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育人员职责 所有教学人员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关心并热爱学生,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主要职责是:1、教学人员既要管教又要管导。觉察征询题及时教育,教育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获得联络,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2、备课认真充分,开学前,寒署假备课量不少于两周。平时不少于一周。3、教学态度必须严谨,要注重常规训练,有稳定的课堂秩序,课前预备要充分,上课不接待客人,下课不拖堂,努力提高40分钟质量。4、注重“培尖”和“补困”,培养优秀生,辅导学困生。充分开展学生的个性特长。5、能制订复习计划,会命题,并能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6、主动配合班主任搞好各项教育活动,注重眼保健操的催促和辅导工作。7、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课程上课,不得擅自改变课程。8、每学期写一份教育和教学方面的总结或论文。9、术科教师负责专项队伍、兴趣小组的训练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