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通道的设置、治理 设置满足规定的平安通道并施行有效治理,确保人员、财产在遇有火灾情况下能平安有效的撤离和施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建筑和场地。3.1新建建筑设备由设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平安通道的设置、保持和维护。3.3消防平安专职人员对各场所平安通道进展检查和监视。4.平安通道的设置、治理要求4.1公共建筑平安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人数少于50人,面积小于60M2的建筑可只设一个平安出口。4.2楼房的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底层疏散门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宽度不宜小于1.
2、4M。4.3公司范围内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通过的建筑门、洞时其净高净宽4M,门垛之间净宽3.5M。4.4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3.5M,道路上空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4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4.5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位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4.6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这设有拦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不小于1M。4.7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同意有阻碍疏散的凸出物。4.8厂房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不应采纳侧拉门。4.9车间内平安通道,人数200人以上时1.8M,一般平安通道1M4.10所有设备、器材与四周物品应有1M以上间隔,且有1M以上通道与通道相通。4.11库房平安通道按库房消防治理“有关规定执行。4.12所有平安通道、平安出口、疏散走道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不断保持畅通,不许堵塞堆放物品。4.13消防平安专职人员应对平安通道、平安出口、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设备经常进展巡查,觉察异常立即与各所在部门消防负责人通报,要求及时纠正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