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050978 上传时间:2018-08-3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docx.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对一起精神科医疗纠纷案和解处理的分析【关键词】精神科;医疗纠纷;处理【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9297(XX)04025202医疗质量是医院永恒的话题。医疗纠纷是医疗过程中的“副产品”。医疗纠纷的存在有多种因素既有医院的因素、社会的因素,又有患者的因素。l1J 对于纠纷不能正视,将会产生无穷的后果。作者将自己参与处理的一起精神科纠纷“私了”案例报道如下以供同行汲取教训案情介绍患者,男性,24 岁。1995 年 8 月 24 日因患“精神分裂症”,在其父和本院一位熟人(精神科医师)的陪同下到某精神病医院住院(病房在 3 楼)。次日,患者父亲来院探望,称儿子的病情较

2、轻,询问能否出院?主管医师解释“不能出院”,患者父亲又去寻找那位熟人商量,未果。再未来找医师说出院的事。第三日上午11时 30 分左右患者毁坏卫生问的排气扇,从排气扇孔中钻出,从 3 楼坠下。ll 时 40 分,工作人员发现患者坠楼后,及时通知家属,并送至当地县医院救治。诊断“胸椎 3、4 压缩性骨折”,给予石膏背心固定,要求休息,家属未提出任何异议。3 日后,患者突然死亡,患者伤后至死亡前意识一直清楚 死亡讨论疑“迟发性脑干出血”(未尸检)。同日,家属领数人大闹精神病医院,要求赔偿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医患双方意见患方的理由与意见:家属要求出院。医院为什么不及时办理出院。住院时,主管医师

3、说“保证半月后好转”,现在人却死了,如何好转。第二天探视时患者还好好的,为什么会突然跳楼?医院是否殴打病人,导致其跳楼。患者跳楼时,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干什么。医院的管理存在问题。事故责任完全是由于医院不负责任造成的等。该患者家里还有一个小妹妹家属要求医院给其安排工作并赔偿 l8 万元医方的理由与意见:请家属理解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请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提起诉讼;医院是否殴打病人了,请家属申请尸检及调查;患者家父第二天探视时,对患者有一定的激惹因素;患方可派出代表协商。处理结果由于患者父母正处在悲伤之际,无法正常沟通与交流。患方派出患者的姑父及当地一位已退休的县级干部为代表(均无委托书)与医院进行

4、协商。协商结果,患方放弃诉讼,也不进行尸检,由医院赔偿患方23 万元,并免去患者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当晚,由患者的姑父在协议书上签字(未公证),并写领据,领取现金,交由患者父母,纠纷终结。就在协议生效满一周年的前一天患者之父又来医院闹事,嫌赔偿金太少并否认自己委托他人处理此事,认为自己是患者的监护人,应该在协议书上签字,其他人签的字不应该认可。医院寻找两位患方代表,他们都承认当时的情况及签订协议的事实,只因都是亲戚关系,现在患者父亲不认可,他们也没有办法,说“翻脸了都不好”,也不愿意作证。随后,患者父亲又多次到医院闹事,在无奈之下,医院以返还赔偿金为由,将患方起诉于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调

5、解的方式,由医院再赔付患方 18 万元结案。分析讨论本案历时 2 年终于结束。虽然鼓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或在卫生行政部门主导下调解医疗纠纷,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条主要渠道。闭但纵观本案处理的全过程,有许多东西值得思考。本案医院是否有责任、是否为医疗事故,暂不论及,之所以会一波三折,作者认为医院在工作及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存在有不少不妥之处:1医师在与患者家属的谈话中使用“保证”这一术语欠妥。试想,即使是一般的普通疾病谁敢保证一定能治好,何况是一个病因不明的精神分裂症。2当患者家属要求出院时。医师在解释无效的情作者简介杨向东(1966 一),男,汉族,陕西渭南市人,大学学历,精神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方向

6、:精神科临床、精神医学与法。Tel:+869134366619;Email:yxdhuashansinacorn法律与医学杂志 XX 年第 13 卷(第 4 期)况下未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且未让患者家属在病程纪录上签字,说明原因。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剥夺患方拒绝治疗的权利(除非公安机关等特殊情况),医师怎么能剥夺呢?3协商处理本案时,患方代表无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协议书未公证。经卫生部门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或医患双方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一般应认可其效力。法院应当按协议的内容做出判决,但其有下列的情况除外:对未经患者授权的人签订的协议或患者死亡后未经法定监护人授权的人签订的协议,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可

7、不予认可。【3】如此看来,第二次在法院主持下再赔付 18 万元就不足为怪了。4在患方闹事时不及时、主动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和律师的指点,这是缺乏法律知识的表现。试想,如果 253 当初有律师的指点。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一波三折了。5对于熟人的招牌,我们应该热情有节,但即使是再熟悉的关系人,相关的医疗手续也必须履行,例如住院协议书、知情同意书等,一定要纪录在案,这样就便于以后处理纠纷。谨记“脸面不是介绍信,关系不是法庭证据”。否则,如出现类似本案的情况,就会令熟人尴尬了。参考文献1】张铁铭。杨言言1 例股骨颈骨折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处理【J法律与医学杂志,XX12(2):88【2】刘鑫,刘爱民主编病历规范化书写与举证M】XX:华夏出版社,2oo21l3】王平荣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J1_法律与医学杂志,XX,12(2):128(收稿:XX0419:修回:XX080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