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区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第 11 号提案的答复第三代表团代表: 贵团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医疗人员全额财政拨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肃州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不断加大卫生投入,逐步破解制约卫生事业发展难题,相继建立起卫生人才引进、人员经费保障、基层卫生发展基金等长效机制,特别是近期以来,明确提出了“教育卫生并重”的发展投入思路,将基础设施投入向基层卫生倾斜,努力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园林化乡镇卫生院。 按照“立足长远、着眼当前、适度超前、
2、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加大区级财政补助力度,并合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基金,完成一批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设备购置项目。XX 年-XX 年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上级财政投资 2500 万元,先后完成 82 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按照标准化卫生院建设要求,新建三墩中心卫生院和上坝卫生院,对总寨镇中心卫生院、金佛寺中心卫生院、丰乐卫生院、西洞镇卫生院、清水镇中心卫生院屯升分院进行改扩建。XX 年区政府投资 1526 万元,新建 10 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对屯升、下河清、东洞三个卫生院进行建设。剩余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建设将在“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
3、、省市区资金分步实施修建和提升,使我区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配齐基本治疗设备,更新检验、影像等检查设备,争取基金设备捐赠项目投资,逐步对乡镇卫生院老旧锅炉、诊疗设备进行提升换代。同时,争取资金为 19 家乡镇卫生院安装污水处理系统及除尘脱硫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达到环保标准。医疗卫生单位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康复需求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总结和推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招录、择优聘用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制、资格准入制、人事代理制和绩效工资制,激活公
4、立医院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新型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与工作性质、岗位职责、运行成本、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相挂钩,在保障卫生人员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合理拉开人员收入档次,产生良好的激励作用。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落实乡镇卫生院长公开竞聘上岗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适时完成乡镇卫生院长交流更新工作,逐步将一批年轻骨干人才提拔到副院长、院长职位,激励人才成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行业实际的人事管理配套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合法待遇,健全临聘人员管理机制,推进依法用人。 乡镇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十四基本药物制度,是乡镇卫生院无创收来院,乡镇卫生院义务人员工资无法保障,近年来,我局积极与区政府、区财政局协调,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从 50%财政拨付提高到 XX 年 70%财政拨付工资,XX 年积极协调落实,从 XX 年起所有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由 100%全额财政拨款支付,进一步减轻基层医疗单位运行负担,保障医务人员合法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在此,感谢贵团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能向社会各界呼吁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力量,共同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联系电话:2669591 肃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