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实 施 规 范C C G F 6 0 5 .1 2 0 1 5防 爆 电 气 设 备2 0 1 5 -0 4 -2 9 发 布 2 0 1 5 -0 6 -0 1 实 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94C C G F 6 0 5 .1 - 2 0 1 5防 爆 电 气 设 备1 范 围本 规 范 适 用 于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产 品 质 量 国 家 监 督 抽 查 , 针 对 特 殊 情 况 的 国 家 监 督 专 项 抽 查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组 织 的 地 方 监 督 抽 查 可 参 照
2、执 行 。 监 督 抽 查 产 品 范 围 包 括 低 压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防 爆 电 器 、 防 爆 灯 具 产 品 。 本 规 范 内 容 包 括 产 品 分 类 、 术 语 和 定 义 、 企 业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划 分 、 检 验 依 据 、 抽 样 、 检 验 要 求 、 判 定 原 则 、 异 议 处 理 及 附 则 。2 产 品 分 类2 .1 产 品 分 类 及 代 码产 品 分 类 及 代 码 见 表 1。表 1 产 局 分 类 及 代 码产 品 分 类 一 级 分 类 二 级 分 类 三 级 分 类分 类 代 码 6 6 0 5 6 0
3、5 .1分 类 名 称 机 械 及 安 防 防 爆 产 品 防 爆 电 气 设 备2 . 2 产 品 种 类防 爆 电 气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防 爆 电 机 、 防 爆 电 器 及 防 爆 灯 具 等 产 品 。防 爆 电 机 产 品 按 电 压 等 级 分 为 :低 压 电 机 (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1.5kV)高 压 电 机 (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1.5kV)防 爆 电 器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防 爆 开 关 电 器 、 防 爆 配 件 等 , 型 号 规 格 繁 多 , 按 功 能 用 途 分 为 :高 低 压 开 关起 动 器 、 继 电 器主 令 电 器接 线
4、盒 等防 爆 灯 具 产 品 种 类 、 型 号 规 格 繁 多 , 按 光 源 性 质 分 为 :热 辐 射 光 源 ( 白 炽 灯 等 )气 体 放 电 光 源 ( 荧 光 灯 、 高 压 纳 灯 等 )场 致 光 源 ( LED 灯 等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按 防 爆 型 式 分 为 :隔 爆 型 ( 适 用 于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增 安 型 ( 适 用 于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复 口 防 爆 型其 它防 爆 电 气 设 备 按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又 分 为 :I类 : 用 于 煤 矿 瓦 斯 气 体 环 境E类 : 用 于 除 煤 矿 瓦 斯 气
5、体 外 的 其 他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95C C G F 6 0 5 .1 - 2 0 1 5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3 .1 防 爆 电 气 设 备爆 炸 性 环 境 中 作 为 电 气 装 置 的 部 件 或 与 其 有 关 的 包 括 仪 器 、 附 件 、 组 件 、 元 件 的 总 称 。3 .2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在 大 气 条 件 下 , 可 燃 性 物 质 以 气 体 或 蒸 汽 的 形 式 与 空 气 形 成 的 混 合 物 , 被 点 燃 后 , 能 够 保 持 燃 烧 自 行 传 播 的 环 境 。4 企
6、 业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划 分根 据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产 品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以 防 爆 电 机 、 防 爆 电 器 、 防 爆 灯 具 产 品 年 销 售 额 为 标 准 划 分 为 大 、 中 、 小 型 企 业 。 具 体 见 表 2和 表 3。表 2 企 业 防 爆 电 机 、 防 爆 电 器 产 园 生 产 规 模 划 分企 业 防 爆 电 机 、 防 爆 电 器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大 型 企 业 中 型 企 业 小 型 企 业销 售 额 /万 元 三 8 0 0 0 三 2 0 0 0 且 8 0
7、0 0 2 0 0 0表 3 企 业 防 爆 灯 具 产 园 生 产 规 模 划 分企 业 防 爆 灯 具 生 产 规 模 大 型 企 业 中 型 企 业 小 型 企 业销 售 额 /万 元 三 2 0 0 0 三 5 0 0 且 2 0 0 0 5 0 0注 : 年 销 售 额 包 括 该 类 产 品 的 内 销 和 外 销 总 额 。5 检 验 侬 据凡 是 注 日 期 的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不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8、 。G B 3 8 3 6 .1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1部 分 : 设 备 通 用 要 求 G B 3 8 3 6 .2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2部 分 : 由 隔 爆 外 壳 “d”保 护 的 设 备 G B 3 8 3 6 .3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3部 分 : 由 增 安 型 “e”保 护 的 设 备 G B /T 1032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试 验 方 法G B4208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 代 码 )GB18613 中 小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 1 0 0 6 8 轴 中 心 高 56mm 及 以
9、 上 电 机 的 机 械 振 动 振 动 的 测 量 、 评 定 及 限 值 G B 1 0 0 6 9 .1 旋 转 电 机 噪 声 测 定 方 法 及 限 值 第 1部 分 : 旋 转 电 机 噪 声 测 定 方 法 G B /T 21967 Y B Z E 、 Y B Z S E 系 列 起 重 用 隔 爆 型 电 磁 制 动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G B /T 2 1 9 6 8 YBZS系 列 起 重 用 隔 爆 型 双 速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JB/T10252 YBEZ、 YBEZX 系 列 起 重 用 隔 爆 型 锥 形 转 子 制
10、动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J B /T 7 5 6 5 .1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1部 分 : YB3系 列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座 号 63 355)J B /T 9 5 9 3 .1 煤 矿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1 部 分 : YBK2 系 列 煤 矿 井 下 用 隔 爆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100 315)JB8672 YBJ系 列 绞 车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JB8673 YBI、 YI系 列
11、装 岩 机 用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96C C G F 6 0 5 .1 - 2 0 1 5J B /T 7 5 6 5 .6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6 部 分 : YB2 H 系 列 船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63 355)J B /T 7 5 6 5 .5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5部 分 : YBF2系 列 风 机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动 机 技 术 条 件 ( 机 座 号 63 355)J B /T 7 5 6 5 .7 隔 爆 型 三 相
12、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7 部 分 : YBG B2、 YBG B2 W 系 列 管 道 泵 户外 管 道 泵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80 315)JB8670 YBDF2系 列 阀 门 电 动 装 置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J B /T 7 5 6 5 .2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2 部 分 : YB2 W 、 YB2 T H 、 Y B 2 TH W 、 Y B 2 T A 、 Y B 2 TAW 系 列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13、63 355)J B /T 7 5 6 5 .3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3 部 分 : YB2 F 1 、 Y B 2 W F 1 、 Y B 2 F2、 YB2 W F2系 列 防 腐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63 355)J B /T 7 5 6 5 .4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4部 分 : Y B 2系 列 隔 爆 型 ( E xdIIC T 1 T 4)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6 3 3 5 5 )J B /T 1 1 2 0 1 .1 隔 爆 型 变 频 调
14、 速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条 件 第 1 部 分 : YBBP 系 列 隔 爆 型 变 频 调速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机 座 号 80 355)MT477 YBU 系 列 掘 进 机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MT/T249 矿 用 隔 爆 型 双 速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M T/T411 YBI系 列 装 岩 机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MT/T249 矿 用 隔 爆 型 双 速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MT476 YBC 系 列 采 煤 机 截 剖 部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MT478 YBS
15、系 列 刮 板 输 送 机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M T/T575 YBRB 系 列 泵 站 用 隔 爆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和 规 范经 备 案 现 行 有 效 的 企 业 标 准 及 产 品 明 示 质 量 要 求6 抽 样6 .1 抽 样 型 号 或 规 格抽 取 样 品 应 为 同 一 型 号 规 格 、 同 一 批 次 的 产 品 。 量 大 面 广 的 产 品 型 号 、 规 格 优 先 抽 取 。6.2 抽 样 方 法 、 基 数 及 数 量在 企 业 成 品 区 内 , 随 机 抽 取 近 期 生
16、产 的 同 一 批 次 并 有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表 明 合 格 的 产 品 。随 机 数 可 使 用 随 机 数 表 、 般 子 或 扑 克 牌 等 方 法 产 生 。抽 样 基 数 不 少 于 6台 , 抽 取 2台 产 品 , 其 中 , 1 台 作 为 检 验 样 品 , 另 1 台 作 为 备 用 样 品 , 备 用 样 品 保存 在 被 抽 查 企 业 。6 . 3 样 晶 处 置样 品 应 采 用 封 条 等 适 宜 的 方 式 对 检 验 样 品 和 备 用 样 品 分 别 签 封 。 检 验 样 品 需 包 装 完 好 , 以
17、 避 免 寄 送 过 程 中 损 坏 。 检 验 机 构 接 收 样 品 应 当 有 专 人 负 责 检 查 、 记 录 样 品 的 外 观 、 状 态 、 封 条 有 无 破 损 及 其 他 可 能 对 检 测 结 果 或 者 综 合 判 定 产 生 影 响 的 情 况 , 并 确 认 样 品 与 抽 样 单 的 记 录 是 否 相 符 。 对 检 测 样 品 加 贴 相 应 标 识 后 入 库 待 检 。6 . 4 抽 样 单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填 写 抽 样 单 , 并 记 录 被 抽 查 产 品 及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 同 时 记 录 被 抽 查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生
18、 产 的 防 爆 电 气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 以 万 元 计 。 若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未 生 产 , 应 记 录 本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额 , 并 加 以 注97C C G F 6 0 5 .1 - 2 0 1 5明 。 I类 及 增 安 型 防 爆 产 品 绝 缘 材 料 的 按 相 比 漏 电 起 痕 指 数 ( CTI) 的 分 级 证 明 材 料 、 产 品 引 人 装 置 适 用 的 最 小 电 缆 直 径 值 等 , 应 在 抽 样 现 场 获 取 , 并 经 企 业 确 认 。7 检 验 要 求7.1 检 验 项 目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检 验 项 目
19、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 见 表 4。表 4 检 验 顶 目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序 号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标 准 检 测 方 法1 防 爆 标 志2 警 告 标 志G B 3 8 3 6 .1重 要 程 度 或 不 合 格 程 度 分 类A 类 a B 类 b3 接 地 连 接 件4 冲 击5 电 气 间 隙 、 爬 电 距 离 c电 缆 和 导 管 引 人 装 置6的 夹 紧 和 密 封 试 验 gG B 3 8 3 6 .1G B 3 8 3 6 .1G B 3 8 3 6 .2G B 3 8 3 6 .3 G B 3 8 3 6 .1G B 3 8 3 6 .27 隔
20、爆 接 合 面 参 数8 外 壳 耐 压 试 验9 内 部 点 燃 的 不 传 爆 试 验G B 3 8 3 6 .2 G B 3 8 3 6 .2 G B /T 2 1 9 6 7 、 G B /T 2 1 9 6 8 、J B /T 1 0 2 5 2 、 J B /T 7 5 6 5 .1 、J B /T 9 5 9 3 .1 、 J B 8 6 7 2 、J B 8 6 7 3 、 J B /T 7 5 6 5 .6 、J B /T 7 5 6 5 .5 、 J B /T 7 5 6 5 .7 、1 0 振 动 d J B 8 6 7 0 、 J B /T 7 5 6 5 .2 、J
21、B /T 7 5 6 5 .3 、 J B /T 7 5 6 5 .4 、J B /T 1 1 2 0 1 .1 、 M T 4 7 7 、 M T /T 2 4 9 、 M T /T 4 1 1 、 M T /T 2 4 9 、 M T 4 7 6 、M T 4 7 8 、 M T /T 5 7 5G B 1 0 0 6 8 1 1 噪 声 dG B /T 2 1 9 6 7 、 G B /T 2 1 9 6 8 、J B /T 1 0 2 5 2 、 J B /T 7 5 6 5 .1 、J B /T 9 5 9 3 .1 、 J B 8 6 7 2 、J B 8 6 7 3 、 J B
22、/T 7 5 6 5 .6 、J B /T 7 5 6 5 .5 、 J B /T 7 5 6 5 .7 、J B 8 6 7 0 、 J B /T 7 5 6 5 .2 、J B /T 7 5 6 5 .3 、 J B /T 7 5 6 5 .4 、J B /T 1 1 2 0 1 .1 、 M T 4 7 7 、 M T /T 2 4 9 、 M T /T 4 1 1 、 M T 4 7 6 、 M T 4 7 8 、M T /T 5 7 5G B 1 0 0 6 9 .1 1 2 效 率 d G B 1 8 6 1 3 G B /T 1 0 3 2 C C G F 6 0 5 .1 -
23、2 0 1 59 8表 4( 续 )重 要 程 度 或 不 合 格 程 度 分 类序 号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标 准 检 测 方 法A 类 a B 类 b1 3 温 度 、 热 剧 变 e G B 3 8 3 6 .1 G B 3 8 3 6 .1 1 4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f G B 3 8 3 6 .3 G B 4 2 0 8 a 极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b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c 仅 I 类 及 增 安 型 防 爆 产 品 有 此 检 验 项 目 , 由 企 业 提 供 产 品 绝 缘 材 料 的 按 相 比 漏 电 起 痕 指 数 ( C TI) 的 分 级 证
24、明材 料 。d 仅 防 爆 电 机 产 品 有 此 检 验 项 目 。e 仅 防 爆 灯 具 产 品 有 此 检 验 项 目 。f 仅 增 安 型 防 爆 灯 具 、 增 安 型 防 爆 电 器 有 此 检 验 项 目 。g 由 企 业 明 确 产 品 适 用 的 最 小 电 缆 直 径 值 , 仅 隔 爆 型 产 品 有 密 封 试 验 。注 1: 极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是 指 直 接 涉 及 人 体 健 康 、 使 用 安 全 的 指 标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是 指 产 品 涉 及 环 保 、 能 效 、 关 键 性 能 或 特 征 值 的 指 标 。注 2: 表 4所 列 检
25、验 项 目 是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等 规 定 的 , 重 点 涉 及 健 康 、 安 全 、 节 能 、 环 保 以 及 消 费 者 、 有 关 组 织 反 映有 质 量 问 题 的 重 要 项 目 。7.2 检 验 应 注 意 的 问 题7.2.1 检 验 方 法 特 殊 规 定 如 下 :防 爆 电 机 样 品 依 表 3中 的 1、 2、 3、 4、 10、 11、 12、 5、 6、 7、 8、 9 序 号 顺 序 试 验 。 防 爆 灯 具 样 品 按 表 3 中 的 1、 2、 3、 5、 6、 7、 13、 14、 4、 8、 9序 号 顺 序 试 验 。 防
26、爆 电 器 样 品 按 表 3 中 的 1 、 2 、 3 、 4 、 5 、 6 、 7 、 1 4 、 8 、 9 序 号 顺 序 试 验 。隔 爆 接 合 面 间 隙 按 配 合 间 隙 考 核 。产 品 隔 爆 面 参 数 不 合 格 , 取 消 表 3中 序 号 9检 验 项 目 。测 量 圆 尺 寸 , 直 径 在 125 mm 以 下 , 垂 直 测 两 点 。 超 过 125 mm, 按 “米 ”字 测 量 四 点 值 , 得 到 测 量 值做 平 均 , 作 为 检 测 数 据 。含 两 种 以 上 光 源 的 灯 具 , 需 用 不 同 光 源 进 行 温 度 、 热 剧
27、变 试 验 光 源 由 企 业 提 供 。增 安 型 产 品 不 做 上 表 中 7、 8、 9项 试 验 。7 . 2 . 2 如 遇 样 品 封 样 状 态 破 坏 问 题 、 样 品 异 常 损 坏 时 , 检 验 机 构 需 及 时 与 被 抽 查 企 业 、 样 品 运 输 单 位沟 通 , 在 取 得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后 , 按 规 定 程 序 重 新 进 行 抽 样 。7.2.3 防 爆 电 机 的 效 率 、 振 动 、 噪 声 的 检 测 按 铭 牌 、 产 品 标 志 等 明 示 值 判 定 是 否 合 格 。7 . 2 . 4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28、量 要 求 高 于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低 于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照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低 于 或 包 含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推 荐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缺 少 本
29、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照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缺 少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推 荐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该 项 目 不 参 与 判 C C G F 6 0 5 .1 - 2 0 1 599定 , 但 应 在 检 验 报 告 备 注 中 进 行 说 明 。C C G F 6 0 5 .1 - 2 0 1 59 88 判 定 原 则经 检 验 ,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合 格 , 判 定 为 被 抽 查 产 品 合 格 ; 检 验 项 目
30、 中 任 一 项 或 一 项 以 上 不 合 格 , 判 定 为 被 抽 查 产 品 不 合 格 。 其 中 , 当 产 品 存 在 A 类 项 目 不 合 格 时 , 属 于 严 重 不 合 格 。9 异 议 处 理对 判 定 不 合 格 产 品 进 行 异 议 处 理 时 , 按 以 下 方 式 进 行 :9 . 1 核 查 不 合 格 项 目 相 关 证 据 , 能 够 以 记 录 ( 纸 质 记 录 或 电 子 记 录 或 影 像 记 录 ) 或 与 不 合 格 项 目 相 关联 的 其 它 质 量 数 据 等 检 验 证 据 证 明 。9 .2 对 需 要 复 检 并 具 备 条 件
31、 的 , 处 理 企 业 异 议 的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或 者 指 定 检 验 机 构 应 当 按 原 监 督 抽 查 方 案 对 留 存 的 样 品 或 抽 取 的 备 用 样 品 组 织 复 检 , 并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 复 检 结 论 为 最 终 结 论 。1 0 附 则本 规 范 代 替 C C G F 5 1 2 .1 2 0 1 1 。本 规 范 编 制 单 位 : 国 家 起 重 冶 金 及 防 爆 电 机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王 维 越 ) 、 国 家 防 爆 电 气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穆 大 玉 ) 、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电 气 产 品 防 爆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刘 兵 ) 。本 规 范 由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司 管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