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教案劳动法教案法制教育课教案劳动法教案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劳动法的知识,劳动合同法的基础,在工作中保护合法权益。教学重点 :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教学难点: 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怎样在劳动争义中维权。教学方法:尽量结合生活中常识,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展示维权案例教学内容:引入劳动法常识一、劳动法的制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的一切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狭义的劳动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劳动法包括劳动法律、
2、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规章、地方性劳动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劳动司法解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十三章 107 条,于 1994 年 7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3、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四、劳动标准和保障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五、劳动争议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4、担赔偿责任。例题:以影响大的事件为例子,细述劳动法的重要性。某公司录用了一名同行企业的销售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发现他没有劳动手册,而他解释说,自己与原公司的离职手续还没有办完。公司考虑到这位销售员可能带来一批客户,也就录用了他,并要求他尽快了结与原单位关系。不料,4 个月后销售员原来所在的公司一纸诉状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以非法录用的责任赔偿数万元。从表面看,这家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冤枉,因为他们并没有故意侵犯别人的行为,但法律是不讲情面的,谁犯了规就要付出代价。像这家公司盲目录用销售员的事就违反了劳动法 、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和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 36 条就规定了招人不当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小结;通过学习了解劳动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签订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