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本人因购买住房办理产权过户,申报契税,谨此申明:本次购买的普通住宅是本人家庭唯一住房,具体地址位于:本次购买的房屋非本人家庭唯一住房,本人家庭实际已拥有住房套具体地址如本人承诺上述申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的法律责任。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未成年子女姓名: 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_地方税务局:本人作出如下诚信保证:本人现购住房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如果本人上述保证不实,愿意接受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本人姓名:_ 身份证号:_配偶姓名:_ 身份证号:_子女姓名:_ 身份证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