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教学楼接待室使用治理规定 为加强对学校教学楼接待室的治理与维护,提高利用率,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会议室标准有序使用,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效劳,特制定接待室治理规定:1、接待室由政教处就近统一治理,负责平安及室内设备物品的治理和维护。2、校级重要会议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预备、会中效劳和会后整理工作。3、各部门承办的会议,须由分管校领导或承办部门主任指定人员,在会前与政教处联络,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4、会议主办部门应提早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卫生、布置及会务预备工作。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效劳工作。5、会议期间要确保会议室的清洁,保护会议室
2、的设备,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的,会后要及时去除,以保持墙面整洁。会后请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清理干净会场垃圾等各类物品,检查会议室电源、门窗、空调是否关好,锁好门后将钥匙交还政教处。6、使用会议室时,未经政教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会议桌椅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带外出。7、各部门召开会议如需使用音响等设备,要派专人自行负责音响等设备的调控。使用时要保护各种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规定赔偿。8、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主任即为会议期间的平安负责人。假设出现平安征询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查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9、会后,政教处派人对会议室内设备及时跟进进展检查,并做好记录,假设会议室内设备发生损坏,学校将追查相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