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工作控制性指标考核奖惩细则奖惩 项目 奖惩标准 奖惩依据 奖惩考核部门 (一)案结 事了 对国家、区、市、县信访部门交办、转送或本级网上录入的初信初访以及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实行以案定补,形成结案卷宗,做到一案一卷、档案规范,按时化解的,视案件难易程度,每件奖励500元-2000元。 查看案卷档案资料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初信 初访 当年初信初访办结率低于全县初信初访办结率指标(98%)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罚乡镇、部门各2000元;当年初信初访到期未办结且申请延期后仍未办结,形成积案的,每件次扣罚5000元。 以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录入信访事项数据进行核算,按照上限奖惩标准给予奖
2、惩 (三) 规范化 办理 深入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网上信访,年内信访信息系统申诉、求决类信访件,每重复1件扣200,最高扣2000元。 以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录入信访事项数据进行核算。 当年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低于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罚1000元。 当年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低于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罚1000元。 当年信访事项群众参评率、参评群众满意率以96%为基准,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罚500元。 (四) 群体性 上访 1年内辖区发生5人及以上到区党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10000元,扣罚维稳乡镇8000元,人、事一致的,扣罚2
3、0000元;属于“三跨三分离”案件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县内涉事单位10000元,扣罚维稳乡镇5000元;因政府类工程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区党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20000元。 2年内辖区发生10人及以上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10000元,扣罚维稳乡镇8000元,人、事一致的,扣罚15000万元;属于“三跨三分离”案件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县内涉事单位8000元,扣罚维稳乡镇5000元;因政府类工程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10000元。 3年内辖区发生20人及以上到县委、县政府集体上访
4、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6000元,扣罚维稳乡镇4000元;人、事一致的,扣罚乡镇8000元;属于“三跨三分离”案件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县内涉事单位3000元,扣罚维稳乡镇1000元;因政府类工程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县委、县政府集体上访的,每发生1件次,扣罚涉事单位8000元。 4乡镇当年未发生5人以上到县级(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集体上访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创建“五无”乡镇,经认定的,该项不再重复奖励。 依据平时工作情况和区市县信访部门登记录入及每月情况通报,对发生上述问题的,记入台账,按照上限奖惩标准给予奖惩。 奖惩 项目 奖惩标准 奖惩依据 奖惩考
5、核部门 (五)进京 上访 1年内发生进京越级上访且被国家信访局登记录入的,每发生1人次,扣罚10000元,属于“三跨三分离”案件的,扣罚涉事单位6000元,扣罚维稳乡镇4000元;造成到北京非接待场所上访的,每发生1人次,扣罚20000元,属于“三跨三分离”案件的,扣罚县内涉事单位12000元,扣罚维稳乡镇8000元。 2年内发生进京访未按要求及时劝返接回,发生倒流的,加倍扣罚,并进行责任追究。 3年内未发生进京上访的,奖励乡镇2万元,创建示范乡镇,经认定的,该项不再重复奖励。 依据平时工作情况和区市县每月相关情况通报,对发生上述问题的,记入台账,按照奖惩标准给予奖惩。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 “示范” 乡镇等创建 活动 实现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并经审核认定的,按照相关文件单独进行奖励。 3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