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时代文明实践“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范、提高驾驶员的文明素养,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市创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举办“我为创城添光彩争当文明驾驶员”主题宣传活动,并评选全市“十佳文明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本次活动旨在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营运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着力塑造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安全驾驶的优秀营运驾驶员,以此带动整个交通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作出应有贡献。二、评选范围1、全市在岗的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出租客运驾驶员;2、具有相关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三、推选标准1、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营运规定和交通规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2、爱岗敬业,道德高尚。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传统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行业和谐稳定。3、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具有相应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遵守行业运营服务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仪容整洁,举止端庄,待人礼貌,热情服务;车容整洁,车况良好。4、社会认可,群众满意。驾驶技术过硬,为乘客提供良好的道路客运服务,社会声誉良好
3、,群众满意度高。四、活动安排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推荐的对象要符合评选目的的要求,事迹能够生动诠释和塑造与时俱进的“文明驾驶员”形象,充分彰显行业精神,树立道路运输驾驶员立足岗位、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推荐:由市交通运输协会组织各相关运输企业根据所属驾驶员本年度(202*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营运、驾驶行为等情况,对照“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标准(见附件3)分别从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出租客运行业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各推荐15名参评人选。各企业要注重参评人选先进事迹的撰写,300-500字,附相关佐证材料及照片;并
4、于9月27日前,将推荐表及先进事迹等书面材料一式2份,用A4纸打印并盖公章后,由市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水路与公共交通运输管理股。2、考评:9月28日至9月30日前,由组委会根据交通运输协会、企业推荐的参评人选事迹等材料,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分,分别评选出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出租客运行业10名“文明驾驶员”,并作为全市“十佳文明驾驶员”候选人。3、网络投票:10月3日至10月12日,组委会将30名“十佳文明驾驶员”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在“幸福”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并组织网络、手机投票。4、总评:由组委会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最后总评,按照“各行业分别
5、取最高综合得分前2名,剩余人员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4名”的办法(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评选出10名“全市十佳文明驾驶员”,在“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5、经公示无异议的10名驾驶员确认为“全市十佳文明驾驶员”,剩余20名确认为“优秀文明驾驶员”,由市创城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在全行业通报表扬;并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城办对“全市十佳文明驾驶员”进行表彰。新时代文明实践“十佳文明驾驶员”评选办法一、相关企业“十佳文明驾驶员”推荐名额:1、巡游出租车企业驾驶员人数在40人(含)以下的推荐2名;40人以上70人(含)以下的,推荐3名;70人以上的,推荐4名。2、道路客运行业驾驶员人数在
6、45人以内的推荐1名;45人以上、100人以内的推荐2名;100人以上的推荐3名名。3、城市公交行业由市公交公司自行推荐。二、网络投票办法:网络投票时间为10天,投票期间由投票人分别在三个行业中各投票一次,至少一票,可以多选。三、“网络投票分数”采取十分制,按照各行业所得票数从多到少排列,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第三至六名得6分,第七至十名得4分;“考评得分”即在“考评阶段”根据考评标准考评所得分数,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时折合十分制。四、总评分数按照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由“网络投票分数”和“考评得分”组成,其中“网络投票分数”在综合得分中占比40%。“考评得分”(折合十分制)占比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