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协议离婚半年,还可以再恳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征询:半年前,我因无法忍受前夫的家庭暴力,和他协议离婚,当时只想快点离婚,没提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现在想起来之前受过他屡次家庭暴力,特别痛苦,而且我手中还有前夫施行家庭暴力的证据,由于有几次都惊扰了110,并有调查笔录在卷,请征询我还可以向前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新余 林某答: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施行家庭暴力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精神损害赔偿。当事人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恳求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精神损害恳求或协议离婚后一年才提出精神损害恳求的,不予支持。按照你的陈述,你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放弃精神损失赔偿,而且你们协议离婚才半年,只要你确实有前夫施行家庭暴力的证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前夫,要求他补偿给你精神损失。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