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意离婚民事辩论状 不同意离婚的民事辩论状是针对原告起诉离婚之民事起诉状所作,应紧紧围绕民事起诉状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与理由谈出其不成立的缘故,不同意离婚辩论状范式如下:辩论人:张丽辩论人因原告刘春明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辩论如下:辩论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恳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一、辩论人与原告有感情根底,婚后感情也好。1、辩论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互相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理解。2007年6月,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辩论人工作单位接辩论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特别好
2、。原告勤奋刻苦而上进,适应才能、工作才能都特别强。当初,我正是欣赏原告才容许与其结婚,我们结婚时,他只是一名办事员。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处,从何而谈嫌弃他出生农村的家境,更没有对他的待人接物有过异议。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辩论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明白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辩论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辩论人有决心、决心、才能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互相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本人,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辩论人不同意
3、离婚。辩论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到达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原告在其诉状中理直气壮直言被告在2009年前就多达3次提出要与他离婚、于2009年5月以来,双方也就离婚征询题屡次协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却是原告本人而不是辩论人。假设辩论人真提出过离婚,亲友们又何来以原告先提出离婚为由对原告进展指责呢?!辩论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缘故所致,辩论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更不愿意看到由于离婚而损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三、辩论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辩论人恳求合议庭能够按照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辩论人之间的疙瘩,协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按照,恳求法院保护辩论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