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报警矿灯治理使用制度 一、 甲烷报警矿灯是集矿井照明与甲烷超限报警这一体的专用工具,使用者严禁乱拽、乱拧、撞击等,以确保报警仪的精确与完好。二、 该矿灯供井下各采掘消费部门及辅助消费部门使用。每个掘进工作面每班两盏,每个回采工作面每班两盏,其他辅助消费部门按照工作性质及工作场所适当佩戴。三、 该矿灯实行专队专灯,双板牌治理制度。即:使用者必须同时用专用灯牌与个人灯牌两牌领取报警头灯。如有损坏,经机电科矿灯房校样、鉴定,由使用部门全额赔偿。四、 该矿灯由专用固定充电架进展充电,专用窗口进展领发和回收,同时报警矿灯与一般矿灯每人只许领取一种。该项工作由矿灯房负责施行。五、 甲烷报警头灯在甲烷超过1%时,灯光发出明暗交替的报警提示。在发出报警信号时,各使用部门人员按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撤人并汇报有关领导。六、 报警矿灯必须每7天用标准气样做一次试验。其完好标准除校样鉴定外,其它完好标准与一般矿灯一样,并由机电科设备组进展完好检查。机 电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