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论交警执法应向重证据发展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及方式也要相应地转变。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交通民警针对瞬时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采取民警指认的方式来确定处罚,执法证据不能提取,使处罚依据不足。2、交通民警由于执罚的证据未采集,同时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与某些民警简单粗暴的执法,会导致与交通违法者产生冲突。3、交警执法过程中只有交警与交通违法者是当事人,缺乏第三方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控证据,容易产生纠纷及信访案件。二、交警执法证据采集的现状:1、交管部门使用监控设备摄录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是向重证据发展的举措,交警暗中执法措施对于增强交通参
2、与者自觉遵章守法意识具有很大的裨益。由于用此种方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事后惩戒,交通参与者被动地获知违法信息,以至于缺乏交警执法的直观震慑性。2、交警使用照相机拍摄违法停车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是一种在证据采集的同时并书面告知有效果的交通管理方式。只是,相机拍摄违法行为并没有在执勤民警当中普遍运用。3、录音笔开始向基层民警派发并使用,这是交警执法证据采集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使用录音笔的使用只是为了保护民警免受不法侵害,录音笔效用未完全发挥。三、交警执法强化证据的应对策略:1、采用明暗相结合摄录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不仅在加强交警暗中执法的同时,还要采用公开摄录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强化交警执勤
3、的效力和效果,保证执法的公证性。2、扩大交警使用照相机的范围。执勤民警配备相机可以对各种瞬时的违法行为、车辆牌照和证件进行拍摄,提取各种有效证据,成为处罚的依据,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3、强化录音笔的使用效用。当前交警使用录音笔的目的性主要是针对不法侵害或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保护性措施,是被动和消极的防御。应当将录音笔用于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即从交警上岗执勤开始到结束始终开启录音笔。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先告知交通违法者“您现在说的每一句话我们已经收集,将成为证据”,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来消减对交警的不法侵害,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同时全程开启录音笔可以对民警执勤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从而使执勤岗位的绩效考评工作有了坚实的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