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试行)符合/有效性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应得分 实得分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1 企业的基本情况(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10%)1.1 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 81.2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 1.2.1 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批准书 51.2.2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1.2.3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文件 51.2.4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文件 51.2.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1.2.6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81.3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建
2、筑消防验收意见书 51.4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文件 51.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1.6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1.7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1.8 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 51.9 剧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51.10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51.11 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 51.12 防雷设施合格证书、防静电检测报告 82小计 1002 厂址安全和总平面布置(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10%)2.1 厂址安全(25 分)2.1.1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
3、187-93) 32.1.2厂址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须的水源和电源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32.1.3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32.1.4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32.1.5化工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2.1.6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
4、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92) 32.1.7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42.1.8企业与居住区的距离必须满足相关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关行业标准32.2 总平面布置(25 分)2. 2.1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功能分区(生产区、罐区、生活区等)相关行业规范、标准332. 2.2易燃易爆场所宜用非燃烧实体围墙与其它场所隔开相关行业规范、标准42. 2.3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42. 2.
5、4高噪声的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噪声间距,应符合国家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32. 2.5易燃及可燃材料堆场宜布置厂区边缘,并应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42. 2.6酸类库区及其装卸设施的布置,宜位于厂区边缘且地势较低处,并位于厂区地下水流的下游地段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32. 2.7工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42.3 道路运输(25 分)2. 3.1跨越道路上空管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小于5m,并设置限速标志工业企业厂内
6、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32. 3.2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大型化工厂的人流和货流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设单独路线,不与人流、货流混行或平交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32. 3.3 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4.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2. 3.4罐区和生产装置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受地形限制时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2. 3.5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2. 3.6厂内建筑物、设施与道路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相关行业
7、规范、标准32.3.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设施与道路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42.3.8 进出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应佩戴阻火器相关行业规范、标准32.4 建(构)筑物(25 分)2. 4.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并设置泄压设施。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砼或钢框架、排架结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2. 4.2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的全部或局部作为泄压面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2. 4.3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场所不宜设置排水沟、电缆沟等,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
8、面相关行业规范、标准32. 4.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8 条32. 4.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13 条42. 4.6库房的占地面积大于等于 300m2时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8.2 条32. 4.7 酸碱性腐蚀作业区的建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5(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第 4.6.4 条2. 4.8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的排
9、水应设置水封井等设施,防止化学品流入下水道相关行业规范、标准3小计: 1003 风险管理(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12%)3.1 是否成立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组织是否合理 安全标准化 43.2 是否制定风险评价制度 安全标准化 23.3是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风险评价目的、范围安全标准化 43.4 风险评价范围是否全面,且符合企业实际 安全标准化 4 3.5 是否按规定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安全标准化 43.6根据企业生产装置情况选择风险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是否适用于该企业安全标准化 43.7按确定的风险评价范围和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安全标准化 43.8风险评价是否全面,且包含了特殊
10、作业,是否从影响人、环境和财产等方面分析安全标准化 43.9 企业管理人员是否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安全标准化 43.10企业是否确定了不可接受风险,且是否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安全标准化 43.11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风险是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安全标准化 463.12是否将风险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安全标准化 43.13根据风险评价确定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对隐患进行限期治理,隐患治理做到“四定”安全标准化 43.14 是否建立重大隐患档案 安全标准化 43.1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报告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标准化 43.16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11、 安全标准化 43.17 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18 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19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0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1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2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3 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进行备案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4 重大危险源是
12、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5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3.26 企业风险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新 安全标准化 2小计: 1004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6%)4.1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安全标准化 674.2 是否确定获取法律、法规的渠道、时机、方式 安全标准化 54.3 是否识别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法 104.4 法律、法规的获取是否满足要求 安全生产法 54.5 获取的法律、法规是否适用 安全标准化 54.6 是否及时更新
13、法律、法规 安全标准化 64.7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否向从业人员宣传和培训安全生产法 84.8 是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给相关方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54.9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应进行符合性评价安全标准化 64.10应按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04.11 是否将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岗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64.12 应按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04.13 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64.14 是否将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安全生
14、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64.15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修订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6小计 100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12%)5.1 生产设施建设(15 分)5.1.1建设项目严格按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5.1.2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应满足相关规定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5.1.3 企业在新(改、扩)建 安全生产法 38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实施有效安全监督5.1.4建设项目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安全标准化 35.1.5项目采
15、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化 35.2 生产设施管理(15 分)5.2.1制定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5.2.2各种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进行检查、保养 安全生产法 35.2.3制定年度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定期进行检维修,并建立检维修档案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5.2.4安全设施不得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安全生产法 35.2.5企业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安全标准化 35.3 特种设备(15 分)5.3.1制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16、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叉车等)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5.3.2 特种设备按要求登记注册,并按规定建立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5.3.3特种设备按要求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安全生产法 35.3.4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5.3.5 特种设备报废,应向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39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例5.4 工艺安全(15 分)5.4.1 生产装置开、停车前编制开、停车方案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5.4.2正常停车不得使用生产装置的紧急停车联锁系统相关标准、规范 35.4.3紧急停车联锁系统应定期维修
17、保养,使其正常可靠相关标准、规范 35.4.4生产装置泄压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相关标准、规范 35.4.5 工艺参数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相关规程 35.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5 分)5.5.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并在现场设置“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牌”安全生产法 45.5.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每季度应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安全标准化 45.5.3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安全标准化 45.5.4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
18、进行一次演练安全标准化 35.6 检维修(15 分)5.6.1制定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5.6.2 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410划,落实“五定” (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原则)制度5.6.3检维修前制定检维修作业程序(危险识别、编制方案、办理手续、培训教育、检查控制措施、配备劳保用品、现场监护和办理移交等) ,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45.6.4 属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 35.7 拆除和报废(10 分)5.7.1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关的档案安全标准化 35.7.2拆除作业和报废前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安全标准化 35.7.3需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存在危化品的,应先清洗干净,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安全标准化 25.7.4拆除、报废中的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 2小计: 1006 作业安全(总分 100 分,占总分值 10%)6.1 作业许可证(24 分)6.1.1 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6.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6.1.3 破土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