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一、公司薪给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给。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分为 6职等,每职等分为 16至 20薪级,各职等每月薪给的薪点数,如表 41、表 42。外务人员、营业主任薪给办法另订。第三条 薪给的薪点,本公司得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第四条 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 1级至 2级 :1.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 3作年以上;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第五条 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 ”最低资格条件
2、 ”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中,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权任以 1年为原则 ,权任期满成绩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第六条 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的第一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支薪点高一级的薪级。第七条 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薪级。第八条 本公司每年年终得视赢利状况,经董事会的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第九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表 41 职务加给表及薪点表职务加给支给标准职 称 职务加给 备 注
3、董 事 长 4500 6等总 经 理 3500 5等执行副总经理 3000 等副 总 经 2500经 理 1600 3等副 经 理 1300科 长 1000 2等副 科 长 800承 办 员 600 1等表 42等 级薪 级 6 5 4 3 2 11 2880 2340 2100 1180 780 4602 3030 2440 2180 1220 805 4803 3180 2540 2260 1260 830 5004 3330 2640 2340 1300 855 5205 3480 2740 2420 1340 880 5406 3630 2840 2500 1380 905 5607
4、3780 2940 2580 1420 930 5808 3930 3040 2660 1460 955 6009 4080 3140 2740 1500 980 62010 4230 3240 2820 1540 1005 64011 4380 3340 2900 1580 1030 66012 4530 3440 2980 1620 1055 68013 4680 3540 3060 1660 1080 70013 4830 3640 3140 1700 1105 72015 4980 3740 3220 1740 1130 74016 5130 3840 3300 1780 1155 7
5、6017 1820 1180 78018 1860 1205 80019 1230 82020 1255 840二、员工待遇办法第一条 职员的待遇事项,除职员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依本办法规定;现任雇员依此执行。第二条 职员待遇项目为:1.薪金;2.加班费;3.奖金;4.补助费。第三条 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1.薪金所得税;2.产业工会会费;3.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4.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5.其他必要的款项。第四条 以薪点计给的各项待遇换算公式如下:薪点 薪金指数 生活补助指数 =货币量薪金指数:依市政府编印统计月报所载都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换算;生活补助指数最高以 1.25为限。
6、第五条 职员薪金体系如下:薪金 - 薪给职务加给第六条 职员薪金依任用等级按月支给一交。第七条 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1.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2.因公出差者;3.奉调受训者;4.奉派考察者。第八条 职员薪给采用薪点制,各等级薪点依 “月薪人员薪点表 ”(见表 43)规定:表 43 月薪人员薪点表等职第一 等职第二等职第三等职第四等职第五等职第六等职第七等职职位一等办事员一等技术员二等办事员一等技术员三等办事员三等技术员四等办事员四等工程师五等管理师五等工程师六等管理师六等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1 900 1710 2190 2940 4020 5595 78752 930 1750 22
7、40 3000 4095 5690 79953 960 1790 2290 3060 4170 5785 81154 990 1830 2340 3120 4245 5880 82355 1020 1870 2390 3180 4320 5975 83556 1050 1910 2440 3240 4395 6070 84757 1080 1950 2490 3300 4470 6165 85958 1110 1990 2540 3360 4545 6260 87159 1140 2030 2590 3420 4620 6355 883510 1170 2070 2640 3480 4695
8、6450 895511 1200 2110 2690 3540 4770 6545 907512 1230 2150 2740 3600 4845 6640 9195级13 1260 2190 2790 3660 4920 6735 931514 1290 2230 2840 3720 4995 6830 943515 1320 2270 2890 3780 5070 6925 955516 1350 2310 2940 3840 5145 7020 967517 1380 2350 2990 3900 5220 7115 979518 1410 2390 3040 3960 5295 721
9、0 991519 1440 2430 3090 4020 5370 7305 1003520 1470 2470 3140 4080 5445 7400 1015521 1500 2510 3190 4140 5520 7495 1027522 1530 2550 3240 4200 5595 7590 1039523 1560 2590 3290 4260 5670 7685 1051524 1590 2630 3340 4320 5745 7780 1063525 1620 2670 3390 4380 5820 7875 1075526 165027 168028 171029 1740
10、30 177031 180032 183033 186034 189035 192036 195037 198038 201039 2040数40 2070现任雇员薪点标准用第一职等薪点表,最高晋升至第一职等四十级止。第九条 新进试作人员起薪标准规定如下:1.无社会经验者( 1)高中职高毕业未服兵役: 900薪点(相当于一等一级);( 2)高中职高毕业服毕兵役: 1350薪点(相当于一等十六级);( 3)二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 1710薪点(相当于二等一级);( 4)三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 1950薪点(相当于二等七级);( 5)大学院校毕业服毕兵役: 2190薪点 9相当于三等一级);前
11、列起薪标准得视个人的具体情形按起薪标准最多加六级或减三级的限度内核定暂支;2有社会经验者凭有关证件依前款规定,再按下列标准择一酌予加级;( 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一级;( 2)具有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二级;( 3)具有特殊技能者,按年加支 3至 5级第十条 职员的升职等依下列规定办理;1.原支薪点高于所升职等最低薪点者,按原支薪点归级;如所升职等无相同薪点时,按相近原支较高薪点归级;2.原支点未达所升职等最低薪点者,按所升职等最低薪点归级;副经理、副厂长最高以晋至第六职等第十三级,副总经理最高以晋至第七职等第十三级为限。第十一条 每年月日为职员年度考绩晋级基准日。第十二条
12、本公司各级主管依下列标准按月支给职务加给(见表 44):表 44职称 职务加点 (薪点 )总经理 4000副总经理 3000经理 2000经理厂长1500科长 1000股长 8000兼任主管支领较高职位的职务加给。第十三条 代理主管的职务加给标准如下:1.上级或同级主管兼代下级或同级主管者 ,不另支给职务加给;2.下级主管代理上级代理主管 ,支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加给;3.未支领职务加给的代理主管 ,支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加给;4.代理始期在当月 15日以前者 ,支给全月份职务加给;5.代理始期在当月 16日以后者 ,支给半月份职务加给;6.代理终期在当月 15日以前者 ,支给半月份职务加给;7.
13、代理终期在当月 16日以后者 ,支给全月份职务加给。第十四 条职员加班依下列标准支给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给(见表 45)表 45职等别 四职等以上 二、三职等 一职等雇员每次加班费 12薪点 10薪点 8薪点第十五条 加班次数的计算以每小时为一次,加班半小时以半次计算。但例假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以每 2小时为一次 ,均应扣除规定休息时间。副第十六条 日班工作继续加班跨越午夜零时者为彻底加班,除加班费照给外,得比照夜间轮班制的夜间工作,另支夜班津贴;如加班至次晨 3时半以后者,得于加班完毕后休息至当日中午,薪金照给。第十七条 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得提拨员工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依员工的勤态及考
14、绩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定。第十八条 员工奖励金勤态计算期间为前年 12月 16日起至当年 12月 15日止。第十九条 员工于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者,员工奖励金依比例计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给;1.辞职或停薪留职于前条计算期间内服务未满 3个月者;2.受免职处分者。 第二十条 职员年终奖金后发放对象以 12月 15日在职人员为阴但服务未满 1个月者不予发给。 第二十一条 职员中途到职、复职或停薪留职者,年终奖金按比例发给。第二十二条 职员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下列标准计扣的,最多以扣发 1个月为限;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 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2.旷职
15、累计每积满 1日者,扣发一日薪金额的奖金。第二十三条 职员本人结婚时,得检具证明结婚的户籍誊本,申请合于结婚当月一个月薪金的结婚补助费;服务未满 6个月者减半支给;再婚者不得申请。第二十四条 职员的父母、配偶或满 10岁以上的子女死亡时如劳工保险局的丧葬津贴不及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者,得就其差额检具证明死亡的除户誊本,申请丧葬补助费。同一血亲 2人以上在本公司服务者, 以一人申请为限。第二十五条 职员本人或其配偶分娩或妊娠七个月以上死产时,如劳工保险局的生育给付不及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者得就其差额检具证明出生的户籍誊本(死产者死产证明书),申请生育补助费;如参加劳工保险未到给付期限,那么给
16、不能请领劳保给付者支给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的半额。夫妻同在本公司服务者以一人申请为限。三、薪金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各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第二条 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金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和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金;如有泄漏,另调他职;2.探询他人薪金者扣发
17、1/4年终奖金;3.吐露本身薪金者扣发 1/2年终奖金,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金者扣发 1/2年终奖金,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第四条 薪金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不得自行理论。第五条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四、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第一条 新进人员的核薪及员工的升迁,悉依本细则办理。第二条 新进人员除照薪金表核薪外,具经验者,另加经验薪,但必须缴验证件,规定如下:1.相关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相关经验足 1年者,提高一级核薪以 10年为限;2.相似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类似经验足 2年者 ,提高一级核薪以1
18、0年为限;3.无关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完全无关者不给经验薪;以上所称经验举例如下:(1)高商毕业现任会计工作,其过去具有会计工作者即属相关经验;(2)土木科系现任设计绘图,其过去为教授土木课教员即属相似经验;(3)商专科系现任会计,其过去具有事务性工作经验者即属无关经验;第三条 新进人员所任职务与学历无关者应照无关科系 (薪金表所定 )核薪。第四条 工员部分除检验工限高工程度并得比照上列规定计给经验薪。第五条 其他工员一律不计学历及经验薪。第六条 具有专技的艺工,如车、钳模具工业,原则按薪金表规定核薪,但得参照各行业实际工资行市,协调人事单位核给。第七条 新进人员未具专技资格,虽在专技单位
19、工作,应照一般操作人员核薪。第八条 员工的加薪,依据物价指数,由人事单位做成专案,统一调整,不得随时个别申请加薪。第九条 新进人员的核薪与核定权责如下:1.各单位新进人员到职后,应于每月 10日及 25日将试用核心单连同个人应交的人事资料一并送交人事单位, 以凭审查;试用薪按核定薪 9折计算;2.人事资料未依规定随附核心单送交时,人事单位得拒收核心单,如因此而未能领得当月薪金时,由该单位自行负责;3.试用期满,需转正者,应将转正单送人事单位层转核定(核心单第二联);4.科长级以上或重要职位人员的试用及转正薪(核心单)由人事单位呈转总经理核定生效;5.职员级的试用转正薪由人事单位呈转副总经理核定
20、生效;6.工员级的试用与转正薪由人事单位呈由总务经理核定生效;7.试用核心单及转正单经上级核定后,由人事单位移送财务单位凭作发薪的依据。第十条 为使公司职员有升迁机会,以符合公司选拔干部的宗旨,特订立干部选拔规定如下:1.干部选拔但求唯才是用, 并使同仁能机会均等,激发同仁的向上心,同时为求选拔公正、避免偏差发生,故组成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委员的人选由总经理圈选;( 2)依据选人名册选拔最佳人选;( 3)评审小组在候选人评分表评分及评语后以最高分前 3名为递补人选送总经理核定;( 4)评审小组的候选人如与出席委员同一单位者,该委员应临时退席;2.各部主管或重要职位人员增补缺额经核准后,人
21、事单位依据申请单所列条件,在公司现有人员中初审符合者造,具候选人名册送评审小组评审;3.各部如有推荐者,可将名单送人事单位,经人事单位初审符合,并列候选人名册;4.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主任委员视实际情况召集;5.新任主管均以主管级最低薪起叙,如原薪已超过主管级最高时,超过部分并入职务加级;6.主管人员被调低一级主管职位,应按其被调职位的薪级范围重叙薪金与职务加给;7.主管调非主管时,应恢复其原薪,同时停支职务加给。第十一条 各部推荐职员晋升主管,事后发现晋升人员不适合主管职位时,应即撤换。第十二条 工员升任职员规定如下:各部职员定额出缺或增添人员时以在公司内部选拔为原则,如无适合人员时得办理公开
22、征召,但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备高中以上(含)程度;2具备报考职位的专长能力;3须在公司服务足 2年以上;4已任领班职务 1年以上。第十三条 上项工员报考,应按公告征召规定呈交履历卡等资料,经人事单位审查资格,不合时得拒绝其参加报考。第十四条 工员未经参加选拔或公开考试者一律不得升任职员。第十五条 工员升任领班,所具资格条件如下:1.年龄必须在 25岁以上;2.在公司服务须在 2年以上;3.设班人数须在最少 10人以上;4.2年内未有过失处分者;5.具有领导能力与工作分配能力。第十六条 工员升任领班得支领职务加给。第十七条 领班及领有职务加给的人员,如调任无职务加给的职位,时原支职务加给应
23、即停止。第十八条 工员工作调动,其薪金的支付如下:1.一般操作工如经短期训练调任为混凝土、锅炉工,得按薪金表等级规定重新核薪,但不得比原任该职的辞职人员原薪叙薪;2.原系冷作工,因体力或视力等因素不能胜任原职,调任一般操作工时得按薪金表规定等级重行核薪,但得考虑其年资因素,应较新进者略予提高薪级。五、机动加薪办法第一条 为使成绩优异的正式员工及时获得加薪的鼓励,特订立本机动加薪办法,以便能随时发挥机动效果。第二条 各单位推荐机动加薪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1能为公司节省费用;2能提供工作改进办法、增进工作效率;3能为公司增加受益4能有学术著作或发明,对本公司确有价值;5该单位内人员精简
24、后, 2人以上的工作改由 1人担任, 经过 3个月以上的考验确能胜任愉快。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机动加薪人员,各单位推荐时应列具具体事实,不得含糊笼统;有数字根据者,并应加以注列。第四条 各单位推荐机动加薪人员应先送管理部人事组查证后,方得逐级上呈。第五条 各单位推荐机动加薪人员每月以 1次为限,其加薪范围以不超过该单位全部薪金 0.2%为原则。六、职务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职员管理制度制订。第二条 职员的各项工资待遇除在本公司职员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待遇项目为:1.基本工资;2.加班费;3.奖金;4.补助费。第四条 下列
25、款项须从工资待遇中扣除:1工资收入所得税;2产业工会会费;3职员福利金及对职员福利社的欠款;4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5其他必要的款项。第五条 凡是按工资点数计发的各项待遇其换算成货币的公式如下:工资点数 工资指数 生活补助指数 =货币工资量其中,工资指数根据政府编印的统计月报上刊载的城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进行换算,生活补助指数最高不得超过 1.25。 (二)基本工资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基本工资 工资支给职务加给第七条 职员的工资根据所任用的职务等级每月发给 1次。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对职员的工资不予扣减:1.按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2.奉调参加培训者;3.因公出
26、差者;4.奉派外出考察者。第九条 职员工资的核发采用工资点数制,各等级的工资点数根据“月工资领取人员工资点数表 ”的规定加以确认。公司正式职员之外的职员,其工资点数允许使用第一职等的工资点数表,最高晋升至第一职等的四十级为止。第十条 新进试用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1无社会经验者 :( 1)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者 :工资点数为 900(相当于一等一级 );( 2)专科学校毕业者工资点数为 1710*相当于二等一级 );( 3)大学毕业者工资点数为 1950(相当于二等七级 );(4)硕士研究生毕业者工资点数为 2190(相当于三等一级 )。上列的起始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形,在最多
27、加六级或减三级这一限度内暂时核定支付;2.有社会经验者:凭有关证件,在前条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标准之一酌情予以加级( 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一级;( 2)具有本公司所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两级;( 3)具有特殊技能者,每年加三至五级。第十一条 职员的等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1.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高于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仍按原工资点数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一级别;如果所升职等中没有与原支付工资点数相同的级别,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工资点数较高的级别;2.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未达到所长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按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归级。副经理最高可晋升至第六职等的第十三级,副总经
28、理最高可晋升至第七职等的第十三级。第十二条 本公司将每年的 1月 1日定为职员年度考绩晋级的标准时间。第十三条 代理主管人员的职务加给标准如下:1.上级或同级主管人员兼代下级或同级主管者,不再发职务补贴;2.下级主管人员代理上级主管者,发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补贴;3.以前未领取过职务加给的代理主管人员,发给其所代理职位的职务补贴;4.代理的开始时间在当月 15日以前者,发给全月份的职务补贴;5.代理的开始时间在当月 16日以后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6.代理终止期在当月 15日以前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7.代理终止期在当月 16日以后者,发给全月的职务补贴。(三)加班费第十四条 职员加班根
29、据下列标准发给加班费,按月累计,于次月发给:表 46 职员加班费发放标准职 等 每次减半费四职等以上 12(工资点数 )二、三职等 10(工资点数 )一 职 等 8(工资点数 )第十五条 加班次数的计算按每小时为一次;加班半小时按半次计算。但节假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时,以每两小时为一次,均应扣除规定的休息时间。第十六条 从事日班工作后继续加班跨越午夜 12点者为彻夜加班, 除中班费照发外,还要比照昼夜轮班制的夜间工作另外发给夜班津贴;如加班至第二天凌晨三点半以后,可于加班完毕后休息至当日中午,工资照发。(四)奖金第十七条 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应将职员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根据职员的勤惰及考绩
30、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行制订。第十八条 职员奖励金的计算期间为上年的 12月 16日至当年的 12月 15日。 第十九条 职员在当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时,职员奖励金根据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放:1.辞职或停薪留职且在前条计算期间内服务未满 3个月者;2.受免职处分者。第二十条 职员春节奖金的发放对象以元月 15日的在职人员为限;但工作时间尚未满 1个月者不予发放。第二十一条 职员中途到职、复职或停薪留职后,其春节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发给。第二十二条 职员在当年度中请假或旷工者,其当年度的春节奖金依下列标准计算扣减,最多以扣发 1个月为限:1事假病假累计每
31、积满 1日者,扣发相当于半日工资额的奖金;2旷工累计每积满 1日者,扣发相当于日 1工资额的奖金。(五)补助费第二十三条 职员本人结婚时,得出具证明结婚的户籍本,申请相当 于结婚当月一个月工资额的结婚补助费;工作未满个月者减半发给;再婚者不可申请。第二十四条 职员的父母、配偶死亡时,则职员可凭证明死亡的户籍消除本申请丧葬补助费。同一血统 2人以上在本公司工作者, 以 1人申请为限。第二十五条 职员本人分娩或妊娠 7个月以上死产时, 可凭证明出生的户籍本(死产者出具死产证明书),申请生育补助费。(六)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与此相同。七、职能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
32、一条 目的为配合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施行,加强工资核算与发放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的各级从业人员,除人事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制度实施。第三条 计算期间及工资支付日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 6日起至次月 5日止, 并于当月 10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当天若适逢为休假日,则提早于前 1天发放, 但若遇连续休假日时,则应于休假日后返回执行公务之日给付。第四条 非常支付各部门从业人员或其亲属遇下列情形时,可向直属部门主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前支付工资;主管人员签准呈人事部审核无误后,由会计部给付申请员工在执行勤务时间所应得的工资:1.本人结婚或死亡时;2.直系亲属死亡时;3
33、.女性员工生育;4.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5.遇不可抗拒之意外灾害而遭损失时;6.其他公司同意的事实。第五条 扣除额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工资所得税;2.劳动保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3.团体意外保险费;4.福利基金;5.缺勤扣除额;6.其他法令所规定的事项。第六条 工资结构工资体系的构成如下图:基本工资基准工资 补贴职位津贴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补休津贴工资 基准外工资 交通津贴伙食津贴调驻津贴出差津贴奖金(二)基准内工资第七条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支付依下述 3条原则、 两项规定办理:1.员工的学历、经历、语文能力;2.员工的工作年资;3.同行业间的工资水准、社会经济所得水
34、准;4.新进人员的工资按 “初任基准工资表 ”的规定办理;5.工作时间在 1年以上的员工, 依 “职能等级适用表 ”及 “职能等级支付额表 ”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职等依照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学历、经历来划分等级,并依资格规定作为职等的划分基础。第九条 职级依照员工的年资、考绩、专业能力等多项要素评检后,依规定来决定工资的支付标准。第十条 加给公司视业绩成长比例及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动向,对于基本工资偏低的部分员工依照其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某一相同金额或两者并用的方式计算加给金额;必要时,可将加给的一部分或全部并入基本工资。第十一条 职位津贴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 “职位津贴支付额表
35、”办理职位津贴支付事宜。第十二条 初任工资初任工资规定内容如下:1直接由学校毕业进入公司者的初任工资,依 “初任基准工资表 ”中的基本工资支付;试用 1个月期满后成, 为正式任用人员时,则依有关规定金额支付;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依有关规定办理;3公司对于中途任用者的工资可在加给额 30%的范围内,视员工试用期间的表现来决定其增减额;4具有专门学识或专门技术经验并经本公司特别延聘者,除依 “初任基准工资表 ”中的规定确定工资或比照该职务同等资格人员的职务等确定工资外,不受晋升资格中学历及年资条件的限制;5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具有专业技能 (须有
36、资格证书 )者 ,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 ,可不依照该学历的限制 ,给予三职等以上的专业技师、副管理工程师的职务。(三)基准外工资第十三条 规定时间外勤务津贴奉命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时,公司应依下列规定按工作时间工资的一定比率支给时间外工作津贴,其津贴标准包括下列 3项:1.超时工作津贴:早到或在规定时间外执行工作时(从早上 7点 30分起到早班时间或下午 5点 30分后),依计时工资标准乘以 133%计算;2.休假日工作津贴:星期天、法定假日或特别休假日执行工作时,依下列公式计算勤务工资:(加班时数 8小时) 日工资标准额 150%3.深夜勤务津贴:从晚上 10点到次日清晨 5点工作为深夜勤务
37、,依日工资标准额乘以 125%作为津贴额。第十四 条补休津贴公司因业务上需要而要求员工必须于休假日返回公司上班时,员工可选择其他规定工作时间内补休,但仍须支付补休津贴,其给付标准如下:(实际工作时间 8小时) 日工资标准 30%第十五条 交通津贴从业人员未居住公司宿舍而必须利用交通工具上班时则每月给付 900元的交通津贴。第十六条 伙食津贴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含合同制人员)每月补助 300元的伙食津贴。第十七条 调驻津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派任员工赴新厂工作时其洽谈地点距公司达110公里以上者,则按 “出差津贴给付额表 ”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全勤奖金第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未违反第四章的各项出
38、勤规定者,公司加给 500元的全勤奖金,以示鼓励。 (四)出勤规定第十九条 规定工作时间公司依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并参考公司业务上所需的工作时间,对员工所应遵循的出勤时间规定如下:1.总公司员工( 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 8点半到中午 12点, 下午 1点到 5点半;( 2)星期六: 从上午 8点半到中午 12点半;2.工厂厂部员工( 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 7点半到中午 12点,下午 1点到点 4半;( 2)星期六采取双周轮休制,其工作时间与前项规定相同;3.特殊工作人员( 1)保安、临时人员、计时人员等的出勤时间,由各所属部门主管人员视其业务需要个别制订,并送交人事部备查;( 2)其
39、他从事特殊职务的专职人员的出勤时间,应视工作上的需要由人事部另行制订;若因业务上需要不得不延长其工作时间,则须依规定支付超时工作津贴。第二十条 缺勤扣除各部门员工应依公司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若有违反下列规定者,则须从工资中扣除其缺勤额: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迟到、早退或在规定勤务时间私自外出在 30分钟以内者,则视为缺勤1次, 缺勤 30分钟以上者,一律按缺勤 2次计;每缺勤 1次扣除 1小时工资,并列入出勤考绩范围内;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而缺勤时,须提交医院证明(请假在 1日以内则免),并按实际缺勤日数的总和,根据日工资额减半扣除;3.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应于请假前 3
40、日提出申请,并视实际缺勤日数金额扣除。第二十一条 因公务负伤疾病的缺勤因业务上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则仍照常支付,但工资支付原则上以 1年为限。 第二十二条 特别休假下列特别休假时,工资仍照常支付:1婚假、 丧假;2年度带薪休假;3行使公民权时;4公司例会、教育召集时;5星期例假日;6法定休假日;7女性员工的产假;8休假日加班后补休;9公假。第二十三条 其他休假执行轮班制工作的员工的休假由各部门主管人员编排后,交由人事部建档管理。(五)晋升第二十四条晋升资格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或在编制上出现空缺职位时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提拔具有该项资格的人员经人事部评核该员工的考绩职务执行
41、能力出勤率贡献程度等评估要素之后依晋升资格评核表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 评核权限从业人员晋升资格的评核权限应按评核资格权限表的规定由各部门具备评核资格的人员加以评定第二十六条 晋升主管职位资格凡具晋升主管职位资格者依主管职位资格表的规定加以评定第二十七条 主管职位代理与兼任主管职位空缺时需暂时代理或兼任其规定如下:1.主管职位空缺时,若暂未选出适任资格人员,可暂由低一职等适任资格人员代理,待代理人员的资格通过人事部评核后,始具有正式主管资格;2.主管职位出现空缺且无适任资格人员可代理其职务时,可由同职等或高一职等、高一职位的人员兼任;3.代理或兼任期间的职位津贴依代理职位的 8折计算其他津贴事项
42、则比照代理职位办理。第二十八条 晋升办法本公司人员晋升办法主要内容如下:1.晋升办法原则上每人举办 1次,并由人事部统一评核;2.近两年内曾留职停薪(含产假)达 2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在晋升评核范围之内。3.当年度公司在编制上已无空缺职位时,人事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呈请总经理批核后,全部或局部停办当年度的晋升。第二十九条 晋升后的工资员工晋升后的工资调整须视其晋升的职位级别,从晋升的当月起调整其工资,除应调整基本工资外,还要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起,就其调整职位后的工作日数支付调整后的职位津贴。第三十条 其他有关晋升的评核标准除在第二十四条到第二十九条详加规定外,如有未尽事宜则请参照本公司人事
43、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六)调薪第三十一条 调薪资格公司视该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及生产目标达成率,并考虑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化、员工的年度考绩、贡献程度等多项评核要素后,于每年 12月日31实施定期调薪。第三十二条 调薪内容本公司的调薪内容如下:1.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核定调薪两大部分;2.定期调薪是对基准内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参见第七条)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则由人事部视实际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定;3.核定调薪是针对表现优异且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员工进行的,其调整幅度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人员评核后交由人事部审核无误时呈请总经理核准。(七)其他第三十三条 超时加班津贴支付原则除一到六职等人员可依规定支领超时加班津
44、贴外,凡第七职等以上的管理、监督职位的管理人员,则不再支付超时加班津贴,但第七职等以上的人员于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有可缺勤 4次(相当于 2小时)的优待,在此限内不扣除缺勤工资额。第三十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被解聘者的工资在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遭解聘(包括合同期满解雇人员)者的工资,则依照已出勤的工作日数乘以基准内工资的日工资额计算,实际工作日数未超过 15日以上者,则不支付基准外工资。第三十五条 完全缺勤或停职后的工资在工资计算期间内完全缺勤或停职时,则不予以支付工资,但因业务上原因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超过 1年以上可由其部门主管人员向人事部提出停薪留职的申请,并呈报总经理批核。 八、管理
45、人员薪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金支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对象本制度所指管理人员为下述人员(不含总经理、董事):1.本公司职务系列中部门副经理以上者(不含代经理);2.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的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上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本公司 股以上股票。第三条 报酬体系管理人员薪金体系如下:1.固定工资;2.业绩工资;3.奖金;管理人员没有任何津贴待遇;遇有出差,按公司员工出差旅费规定办理。第四条 固定工资固定工资按职位确定,其额度范围如下:1.部门经理: 元 元2.部门副经理: 元 元3.分公司经理: 元 元4.分公司副经理: 元 元固定工资决定权在公司
46、总经理;固定报酬的升降及解聘时间根据本人能力、经验、工作实绩、学历、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5固定工资实行完全月薪制;除停职外全额发放,停职指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连续 5个月不能上班的情况;停职的报酬另行规定。第五条 业绩工资业绩工资按照本公司 独立核算制实施规定 所确定的科室、部门、分支机构每月核算结果确定。第六条 完成目标时的支付额凡达到事前规定的赢利目标的,按固定工资标准发给业绩工资。第七条 赢利增减情况下的工资每月实际赢利与预定赢利目标上下不一时,业绩工资随之浮动;以预定赢利目标为 100%,根据增加或减少的百分点确定业绩工资;具体办法另定。第八条 奖金发给管理人员的奖金,根据半年期决算
47、结果确定;奖金额根据公司总的经营情况和各自努力程度由总经理确定。第九条 工资提升工资提升指根据管理人员各自情况,提升固定工资部分。提升时间与一般工人相同;提升幅度要参照物价、生活费上涨等因素;提升由总经理决定。九、营业主任薪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包括:1.本薪;2.车辆津贴;3.交际津贴;4.成交奖金;5.职级加给;6.职务加给;7.绩效奖金;8.年终奖金;第三条 职务加给本公司营业主任的职务加给依该组上月与本月组平均数按 “职务加给发给标准表 ”所列标准表如下。1.上月与本月组绩平均数的计算方式为:(上月全组实绩总额本
48、月全组实绩总额) (上月全组编制人数本月全组编制人数);2.职务加给的发给标准如表 47:表 47 职务加给发给标准表级别 上月与本月组绩平均数 加给9 19万以上 360008 18万以上 330007 17万以上 300006 16万以上 270005 15万以上 240004 14万以上 210003 13万以上 180002 12万以上 150001 11万以上 120003.初任营业主任其职务加给一律依第一级的标准发给;4.本公司的营业主任连续 2个月业绩平均数在 8万元以下除因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核准继续担任外,该组营业主任应予降调为外务人员。第四条 绩效奖金1.本公司的营业主任
49、得依其所隶属单位(如遇人事变动时,应以变动后所隶属单位为准)每月的经营绩效竞赛成绩依 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的规定以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2.正式外务员不论其于月内之任何一天升任营业主任,均得依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第五条 年终奖金本公司营业主任年终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1.服务满 3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2.服务满半年者,发给二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3.服务满 9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三个月薪额的奖金;4.服务满 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额的奖金;5.上列奖金系列以 2600元加上职级加给及职务加给(全年度平均额)为计算的标准;6.营业主任任职期间如经降调为外务人员时,则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悉依外务人员待遇办法的规定办理。十、外务人员薪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外务人员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外务人员销售商品(包括免税交易)时,其实际的计算除另有规定外,悉依货款兑现为准,依其实售价核算;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核算实际:1.实售价低于最低价而未经请示核准者;2.货款兑现期过长而未经请示核准者;3.售予同行转售者。第三条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