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责任书(财务副总)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财务副总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2、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计划。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缴纳安全保证金。4、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同时组织好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的效果。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a)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b)提取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专款专用率100%;c)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达100%。三、考核奖励考核奖励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财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