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XX 年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这标志着备受全省人民关注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已经在我省落地,并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举行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通气会,并就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举行答记者问。问: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答: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在充分进行人口形势分析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决定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的形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
2、项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正式在全省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问: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何意义?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为什么叫
3、“单独两孩”而不是“单独二胎”?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 ,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 , “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了。问:我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何时能申请再生育?答:修改决定正式生效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以下简称单独夫妇),可以根据各自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问: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答:按照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妇,符合单独两孩政策:1、一方为独生
4、子女;2、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问: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怎样界定?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卫指导发XX1 号)精神,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问:单独夫妇在修改决定正式生效前已经生育或怀孕的,如何处理?答:以 XX 年 11 月 12 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时间为节点。XX 年 11 月 12 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经怀孕或生育第
5、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问: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 结婚证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问:如何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答:需提交:(1)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6、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问: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是否追回?答: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从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问:为什么要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取消之后如何办理生育登记?答:多年来,我省实行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制度,作为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再生育审批的有效凭据,对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卫生计生职能的合并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为改革计划生育服
7、务手册制度提供了可能条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办证难题,这次条例修正在保留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的同时,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问:如何应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出生人口增加等方面的压力?答: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起步早、效果好,独生子女数量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省未来 3-5 年内出生人口将会有所增加,生育
8、水平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高,也会给卫生、教育等配套公共服务带来压力。为确保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我省已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预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解读,向群众讲清楚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有关规定,搞好人口出生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防止扎堆生育。二是完善配套政策。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产科、新生儿科床位数;科学调配技术人员,提升助产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助产服务技术管理,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切实搞好服务。针对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群众集中办证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畅通服务渠道,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把好事办好,避免“办证难”问题的出现。总之,要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做到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人口总量保持在规划目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