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 立 大 甲 高 中 高 一 升 高 二 學 程 選 讀 實 施 要 點一、依據:綜合高中實施要點。二、目的:為配合學生適性發展,訂定本要點。三、對象:本校一年級學生。四、執行單位:教務處、輔導室、實習處、特教組五、辦理方式:分學術學程及專門學程辦理(一)學術學程:計有社會組學程、自然組學程1. 每年五月中旬,由輔導室擇期辦理興趣量表測驗,並逐班講解測驗結果。2. 六月初,由註冊組調查選學程意願,經家長、導師核章,依學生所選學程別進行編班。3. 暑期輔導即依新班上課,兩週後若適應不良,經家長、導師認可,向註冊組提出轉學程申請,轉入班級由註冊組統一編排,不得異議且以申請一次為限。(二)專門學程
2、:計有資訊應用學程、室內設計學程、建築技術學程、廣告設計學程、美工學程,學程選讀分兩階段辦理:1. 第一階段:甄選【請參閱實習處公告】對象:具備特殊性向學生(含高一學術學程欲轉入高二專門學程者)。2.第二階段:選填分發(1)時間:六月初(2)執行單位:教務處(3)依據:依一年級上下學期五次定期考查成績平均排序。a. 不同試卷之科目先轉為 T 分數後列入計算。b. 學術學程學生於一下轉入專門學程就讀者,以一下兩次定期考查成績平 均計算之。c. 於一下復學之復學生,以一下兩次定期考查成績平均計算之。(4)名額:各學程(班)核定名額扣除特殊性向學生名額;資源班學生以外加方式由特教組辦理,不影響各學程
3、名額。(5)選填流程:a. 公告專門學程學生計算後之成績排序。b. 學生依志願填寫學程選讀志願卡 ,並請家長核章。學生志願選填務必填滿本校五個專門學程,以供分發依據。若未填滿者,由學校依缺額分發,不得異議。c. 由教務處以電腦讀卡方式分發後公告各學程名單,電腦分發作業時,由各相關處室、學程主任暨學生代表在場見證。六、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931026 課務發展會議修訂931101 行政會議議決950321 行政會議修訂議決950824 行政會議修訂議決國 立 大 甲 高 中 96 學 年 度 高 一 升 高 二 學 程 選 讀 實 施 辦 法一、 依據國立大甲高中高一升高二學
4、生選讀學程實施要點辦理。二、 高一升高二學生選讀學程計有學術學程:社會組、自然組;專門學程:廣告設計、建築技術、資訊應用、室內設計、美工。三、 高一學術學程學生作業時程:1. 欲轉入高二專門學程者請參加 5/15 日(四)特殊性向選讀學程之甄選作業 ,請參閱實習處公告。 (5/7 9 日報名)2. 5/16 日(五) :發高一升高二學程選讀申請單 。3. 5/23 日(五) :請各班班長收齊學程選讀申請單送至教務處實研組。四、 高一專門學程學生作業時程:第一階段甄選 、第二階段選填分發依特殊性向優先甄選,成績排序志願分發原則辦理。成績排序依各班期考科目分數平均,全年級排名,依序選學程。 (非共
5、同試卷科目先換算為該科 T 分數)1. 5/7 9 日:特殊性向學生申請選學程報名(實習處辦理) 。2. 5/15 日(四) 第六、七節:特殊性向學生申請選讀學程甄選(實習處辦理) 。3. 5/30 日(五) :發高一升高二學程選填志願單 。( 教務處實研組)4. 6/4 日(三) :公告高一專門學程成績排序表。( 教務處註冊組)5. 6/6 日(五) :請各班班長收齊學程選填志願單送至教務處實研組。6. 6/12 日(四) 中午:選填分發作業,邀學程主任、各班班長參加,以示公平。7. 6/18 日(三) :公告專門學程編班名單。 (教務處註冊組)8. 6/19 日(四) 第 7 節: 學程說明會 ,各學程主任或職業試探教師負責主講、介紹與說明,分學程集合地點,109 廣設、110 建築、111 資訊、112 室設、113 美工。註:欲轉入高二學術學程者仍須參加上述時程,屆時再參加 6 月初辦理的轉學程作業。(教務處實研組)註:T 分數 = 10 + 50sx( 原始分數 x、平均數 、標準差 ,人數 n )21x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