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市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1 总那么?1.1 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操纵和处理煤矿重特大事故,充分调动利用一切力量,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平安,将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平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开展,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平安规程、吉林省严重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方法、吉林市灾祸事故应急救援方法。1.3 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加强忧患认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特别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预备工作,防患于未然。(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治理有关规定,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施行国家、省、市、县(市)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治理为主的应急治理体制。(4)依法标准,加强治理。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各级政府和煤矿的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治理,使应急工作不断完善、标准。(5)快速反响,协同应对。加强以煤矿本身应急处置队伍为主,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抢救队伍签订抢救协议的应急队伍建立,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构成统一指挥、反响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治理机
3、制。(6)依托科技,提高素养。不断加强煤矿平安消费装备水平,采纳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才能,防止发生次生、衍惹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矿工 适用范围吉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煤矿消费平安事故。1.5 事故的分级按照事故的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妨碍范围等要素,依照国家处理事故的有关规定,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指井下被困人员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级(严重),指井下被困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29人以下的事故。级(较大),指井下被困人员3人(含3人)以上、9人以下的事故。级(一般),
4、指井下被困人员12人的事故。?2 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煤矿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吉林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吉林煤监站站长任副总指挥。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龙潭区、市委宣传部、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吉林煤矿平安监察站、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武警吉林市支队、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舒兰矿业集团抢救队、蛟河市矿山抢救队、舒兰矿业(集团)、吉林供电公司等单位或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专家为成员。(指挥部成员及联络见附件9.2)指挥部下设10个工
5、作组。2.1.1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吉林煤矿平安监察站站长、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副局长、煤矿抢救队队长、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以及事故煤矿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精确推断事故性质,依照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施行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依照抢险救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征询题及时修正施行方案及措施;精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矿山抢救队及有关人员进展事故抢救工作。2.1.2 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副局长、吉林煤矿平安监察
6、站副站长以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的有关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平时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藏数据库,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备、排水设备及材料、通风设备、灭火设备等型号以及匹配用处。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预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各种物资的供给。2.1.3 群众工作组组长由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 员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以及群众,保持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展。2.1.4 综合接待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
7、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等。2.1.5 平安保卫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和武警吉林市支队支队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戒备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2.1.6 医疗抢救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副局长以及各有关医院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展救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
8、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2.1.7 通讯保障组组长由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市挪动通讯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矿井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2.1.8 信息发布组组长由指挥部指定,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的有关人员以及市有关媒体主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对内、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处理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征询题;搜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言论引导。2.1.9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吉林煤矿平安监
9、察站站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操纵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络、家属材料等;调查事故通过和缘故,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备措施。2.1.10 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或煤矿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公安局副局长以及事故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遇难者家属的安抚等工作。(相应机构成员及联络
10、见附件9.4)2.2 日常治理机构吉林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吉林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市煤炭治理局)副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煤矿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及组织工作;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灾祸应急处置治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治理系统;随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治理工作。2.3 专家组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依照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照发惹事故的品种(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治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技术征询、指导,使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专家组成员及联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