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设备平安治理制度 1、目的标准厂内厂房、设备治理,确保厂房设备符合消费要求的和GMP要求,保障消费顺利进展。2、范围厂内所有厂房设备。3、责任3.1设备科负责制订和组织施行厂房设备治理制度。3.2各相关部门有按此制度严格执行的责任。4、定义厂房设备是指厂内建构(筑)物(主要为消费厂房、仓储检验厂房等)和消费、仓储、检验用各种设备(主要有五防“设备、洁净厂房内的缓冲设备、照明设备、给排水设备、吸尘设备、人员净化、物料净化设备、消防电气设备等)。5、内容5.1厂房设备的设计、规划5.1.1厂房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5.1.2消费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洁净厂房。消费厂房的设计、规划
2、还必须符合消费要求和GMP要求。5.1.3消费厂房的规划原那么:A 消费区的储存区应有与消费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B 消费车间应按消费工艺流程顺序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防止过失、防止穿插污染,同一厂房内以相邻厂房之间的消费操作不得互相阻碍。C 制剂消费车间除应具有消费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的消费辅助用室。D 设置人员、物料进出消费厂房的通道。5.2.1只有合格的或经历收的厂房设备才可投入使用。5.2.2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合理地使用厂房设备。5.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厂房设备 的日常维护工作。5.2.4设备科每半年对全厂排水、排污地下管道进展一次排污保养,每年对全厂建(构)筑物进展一次保养。
3、部门觉察厂房设备缺点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5.3.2厂内厂房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科用时组织完成,并做出好检修记录,归档保管。5.4厂房设备的改造、扩建、大型技术改造5.4.1厂房设备的改造、扩建需设备科审核,报厂部研究同意。5.4.2厂房设备的改造、扩建由设备科组织施行。5.4.3大型技改工程必须以厂部同意立项,外请有医药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历证明。工程完毕时需报省药监部门组织验收。5.5.1各部门就对本部门厂房设备巡回检查,做好厂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5.5.2设备科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厂主要厂房设备巡检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提出维修打算,报厂部批准后组织施行。6、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厂房设备检查记录表 设备科 长期厂房设备维修记录表 设备科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