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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1899227 上传时间:2018-08-2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7.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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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自 XX 年我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已有 10个区市县检察院纪检组被撤消,纪检组长被免去职务,致使我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为减少机构改革带来的影响,推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对当前我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机构改革后涉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我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已实施机构改革的基层院情况。试点工作开始后,先后有锦江、武侯、青羊、温江、新都、都江堰、彭州、新津、郫县、蒲江

2、等 10 个基层检察院的派驻纪检组被撤销,纪检组长被免去职务。其中,武侯、青羊、温江、郫县等院的原纪检组长已调离检察机关,到其他部门任职。彭州、新津检察院纪检组长被免去纪检组长职务后,保留了本院党组成员职务,目前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都江堰、蒲江院纪检组长被免去纪检组长职务后,分别改任机关党委书记和政治处主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锦江、武侯、温江等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由一名副检察长负责。青羊、郫县检察院的纪检工作由政治处主任负责。锦江区院纪检组长被免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后,改任本院调研员,协助检察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都区院是先行试点单位。新都区纪委鉴于检察院的特殊法律地位和工作性质,在撤销该院纪

3、检组,免去纪检组长职务后,向区院单独派出了一个纪工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受区纪委直接领导,不担任区院党组成员。按照规定,区检察院除为纪工委书记提供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外,与其无直接领导、管理关系。未实施机构改革的基层院情况。在未实施机构改革的10 个基层院中,XX、金牛、青白江、龙泉、金堂、崇州、双流、邛崃等院配备专职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高新、大邑院未配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工作分别由政治处主任和一名副检察长负责。设立监察科情况。我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之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院纪检组进行调研,并督促各基层院加强与当地编办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支持,尽可能的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察

4、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设立监察科。近一年来,在各基层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编办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有 16 个院设立了监察科,温江、邛崃、大邑、新津院与当地编办协调后,编办均已检察院编制已满为由拒绝,所以至今未设立监察科。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31 人,除温江、大邑院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外,青羊、都江堰、彭州、新津、郫县配备 1 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余院均为 2 人。二、当前影响纪检监察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对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对已实施改革的基层院来说,不再设立纪检组和配备

5、专职纪检组长,一方面使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失去了牵头组织协调的具体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使检察长失去了得力的参谋和助手,检察长不得不用相当的精力来考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直接影响了其抓中心工作的精力。10 个已经实施改革的院的检察长都感到有如此压力和担忧。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高检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下级院纪检监察工作。撤销检察机关纪检组,免去纪检组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级院部署工作在下级院由于无对应部门而无法开展的情况,如在去年开展巡视督察工作时,由于某院纪检组长不在位,而该院又未明确分管领导,致使市院纪检组无法安排部署该项工作,直接影响了该项工作开展。此

6、外,高检院在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纪检监察部门是实施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主管部门。目前,一些实施改革的基层院委托一名主管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使其在工作中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造成了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内部实施监督只能是文件里的规定,无形中降低了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削弱了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分管领导因分管工作过多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或是专职纪检组长中,除了崇州院纪检组长未分管其他工作外,其余的分管领导都根据党组的分工分管其他工作。由于分管工作过多,据分管领导们自

7、己不太科学的统计,在工作中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去的精力,多的只能占到 7080,少的仅占 1020,特别是那些还同时分管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其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更加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变更频繁。据统计,去年以来,有13 个院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调整,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有 17 人,占现有人员比例的 5483% 。而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范围广,影响大,对干部的素质要求也比较高,因此这些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满足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给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8、带来了影响。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一方面尚未实施改革的基层院纪检组长对自己的改革去向未卜,考虑多,担心也多,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差事,主要是怕得不到同事理解和支持,担心自己管多了,干警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有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其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之前,每年参加本院组织的全院民主测评,年年都能得先进,但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之后,在全院测评时年年都有不称职的票,不仅影响了本科室的工作目标,本人的绩效考核也受到影响。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畏难情绪。三、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健全机

9、构,配齐配强人员。建议市院党组和各基层院党组要加强与当地党委的沟通和协调,力促那些撤销纪检组的基层院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够得到有效开展。加强培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干警服务的思想和大局意识,认清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通过采取挂职锻炼、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性业务轮训、在岗培训、督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搞好自身业务学习和工作研究等方式,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要关心和爱护纪检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内部监督职责,工作要求高,压力大。因此,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为纪检部门当好后盾,使纪检干部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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