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yls1: 定义,定位是征管的一种手段,包括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和税源管理。关于社会综合治税有关问题的思考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税源信息监控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化税收管理网络为手段,凝聚社会力量,合力构建既符合法治要求、又适应现实需要的一种有效的税源管理方式,是税务部门借助社会力量掌控税源、强化征管的有效手段。一、关于社会综合治税的动因首先,社会综合治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初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但仍很不完善。特别是在现阶段,由于我
2、国现代信用制度不完善,监控机制不健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高,存在大量隐型经济、现金交易等不公开、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客观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税务机关及时获取纳税信息提供帮助。特别是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利益化、偷税避税智能化的“五化”特征,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细,税务管理就越需要社会各部门更加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因此,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市Comment yls2: 信息和协助管理。Comment yls3: 综合治税是日常征管的重要手段。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迫切需要。其次,社
3、会综合治税是依法治税的迫切需要。从税收法治的要求来看,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 税收征管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法征收税款;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这些规定,为实施综合治税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具体、不细化,在许多方面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大量的涉税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税务部门对税源的掌控既不全面,又比较乏力。因此,只有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的基础管理和监控,才能为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提供可靠的税源依据。
4、特别是在现阶段,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越来越明显,税源此消彼长、变动不居,掌控难度大大增加。再加上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淡薄,社会整体诚信纳税意识不强,偷、逃税手段呈现多样化、高智能化。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依法掌控税源,有效加强管理,全面强化征管的迫切需要。再次,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加强日常征管的迫切需要。山东东营地税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加强日常征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税源监控得到加强。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税源的形成、分布、变化情况,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东营地税每年采集各类涉税信息 10 万多条,年增加税收
5、1 亿多元。二是税收执法环境得到改善,税收秩序明显好转。由于责任、义务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多都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源管理工作;一些过去的税收征管难点问题等得到了有效解决。三是税收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向多税种、多行业和征管盲区延伸。在税种上由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几个税种,延伸到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在行业上由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租赁业、房地产业等,进一步向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社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和中介机构、广告业等新兴行业延伸;四是税务部门地位得到提升,党委政府更加关心、理解、支持税务工作。二、关于社会综合治税的主要特征和基本内涵社会综合治税,其
6、主要特征和基本内涵是“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 。其中政府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的高低和支持力度的大小,直接决定综合治税工作的成功与否。税务主管是保证。坚持税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不动摇,严格执法程序,税收征收权、检查权、处罚权、保全与强制执行权等税收执法权必须确保由税务机关依法行使。部门配合是重点,各相关部门掌握着税务部门不易得到但又非常有价值的大量涉税信息。由于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的局限,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对部门的配合责任和义务规定不具体,部门间的配合机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税务部门必须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式,逐个单位落实部门配合的责任
7、与义务。相关部门充分利用行政管理优势,向税务部门传递涉税信息,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受托代征税款,对税源实行有效的源泉监控。通过建立有效配合机制,使相关部门由不积极支持逐步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真正把综合治税工作当作法定之责、份内之事。社会参与是补充,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税务工作,参与监控税源,监督执法,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司法保障是后盾,依靠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对危害税收秩序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信息化是支撑。依托信息化技术,实现对涉税信息的科学、快速、有效地分析、处理和利用。特别要构建以下三个体系,打牢社会综合治税的基
8、础。一是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体系。社会综合治税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社会参与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税务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前提。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社会综合治税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各级税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会同有关部
9、门联合制定税源控管具体办法,广泛聘用涉税信息人员,形成多部门通力协作,全方位立体式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税源控管体系。二是构建内部管理体系。 (1)构建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体系,重点是抓好信息采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落实一系列奖励政策,充分调动采集涉税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构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重点是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进展情况,建立各级税务机关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信息采集人员的管理,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以及涉税信息的集中、分类、整理、考核等工作。 (3)构建职能处(科)室配合体系,重点是在建立
10、专门机构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机关内部各个处(科)室的联系、衔接,做到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的设置与相关业务处(科)室的职能相结合,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采集、整理、征收反馈与日常的征管业务相结合,真正使这项工作变成全系统的一项共同任务。三是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依托信息技术,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征收反馈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各级税务机关都紧紧围绕这一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特别是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在税务机关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掌握
11、纳税人的各类纳税信息,以便及时有效地采取工作措施,保证国家税款依法按时足额征收入库。三、关于社会综合治税的核心内容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发现的税源信息,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既是社会综合治税的核心内容,也是反映其质量的重要标志。在涉税信息的采集环节。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不同单位和行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采取多种行为有效的信息采集形式。通过与工商、金融等信息化建设水平比较高的部门联网,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通过派员制采集信息,由税务机关固定专人,分别派驻土地、房产交易大厅等,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通过联审制采集信息,工商、民政、劳动等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审查审批,在项目实施
12、的最初环节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交换;通过聘员制采集信息,在财政、发改、统计、交通、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街居、乡村聘任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广泛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通过落实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涉税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提高税务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从而达到控制税收源头的目的。在涉税信息的整理环节,要加强内部信息整理机构建设,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的实际需要,科学设计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明确涉税信息处理的主管机构。同时,进一步充实涉税信息整理工作力量,深入进行涉税信息的整理加工,使涉税信息变成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在涉
13、税信息的落实和反馈环节,一旦涉税信息转化为计税依据,各级税务部门要迅速及时地下达到各基层征收单位,并通过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扣等多种征管方式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同时,对下达利用的每一条征收信息要及时跟踪问效,要求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地反馈征收情况,确保了各项征收信息落实到位。四、关于社会综合治税的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协调、税源监管和考核奖惩机制,是社会综合治税生命力和有效性的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汇报有关工作,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各级税务机关都定期总
14、结有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情况,以及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后的征收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向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布,增强各相关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关切度。同时,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靠上检查,跟踪处理,及时反馈结果,防止有信息不利用、有问题不处理,影响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涉税信息的积极性。二是建立税源监管机制。社会综合治税作为税源控管的有效方式,并不能包揽税源监管的全部。在全力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同时,各级税务部门要着力建立完善税源监管机制。重点是继续加强纳税户籍管理,在坚持基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网络互联、合署办公或联席会议等途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
15、交流,对纳税人开业以及关、停、并、转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强化发票管理,加快推进税管发票改革,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利用发票偷逃税行为;继续加强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综合治税网络发现的偷逃税问题,增强社会综合治税的威慑力。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在税务系统内部,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把社会综合治税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了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奖励资金,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与部门经费挂钩。通过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奖惩制度,并确保兑现和落实,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激发积极性,确保综合治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