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图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不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不合格经窗口退回补充材料不全不规范 不符合受理条件符合要求市种子管理站审查农委窗口审验申请人资质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同意许可,颁发生产许可证书,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证。网上公布审批结果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通过农委窗口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送达申请不予受理通知更正或补充材料市农委决定(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审批)符合要求种畜禽(父母代)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对
2、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勘查,提出审查和勘查意见不符合法定要求书面说明,交窗口退回申请人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窗口报农委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批申请申请人到市农委窗口提交材料制证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兽药经营许可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兽药饲料管理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勘查,提出审查和勘查意见不符合法定要求书面说明,由窗口退回申请人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
3、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窗口报农委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批申请申请人到市农委窗口提交材料制证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植物检疫流程图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申请材料不合格经窗口退回补充材料不全不规范 不符合受理条件符合要求市植检植保站承办、审查、批准农委窗口审验申请人资质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同意许可,颁发许可证,通过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网上公布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通过窗口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送达申请不予受理通知更正或补充材料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流程图承办单位
4、: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不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不合格经窗口退回补充材料不全不规范 不符合受理条件符合要求市能源办承办组织专家论证农委窗口审验申请人资质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同意许可,通过农委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网上公布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通过农委窗口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送达申请不予受理通知更正或补充材料市农委决定(由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审批)符合要求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兽药饲料管理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书面说明、交窗口退回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5、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窗口报农委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审批申请申请人到市农委窗口提交材料制证、送达窗口送达,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渔船船员发证许可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核,水产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组织对申请人培训考试,提供合格者名册,不合格的通知县区 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窗口报农委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审批申请,县区集中
6、将申请人材料提交到市农委窗口 制证窗口通知县区领取申请人证件决定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兽药饲料管理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勘查,提出审查和勘查意见不符合法定要求书面说明,交窗口退回申请人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窗口报农委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审批申请申请人到市农委窗口提交材料送达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或迁址新建许可流程图材料不全要求补正材料的不符合条件不同意受理受理窗口受理审
7、核,市畜牧水产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交窗口退回申请人 不符合法定要求承办单位:市农委审批科 电话:3045881 监督电话:3938882 3053720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决定,审查合格,市农委报省农委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申请申请人材料提交到市农委窗口 制证、归档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种子行政处罚流程图承办单位:宿州市种子管理站 服务及监督电话:0557-3938896注:涉及种子违法行为的六项行政处罚适用本流程图。具办人填报立案审批文书调查终结,具办人提出案件处理意见报委审批,(重大案件需要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具办人行政处罚事
8、先告知文书送达当事人,市农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大案件需要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市场检查、举报发现线索、上级交办种子管理站组织人员调查勘验核实并制作笔录收集相关证据、证据保存需检测或现场鉴定的,送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或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应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归档对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宿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服务电话:3938393 监督电话:3938393依据检查职
9、权,或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市农委下属承办机构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15 个工作日。经农委领导批准予以立案,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 2 名以上办案人员。决定不予立案的,经农委领导批准,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执法人员调查取 证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交其他行政机关。认为违法事实成立的,执法人员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法制机构核审。核审机构核审后及时退卷,办案机构将处罚意见及核审意见报市农委领导审批。办案机构以市农委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
10、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制机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当事人不要求听证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农委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自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 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 。执行结案,立卷归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渔业行政征收流程图办理部门:市水产站;服务电话:3917363;监督电话:3917367办理行政征收相关手续(按行政许可流程)确认行政征收标准、
11、额度,有上下限之分的明确按下限标准收取。开具征收票据告知征收额度并签字确认将征收费用缴至指定财政账户编制统计报表并上报对征收额度无疑问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征收额度有疑问,应现场提供征收依据进行计算。条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征收范围。出示身份和征收标准以及征收法律法规、文件。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查封、扣押或销毁的流程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测不合格农产品 告知被抽查人,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5 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不合格查封、扣押、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承办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服务电话:3905150 监督电话:3938882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12、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流程图实施单位;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服务电话:3938166 监督电话:3938166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或接到举报,填写行政强制措施立案表 ,依程序申请批准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其它方式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内部审批告知出示行政执法证,口头告知违法事实、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及法律依据,同时赋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流程图服务电话 0557-3937921 监督电话:0
13、557-3905150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或接到举报,填写行政强制措施立案表 ,依程序申请批准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其它方式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内部审批告知出示行政执法证,口头告知违法事实、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及法律依据,同时赋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农 作 物 种 子 质 量 纠 纷 田 间 现 场 鉴 定 流 程 图口头申请制作笔录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查申请申请不予受理 受理申请组织专家鉴定组现场鉴定制作现场鉴定书交付申请人将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种子
14、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站专家鉴定组种子管理站专家鉴定组注:申请人对现场鉴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现场鉴定书 15 日内向原受理单位上一级种子管理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说明理由。再次鉴定申请只能提起一次,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申请由双方共同提出。当事人一方单独提出鉴定申请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承办单位:宿州市种子管理站 服务及监督电话:0557-3938896对生产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流程图制定计划委托任务组织实施现场抽样检验机构检测报告结果承办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服务电话:3905150 监督电话:3938882农业产业
15、化龙头企业奖补贴息审批流程图承办单位:宿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服务电话:05573918583监督电话:05573938882下发文件进入财政项目比对系统进行比对向市政府报告召开委党组会议,同财政局会商,研究拟定公示企业按照条件自愿申报县区把关考察、评审、出具初审意见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行文动物屠宰检疫许可流程图查证验物填写索证登记记录宰前检疫(检疫合格)出具准宰通知单待屠动物进入流水线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装前消毒,并监督装载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可疑动物隔离观察检出病灶,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一同交与货(畜)主承办单位: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适用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服务电话:3938166 监督电话:3938166动物产地检疫许可流程图接受报检填写报检记录核查辖区疫情材料,确定是非疫区后检疫员到场户检疫查验免疫记录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临床检查出具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检出动物疫病时,立即上报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一同交与货(畜)主对运载工具进行装前消毒,并监督装载承办单位: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适用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服务电话:3938166 监督电话:393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