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与中小企业“双赢”之路引导石:新资本协议 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和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举行会议,一致协商同意并公布了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新资本充足率框架),现在业界普遍称之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该协议最早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开始实施,并逐步推广到25个欧盟成员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时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南非等也在采取积极的措施,克服困难实施新资本协议。我国作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中大国,要实现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从经济和金融发展方向以及发展战略来看,必然要提出相关规则为实行新资本协议逐渐过渡。 一、我国银行业新资本
2、协议的实施 2007年2月,银监会在首次发布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指导意见,并确定我国银行业将实施新资本协议政策框架以后,一直在为推进其实施开展积极而全面的准备工作。继2008年9月18日第一批五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发布之后(包括第一支柱下信用风险、银行账户风险暴露分类、专业贷款、操作风险、风险缓释),银监会又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期间,陆续发布了第二批七个指引,涵盖了新资本协议中对市场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对第二、第三支柱的监管要求。至此,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指引政策体系已基本完成,同时第三批关于申请审批、监管报表填报和资本充足
3、率计算的三个指引也将于近期完成发布。可以看出指引的发布推动了商业银行的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的全面展开,并为后期的评估和审批工作提供相应依据。 从2010年年底开始,银监会首先对第一梯队的工、农、中、建、交、招6家银行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进行了预评估,评估内容涵盖了两方面:一是第一支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有关公司治理、计量模型、政策流程、数据IT和业务应用等方面的评估;二是第二支柱实施进程的了解。评估后,6家银行最迟于2011年底之前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同时第二梯队的8家股份制银行的预评估工作也将启动。 不难看出,银监会如此积极地推行新资本协议,是因为它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国内大型银行的风险
4、管理技术、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其国际市场竞争力;还能帮助银行准确评估出优秀的中小企业,有助于解决目前中小企业信贷难的问题。笔者认为这对于信息透明的中小企业是非常好的消息,同时有效促进中小企业自身管理观念的更新。 二、新资本协议实施对银行与中小企业间“双赢”的作用 从1988年的旧资本协议的“一大铁律”到2006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新资本协议在旧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不断的继承、改进、发展和创新而形成。它吸纳了当代经济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最新成果,总结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佳做法,使得资本对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水平的敏感性更强,将风险监控范围在单一的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市场风险、操作风
5、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信息披露)。因此,集众多优越性于一身的新协议一出台,就得到了国际银行业的普遍重视和欢迎,各国监管当局都积极研究并推动实施新协议。同时,我国银行业也对新资本协议经历了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认识和实践的过程。 (一)有助于改进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银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在近年经过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公开上市等阶段后,各方面均有了长足进步。但是“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主体不明确、缺乏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定量管理还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与头寸管理的简单匹配等问题
6、,仍是我国银行业务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而新资本协议的实施为解决这些问题指明了方向。 (1)改进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扩大了风险监控的范围,将原先的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为全面风险管理。在结构治理层面,明确银行内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以突出有效的分工与制衡机制;在技术管理层面,新协议鼓励银行采用对风险更加敏感的高级计量方法,使得银行在量化方法和数据方面的自主性加大,风险计量更加科学、合理,以便能更加精确地反映出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在基础管理层面,新协议要求银行实施有效的风险缓释技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以建立并培养良好的风
7、险管理文化;在信息披露层面,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以便从市场角度保证其安全稳健的运行。可见,新资本协议下无论是全面风险理念的提出还是对风险计量方法的改进,都意味着原有那种孤立、静止、片面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越来越不适应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并将被新协议取代。因此,必须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树立现代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在深化银行产权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转移、分散风险,更好地服务于银行业务的长远发展。 (2)增强国内大型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许多大型商业银行都制定
8、了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并开始迈出了国际化的步伐。但是具体实施受到两个方面的阻力,主要包括:一是西方发达国家监管当局如英国金融服务局、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均要求当地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并将是否具备实施新协议的能力,作为审批跨国银行能否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考虑因素之一。因此,如果我国银行不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或实施未获得认可,必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成本,不利于其国际化战略的实现。二是由于新协议被一致认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实践的标杆,实施新协议的银行就会被公认为是管理水平先进、运营稳健的“好银行”,相反,若不实施则其业绩和内部管理机制就会被股东和市场怀疑,从而使其品牌形象和声誉大打折扣。而且西
9、方发达国家的大型银行均已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要与其进行竞争,也只有按照相同的口径、标准来进行才有实际意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新协议已经成为国际银行业通用的标准化语言,如果我国银行要国际化就必须要读懂并使用该语言。 (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难题,为企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应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但在我国却尤为突出。尽管国家不断在增加信贷的规模,但是由于我国现有贷款审核制度以及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多数银行不愿承担授贷的风险,因而增加了贷款的难度,致使中小企业要么转向成本更高的民间融资渠道。但是,对于那些靠利差活命的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面临困难时候,经营同
10、样困难。因此,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无疑对双方都是个机遇。 (1)新资本协议降低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资本要求。鉴于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中的特殊贡献,各国政府和实业界一致要求巴塞尔委员会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优惠的风险权重,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门槛,从而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为此,新资本协议降低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资本要求,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都对中小企业给予了优惠的风险权重。而且,我国银监会在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单户授信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微小企业贷款,可作为零售风险暴
11、露进行处理,切实从审慎监管制度层面支持了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 (2)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体系有利于银行健康信贷文化的建设,对于中小企业是个促进。新资本协议下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就是要求商业银行提高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价的能力。依据新协议中的内部评级法的要求,商业银行首先应计算客户一年期的违约概率;然后根据违约概率的大小,制定相应的授信政策和审批标准;最后结合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偏好,对客户进行细分。优质客户可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大营销;而高风险客户则应进行有效的控制。 因此,开发内部评级体系一方面可以带动商业银行进行信用风险计量,加快自身信贷流程的改造,全面推动健康信贷文化
12、的建设;另一方面帮助银行准确评估出优秀的中小企业,有助于解决目前中小企业信贷难的问题。笔者认为这对于那些信息透明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好的消息,而且对于中小企业自身管理观念的提升也将会是一个促进。例如:目前光大银行已开始使用违约概率模型和与之配套的信贷流程,并已经上线运行,这一模式的实施不但能够计算出反映信贷风险的绝对额的数值和相对额的违约概率,还能帮助银行识别优秀的中小企业,有效地控制了信贷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行长郭友表示,光大银行4500亿元的总授信中,中小企业授信达1800多亿元,对中小企业授信的比重超过了40%。这是该银行从管理体系、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营销策略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予以倾
13、斜的重要成果。 三、新资本协议实施下的银行与中小企业间“双赢”之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体现了国际金融监管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和发达国家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经验,代表了当代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同时也成为各国金融业和监管实践中不得不遵循的指针。但在探索和实践中并不能一味的“拿来主义”。首先,必须要辩证的看待它,新协议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也不是“万金油”,想要完全靠它控制整个银行的全部风险,并保证银行的稳健经营是不现实的,因为市场永远都在变化,新资本协议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建立银行管控的原则和监管机构监管的职责;其次,在实施中应结合本土实际和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管理特点,针对风险计量的复杂性、新协议的
14、局限性、中国经济和中国银行业的特殊性,在不违背新协议实质的情况下,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资本协议”,为银企间的“双赢”之路提供有效的指引。对于银行和中小企业两方具体应如何操作才能创造出一种银企“双赢”的局面,笔者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银行方面 具体包括: (1)着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最低资本充足率是新资本协议下“三大支柱”的核心。依据有关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而目前中国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这一水平。面对这样严峻的局面,我国银行应首先强化内部约束,改善经营状况,增强自我积累能力的同时提高资产质量,加大处置不良资产力度,提足贷款
15、损失准备;其次要通过外部渠道补充资本,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债券、可转债,力促股东增加资本,推动商业银行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等;最后要真正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银分开,为银行自主经营、提高资产质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2)新资本协议对中小银行同样重要。新资本协议作为一种工具,可以引导银行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理念,这对于银行长远的稳健经营其实很重要。尽管当前很多中小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准备工作相比大型银行要滞后,施行难度较大。但相对大银行,中小银行面临更大的资本压力,无论是从可持续发展还是从防范风险来看,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都是中小银行在当前谋求生存的情况下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问题,中小银行转型迫在
16、眉睫。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则正可以成为中小银行转型过程中新的发力点和盈利点。除政策支持逐年加强之外,更是因为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具有资本消耗低、议价能力高的特点,符合银行转型的战略目标。 事实上,多家中小银行早已经前瞻性的开始重点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如:民生银行的“商贷通”业务截至2010年年底余额已经接近500亿元,占民生银行零售贷款比重的30%,已经拥有客户3.2万家。靠利差活命的商业银行,如果是面向大企业的贷款,利率下浮5%10%可能比较常见,但是在与中小企业的对话中,银行就占据了明显的主动地位,利率反而可以适当提升,更可以获得利润。而民生银行则正是通过“商贷通”业务的开展,获得了实实在在的
17、利润。 (3)加强银行信贷的审查力度。首先,应加强对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品质审查,特别要注重法人代表与主要管理者的对外兼职情况、家庭其他成员开办企业情况、私人财产分布情况、历史违规情况,银行信用情况的审查,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其次,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客户贷前调查的深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尤其是要对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具体为:一是借助专门的中介机构对客户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二是通过银行信用评级软件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判断其财务报表和盈利水平的真实性,并充分揭示其财务风险。 (4)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定价模型可以表示为:贷款价格=
18、风险成本+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率。首先应依据新资本协议中关于中小企业风险资本的计算公式,获取客户的销售收入、担保方式、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等数据,计算得到客户的风险成本;其次根据银行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管理成本数据,计算本笔信贷业务的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最后加总本笔贷款的目标利润率,得出该笔信贷业务的贷款价格。当然银行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内部信用评级和对客户的审查,进行贷款优惠利率的调整,真正实现个性化、差别化定价,即“一户一价,一笔一价”,利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监管。 (二)中小企业方面 具体包括: (1)中小企业必须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新资本协议在实施中一方面将
19、有助于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准确评估客户。另一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谁的信息透明度越高,谁就越能获取银行的信任,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反之信息失真,则会降低银行的信任程度,导致贷款难度加大,这对于那些违规的企业则是一种警醒。 (2)积极推行包括网络联保在内的各种联保形式,有效解决担保难的问题。要解决贷款难的问题,目前较好的做法是推行联保贷款的形式,中小企业之间按照“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内部成员既是借款人又是相互的联保人,大家互相监督、互相担保,每位成员对任一借款人的债务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样中小企业之间可以有效地相互扶持,切实解决担保难的问题,对于银行来说也有利于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岑伟:巴塞尔新协议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22期。 2肖倩:从新巴塞尔协议看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年第5期。 3蒋攀峰:新资本协议框架下农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策略选择,农村金融研究2007年第3期。 4刘兴华: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状况的解读,区域金融研究2009年第1期。(编辑 杜 昌)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