不直接作用于企业决策,而是通过制定先关法规政策,为经济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影响企业决策,进而达到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公平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的目的。从监管的范围和尺度上来看,不同性质的企业面临的规制手段存
17、在一定的差异。鉴于国有企业特殊的性质,尽管国企改制工作不断地深入,但是政府仍然对国企有行使行政约束行为,政府对国企的管理层架构、薪资和重大经营活动等方面依旧保有干涉权利。而至于私营企业的监管,政府则更倾向于采取鼓励、扶持和监督三者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运用税收、信贷等杠杆手段对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调节,以促进私营企业的良性发展,达到保护中国民族产业的目的。二、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现状和问题分析(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现状分析20世纪80年代,由于中国在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的不成熟,多数来华投资的跨国企业均以试探性为主,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的特点。1992年开始,邓小平南巡讲话明确了
18、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大批制造业跨国巨头开始涌入中国市场,把中国作为其在亚太地区的重点投资区域和主要生产基地。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涉及领域涵盖了制造业、金融、教育服务、新能源等。如表1所示, 2008-2012年间,除2010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影响,在华投资额略有小幅下降,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基本呈稳定增长之态势,在华投资额逐年增加。而且在华投资主要以直接投资为主,包括建立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股份制企业等。而其他投资如对外发行股票,国际租赁,补偿贸易等占的比重较少。表1:2008-2
19、012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情况: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总投资783.39亿952.53亿918.04亿1088.21亿1176.98亿直接投资747.68亿923.95亿900.33亿1057.35亿1160.11亿其他投资35.72亿28.58亿17.71亿30.86亿16.87亿(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2)(二)我国政府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监管现状分析在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时,中国政府实行政治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以维护国家利益,来确保国家安全和国家领土的不可侵犯。1.政治手段在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政治监管方面,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
20、经过中国政府多年的努力和磋商,最终与外资企业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企业,只要是外资企业在华投资进行生产的,所出商品均属于中国制造。在实行相关法律法规时,国家保护在华投资跨国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将协调个职能部门和相关安全部门,依法对跨国公司危害国家主权和机密的行为进行监控,武装人民军队的技术水平,加强国防军事建设,最终以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目标。中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监管的一个原则是,以其不影响中国正常贸易活动为前提,政府将逐步转变对跨国公司等微观主体的规制方式,加速转变政府职能,加速开放资本市场,为在华跨国公司营造适宜的政府服务环境。2.经济手段中国政府主要实施政
21、策疏导和宏观调控两种措施来对跨国公司进行经济监管。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为吸引外商来华投资,颁布了涉及包括贷款、外汇补贴、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在内的相关政策。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政府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中国经济的发展不但离不开能源、矿产等珍贵资源,同时也需要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因此,中国外资政策逐步呈宽松之势,以吸引更多外资来速进中国经济的发展。1997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为跨国公司在华发展提供了适宜法律政策环境。2001年中国入世后,国内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开放,相关外资政策导向也更加明确,对于一些特定产业,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引资政策,为适应“中部崛起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通
22、过税收优惠等多方面手段鼓励跨国公司对中国中西部城市进行投资设厂。2010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避税机构,以实现国际信息共享,防止税收流失,有效保证了税务和审计部门针对跨国公司的反避税工作的进行,推动了中国反避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规范跨国公司市场行为、矫正市场失灵等方面,中国行政部门运用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法律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在保护中国产业安全方面,2007年8月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部法律有市场经济宪法之称,凝结了国内各级专家学者几年的心血。2008年8月,该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以后打击企业垄断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为了与此法规相适
23、应,中国政府部门也制定了合理的科技战略,对跨国公司在华的技术扩散与外溢行为进行鼓励。(三)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问题分析跨国公司是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载体,在资本主义全球生产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根本目的就是推动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跨国公司通常通过FDI方式对国际市场进行争夺,企图利用经济手段,对东道国进行渗透西方政治思想和价值观。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治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各国政府都在加强对其进行监管。但是,监管力度也将直接影响其监管效果,不合理的监管将引致东道国政治经济出现很多问题。1.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足跨国公司直接在我国的投资的过程中,对其监管涉及从外
24、资进入,到外资营运以及外资退出的方方面面都需要进行监督检查。这就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然而在对跨国公司的监管过程中,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由于中国实行中央和地方权力分配的方式,相关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比如一些新成立的部门,常常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在监管过程中,也常常出现监管部门关系不协调和监管行为不统一。由于缺乏一套科学、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一些部门监管范围过大,而另一些部门又在一些方面缺失必要的监管,直接导致了监管效率不高,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此外,监管部门还存在可问责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中国目前尚没有
25、法律法规对发改委、外管局之类的监管部门行为进行约束。而地方相关部门,常常存在严重权利交叉问题,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之间常常相互推脱责任,很难明晰相关责任单位。最后,对跨国公司管制的方式、层次及预期选择方面的偏颇,都有可能造成管制失效的情况,比如,在跨国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时,常常会遭遇东道国家调整投资安排和经营结构的要求,以迎合政府相关政策安排,然而,这种要求往往会迫使跨国公司改变经营方式来规避管制,甚至使其放弃投资。其实,无论跨国公司是改变经营方式或者放弃投资,都会使东道国政府在获得生产技术外溢、先进管理技术、高级人才、税收收入等各方面的收益收到严重损害。2.管辖冲突的产生一个国家作为独立的主
26、体,有权对其领域内的人、财产及其行为等进行管辖。然而,跨国公司常常至少涉及到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分公司,对应的也就至少涉及到母国和东道国两个以上的国家,因此,跨国公司的行为也就将至少影响两个以上国家的社会经济利益。这使得跨国公司至少将面临两个以上国家的管辖,然而,不同国家对于跨国公司的管辖标准往往是有差异的,或以形成它的法律作为标准,或它所在地的或领导办公室所在地的法律作为标准,或主要管理地或控制地的法律为标准。最后各国同时行使的管辖权种类不同。例如,东道国对其跨国公司的投资所得基于属地管辖权征税,而母国对同一投资者的同一所得基于属人管辖权也要征税。这就产生了两个国家在税收管辖权方面的冲突。上述因
27、素的综合作用必然将导致两个以上国家管辖权的冲突,这也就意味着在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时母国和东道国之间将面临权利行使上的冲突。政府监管管辖权冲突的存在,使得跨国公司经常利用注册的机会逃避一国的管辖。实践中,各国运用“方便管辖”击败或防止利用注册逃避管辖的行为。使得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力度和效果都大打折扣。3.配套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从现行外资立法来看,存在着数量庞大,名目繁多,内容矛盾,缺乏统一。结构松散,协调性差的不足等漏洞。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随意性和盲目性的立法模式的影响。这对我国适应入世需要、完善跨国公司监管会产生极大的障碍。在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过程,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配套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28、目前,仍然只有抽象性的法律规定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相关法规也都只是参考其他各类法规的零星条文,可操作性并不强,这也严重弱化了跨国公司的监管效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和国际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距。我国也没有明确的保护条款,即使有,但是究责率低下,也严重侵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有关处罚的规定,多数过于软化。政策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比较低,同时,相关政策管理也带有较强的主管随意性。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投资,在子公司或分公司落成前,需要了解东道国相关政府政策及其行为等方面的信息,而且,在现行关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监管法规中,直接由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数目极少,缺乏对违法行为人的约束,因此,相关立法的不完
29、善直接导致了中国不能从制度上对跨国公司投资行为进行完善规制。对于跨国公司的救济,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三、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分析自2001年加入WTO以后,中国的信息、交通技术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由此,中国经济进入了关键的过渡时期,即国家为加速融入WTO体系,将进一步下调关税,计划调节的手段在一些重要领域开始逐渐退出。但是,这些举措的实施并不代表政府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相反,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也日益频繁,民族产业安全时而受到威胁,因此,为了中国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中国政府必须通过转变职能等方式加强政府监管,对社会和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制。查尔斯林德布洛姆
30、曾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的关系是对这句话的很好注解。政府拥有政治市场上完全垄断的力量,具有规制跨国公司的能力,而且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出于国家目标的需要,也有规制跨国公司的动机。(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需要冷战结束后,国际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经济交往不断深化,世界各国也不断扩展和充实着传统的安全观概念和内涵,安全观已由原有的军事安全为重发展到以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综合安全并重。政治和经济安全成为了与军事安全一起的影响国家发展的又一重大因素,共同组成现有历史条件下国家安全的主题内容。政治主权代表着一个
31、独立国家在政治活动中对内拥有的最高统治决策权,也代表着国家独立外交权,享有独立自主处理外事活动的权利,确保其不受他国或其他组织的干涉和侵犯。随着跨国公司的出现,国界概念开始模糊化,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跨国公司为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其在东道国政治方面的影响,常常做出如贿赂政府官员、寻租活动、联合利益集团游说政府等各种政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东道国主权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依靠其把握着的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等优势,容易在国际竞争中形成对东道国特定领域(行业)的垄断,进而通过跨国公司进入和退出东道国市场来对其进行开放或封锁技术,并最终
32、以此与东道国在政治上进行讨价还价。因此,为了维护本国的政治安全,东道国必须对跨国公司进行适度监管。(二)避免西方意识形态的侵袭上世纪40年代中后期,美国外交官乔治凯南打着传播民主制度的旗号提出了“和平演变”战略,意在对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军事威胁、经济封锁、外交孤立等手段,来达到促使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出现内部思想分化的目的,以期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制度逐步被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所取代,最终使得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公司在不花费任何成本的情况下战胜社会主义国家跨国公司。其实,不管是微软、惠普、IBM等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还是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肯德基等为代表的食品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
33、动时,都散发着浓厚的美国自由化思想。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家主权的不可渗透性早已成为美好的愿望,跨国公司的发展也为文化霸权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虽然没有一种机制可以具体量化思想文化主权的侵蚀,但是文化主权的丧失将带来严重后果,在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时,必须密切关注本国的思想文化主权。(三)保护民族产业不受侵害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由竞争,即维持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享有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促进产业质量的发展。有竞争的同时也必然存在着排除竞争,这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现象。在中国,由于特定历史原因,现代企业发展历史较短,本土企业无法和跨国公司这类实力雄
34、厚的主体相抗衡。因此,在中国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的主体多为跨国公司在华分公司或子公司。因此,跨国公司的大量入资严重打击了中国新兴行业的发展,如果政府不加以监管,将有可能导致中国产业日后受制于发达国家的局面。因此政府必须对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进行排除限制,以保护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四、优化政府对跨国公司投资监管的对策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跨国公司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拉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内在引擎力量。跨国公司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经营活动,由此,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但同时,也对东道国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造成了威胁。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的强势侵袭,优化政
35、府对跨国公司的监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有限政府的职能定位对于跨国公司的监管,不应该是面面俱到,事无巨细的,如果这样严格的管制下会出现政府失灵等不良后果,应该转变政府职能,将企业管理还给市场,建立有限政府。建立“有限政府”的途径之一是防止政府颁布太多干预跨国公司活动的法律。通常过多的市场准入限制会造成企业创业的困难,制约引进外资的规模。其二是增加对限制政府任意权力的法律供给。政府权力的任意性,降低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跨国公司对经济环境的可预期性,影响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积极性。目前我国限制政府任意权力的法律欠缺,至今未出台行政程序法,调查、听证和决策程序都无法可依,必须加强这方面
36、法律的供给。此外,只有从根本上改变法律的“政府工具论”的观念,才能使政府成为真正的“有限政府”。(二)捍卫主权,防止跨国公司政治侵袭根据WTO相关规定,中国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增加,但是,与国家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有关的领域,开放程度需要有一定的限制。首先,在日常国家管理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国家局势,树立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观,在完善相关国家安全法规时注重政治安全与经济安全的统一。其次,鼓励相关方面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外资监管政策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明晰外企数目、类别、业务范围及布局等,密切关注金融领域相关变化。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体系指标,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健全国家安全指标体系,确保其涉及范围覆
37、盖到产业安全、外贸安全、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最后,注重加强危机预警机制,以确保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了解危机可能出现的方向,对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等活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于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和国际政治安全的外资,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密切跟踪以了解其准确动向。此外,在国际政策环境不稳定的局势下,监管部门还应该尽快对跨国公司撤资的可能性进行评估,通过构建快速反应机制来增强国家抵抗风险的能力。(三)从二元投资监管向多元投资监管的过渡跨国公司蓬勃发展,带来了很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单纯依靠一国政府的力量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对跨国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的有效监管必然建立在国际合作基础上。但国际社会在二元结构下对
38、跨国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统一监管的努力,迄今为止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应该对跨国企业的投资监管从二元的东道国和母国的管辖,向多元化的监管过渡。作为一种既包括法治但又超越法治的跨国公司监管模式,“全球治理模式”成功突破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与民间的界限,注重发展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政府和民间的网络体系,有取代现有其他跨国公司监管机制而成为主流监管方式的发展潜质。新型的跨国公司全球治理机制是建立在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职能、国际组织协调作用和非政府组织社团调节功能上的横向合作式的治理机制。尤其是国内管制机构的高度自治和国际合作无疑是管制性治理发展的关键,允许跨国公司一定程度的自治也是现阶段解决跨国社
39、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构建各主体之间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是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核心环节。(四)落实产业政策,加强对跨国投资垄断的规制跨国公司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为了实现这一基本目的,防止跨国公司产生市场垄断,中国政府应该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另一方面继续维护正常公平,确保协调体制的平等,最终为所有境内企业营造一个公平自由的市场。根据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国政府应当注重包括中央一级到地方在内的相关执法部门的建立,加大外资引进的审查力度,加强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并购行为的监测,对于涉及到重要领域的并购,必须按照规定对其
40、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跨国公司持股比例超过规定上限,或者存在其他恶意并购行为,政府必须及时出面对其并购行为进行终止。在引资过程中,对于一些关键性产业,政府应该确定骨干企业名单并对其统一管理,以提防跨国公司在这些行业特殊操纵能力的形成。在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管过程中,要注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企业,比如国防军工企业,要大力支持他们进行自主研发,同时也应该严格控制甚至直接禁止其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对于跨国公司占据大量市场份额的行业,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发布产业安全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弱化跨国公司的这种绝对竞争优势进。比如,可以通过国内企业参与控股控股的方式来对跨国公司的管理权
41、限进行制约。在股权分配上,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和主导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跨国公司的持股比例。在竞争领域,可以在同一行业中引入多家跨国公司,使其产生第三方竞争力量来打破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结 论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经济飞速发展,近几年来跨国公司不断在我国进行投资发展并逐渐壮大。我国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必须对跨国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当今国际上现行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主要就是国家、双边、区域和多边这四个层面组成,而我国现阶段的跨国公司投资监管机制正处于发展当中,因此本篇论文就对我国对跨国监管的现状以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国际上现行的机制与许多中外学者的分析和见解,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对策
42、,对今后我国在跨国投资监管方面提供一些参考与帮助。参考文献1世界银行.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文本)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美)爱德华.M .格莱汉姆.全球性公司与各国政府M .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136 3王贵国.国际投资法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814余劲松.国际经济法问题专论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51 5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6张瑞萍.W TO 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J.现代法学,20057钟伟.跨国公司发展对国家监管的挑战J.科学决策,2001年第3期8陈振明
43、.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合法化危机J.岭南学刊,1996年第2期9徐崇利.经济一体化与国际经济法律体制的构建J.国际经济法学刊10贾琳.走向全球管制治理的跨国公司投资监管机制研究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1期11熊振均.由二元监管走向三元治理跨国公司投资监管机制及其变迁J.改革与战略,2007年9期12郝云宏,唐海燕,胡峰.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社会责任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年7期13樊瑞莉.跨国公司进入对我国市场结构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6年2期14Ignaz Seidl.Hohenveldern,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J,
44、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9.15John.H.Jackson,Global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J,The Jurisprudence of GATT&the WTO,Higher Education Press,2002.附录一工作论文系列OB,下午,OL组织行为学政治管理政府及约翰奥林基金会项目业务关系“今天的跨国公司”保罗布拉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工作报告OB-06,PM-05,OL-19今天的跨国公司保罗布拉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2004.3.1今天的世界经济是商业。以前总统卡尔文柯立芝有句名言说,“
45、经济美国是商业”,他没有预料到即将到来的股市崩溃和抑郁症,或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商业大规模干预。也没有人能够预料最终蔓延全球各地的业务。在政治上美国经济在二十世纪关于政府控制的大企业,不管是拯救资本主义或更换它的基本参数。公平地说,柯立芝的对未来的憧憬和罗斯福的旧理论,达成了平衡的结果,当跨国公司来到美国,大公司自己控制,政府的权力是有限。其结果是生长大政府没有吞下民营企业。该公司是远远更具弹性 - 政府监管远远低于主管 - 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时候在企业和政府的相对权力的争论它的高度还低。这个挑战现在才刚刚开始,在世界许多地方。三十亿人加入了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崩溃后并排除保护主义的制度。但在美国2
46、0世纪上半年是一个新演员:跨国公司。今天,让我们面对现实,跨国公司是最重要的经济发展,社会机构变化,技术,活力和新的思路。它的这些因素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有些人可能不喜欢这个。然而,即使是批评者应该承认,跨国公司是灵活的,创新的,强悍。没有跨国公司全球化研究公司就像是在2004年总统大选不考虑货币的作用。本文综述跨国公司它是如何推动经济发展,全球化,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将得到自己的跨国公司,为什么跨国公司的政治行为很可能增加。在许多不同的方式下跨国公司可以被看作一样复杂的东西。然而,政府是把握这一关键尺寸的重要特征机构。他们定义周围议程谈判和关于跨国公司在未来几年将发生的改变发展方向。全球化和跨国公司鉴于全球化的许多陈腐的,重要的是要强调的是,跨国公司是不是其中之一。全球化成为包罗万象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许多描述日益增长的跨境关系强度地区,经济,社会和政治。它被认为是一个的根本驱动程序将改变“一切,”从人类操纵和控制经济发展的权利。但它是跨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