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硕士学位论文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Legal Issues for charitable donations作者姓名:徐衍超指导教师:黄茂钦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内容摘要公司,作为一个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其永远不变的宗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模式的不断优化,公司的基本理念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我国 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更是强调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要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还要兼顾社会整体利益。事实上,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还是一
2、个理论研究的课题,公司捐赠都是近年来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直接原因是近年来在一些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包括公司在内的全社会“行善” 的热情被激发、被点燃。同 时,全球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公司的市场拓展和社会渗透进一步加强,越来越多的公司摒弃了单纯的商业化操作思路,采用了社会化的发展战略,其中,公司慈善捐赠就成为公司拓展社会空间的重要策略。公司慈善捐赠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还有重要的制度价值。公司参与慈善捐赠,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也为公司自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公司通过慈善捐赠这种财富再分配的方式改善企业外部社会环境,对于企业利益相关人和企业所处的社区环境是有利的,对社会能承担
3、一个企业公民的责任;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改善社会环境,关注弱势群体,能够缓和社会矛盾,创造一个和谐发展的大环境,这也有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然而,与公司捐赠事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相关法制还很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公司捐赠活动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公司捐赠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完善公司捐赠相关法制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本文结合我国公司捐赠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公司捐赠在发展中暴露的问题及原因,同时借鉴国外相关成功经验,对我国公司慈善捐赠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首先是通过两个简单的案例来引出本篇论文的主题公司慈善捐赠法律制度。透过这两个小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公司慈善捐赠出现
4、的一些漏洞和缺陷。接着,从理论上谈及了公司慈善捐赠的概念、特点以及现实意义,让我们对公司慈善捐赠有一个整体的把握。第三部分是将国外(美国、日本和英国)公司的慈善捐赠发展历程与我国的当前的立法现状作了一个比较,与国外发达国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家相比,我们公司慈善捐赠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则是本文的重点,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第四部分是解决之道,完善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的路径选择,从国家立法、税收激励、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公司慈善捐赠。关键词:慈善捐赠;立法;税收激励;利益平衡2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Ab
5、stract The company, as a profitable economic organization, considers the pursuit of themaximized interests for the shareholders as its eternal purpose. However, with the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socio-economy, socio-economic model is being optimizedand the basic concept of the company is quietly cha
6、nging. The newly revised “Law ofCorporation“ in China in 2005 emphasizes more on the companys socialresponsibility. The company should not only pursue the maximization of shareholdersinterests, but also take whole social benefits into consideration. In fact, either as asocial phenomenon, or as a the
7、oretical research subject, company donation has been ahot issue in recent years. The direct reason lies in that the enthusiasm of the wholesociety including companies to do good is inspired and ignited in some serious naturaldisasters happened these years. At the same tim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g
8、lobalization also expands the companys market and further strengthens the socialinfiltration. More and more companies abandon the purely commercial concept andadopt the socialized development strategy, among which donating becomes theimportant strategy for the company to expand its social space.Comp
9、any donation is of not onl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but also vitalsystem value. By taking part in charitable donations, companies create a good social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pany itself as well as benefit thecommunity. On the one hand, companies improve the external social
10、 environment byreallocation of welfare, which is favorable to the shareholders and the communityenvironment in which companies operate, and companies can bear the responsibilityfor the society as a corporate citizenship. On the other hand, companies can mitigate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create a gen
11、eral harmonious environment by improving thesocial environment and concerning for vulnerable groups, which helps the companiesto develop and gain more benefits. However, compared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company donation, the relevant law system in China is still rather imperfect, whichrestricts
12、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mpany donation. Therefore, to make asystematic study on the system of company donation and to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ystem are of great urgency and necessity. In this thesis, the author analyzes theproblems exposed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mpany donation in China a
13、nd reasonsfor these problems on the basis of a combination with the practical situations in China.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Whats more, by drawing experience for the abroad, the author also gives hissugges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mpany donation of China in the future.At the very beginning in Chapter 1, the
14、thesis leads out the theme, that is lawinstitution of companies donation, through two simple case. People can find theloopholes and defects occurred during the companies donation in China. Chapter 2introduces theoretically the concept, features of company donation and practicalsignificance is stated
15、 so that people can have an overall understanding on companydonation. Chapter 3 compares the development of charitable donation in nationsabroad(America, Japan, Britain) with the current legislation in China. Compared withthat of the foreign developed countries, problems and faults exist in the comp
16、aniesdonation in China. Chapter 2 and Chapter 4 work as the essence of this thesis. Chapter2 analyzes detailedly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companies donation system in Chinaand reasons behind the problems. Chapter 4 discusses the solutions and options toperfect the companies donation system in China
17、from perspectives of nationallegislation, tax incentive, self-building of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and others.Key words: Charitable donations; Legislation; Tax incentives; The balance ofinterests;2目录引言 .1(一)案情概述1(二)问题引出2(三)文献综述3(四)本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4一、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 5(一)慈善捐赠概述5(二)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界定6(三)公司慈善
18、捐赠的现实意义9二、我国公司慈善捐赠法制发展的现状考察 10(一)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立法现状.10(二)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1(三)我国公司慈善捐赠问题的成因分析.14三、域外公司慈善捐赠法律制度经验及其启示 17(一)美国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制经验.17(二)日本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制经验.18(三)英国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制经验.19(四)域外公司慈善捐赠法制经验的启示.20四、完善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之路径选择 22(一)加强慈善捐赠组织自身建设,建立良性合作机制.22(二)完善公司慈善捐赠法律规制.24(三)完善公司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26结束语 26参考文献 29致谢 .错误!
19、未定义书签。1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引言 (一)案情概述1.王老吉捐款赈灾案2008年5月18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抗震救灾募捐晚会上,有一个民族企业让国人瞬间记住了他的名字王老吉。在募捐晚会上,该公司承诺向地震灾区捐出一亿元人民币。2010年玉树地震后,王老吉继续捐款 1.1亿元,同时捐赠10000箱昆仑山天然雪山矿泉水送往玉树灾区,投入1000万在玉树地震灾区建设蔬菜大棚、整村推进等项目。截至2010年,“王老吉学子情” 已经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资助了3851名高考贫困学子顺利进入大学,资助总额近2000万元。此外,王老吉长期致力于新长城阳光操场、扶贫月捐等公益项目的实施,
20、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王老吉公司很好的诠释了这个时代最值得树立的民族企业精神。而王老吉企业的销售利润也从之前的 50亿元疯长到了120多亿元。王老吉公司的这种慈善捐献行为,既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又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可谓是双赢。 1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下,中国的企业作为民族品牌的代表,始终是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从另一方面体现出了一个大国该拥有的精神内核社会责任感。而当中的许多民营企业,在此次赈灾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民间力量,显现出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2.尚德电力诈捐案2011年7月26日,一项由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尚德公司” )冠名的慈善活动刚刚闭幕,参与者之一的中国版权协
21、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罗凡华8月 16日就向媒体报料,“尚德电力在没有捐出事前承诺的 1500万元的比赛器材和捐赠产品的情况下,就获得了中华慈善总会(下称慈善总会)1500万元的发票”。据 调查,尚德公司的 货物并未发出,依然储存在尚德公司的仓库里。在未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即出具可用于税收抵扣的收据,中华慈善总会的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捐赠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六条1铭心:“王老吉心系灾区人民 1亿元善款助赈灾重建” ,搜狐财经,2008年5月19日,http:/ 2(二)问题引出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每一个公司就像是社会肌体中的一个组织,公司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动力,社
22、会的发展与进步为公司生存提供良好的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同时发展起来的公司逐渐认识3到了公司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因而积极投身慈善捐赠事业回馈社会。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关注公司捐赠的情况,那些慷慨解囊的企业,得到了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公司形象和业务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民企王老吉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1亿人民币,成为地震赈灾活动中,捐款最多的企业,更被大家喻为“ 最有良心的企 业” 。相反,全球最大的光伏 组件制造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深陷诈捐门,事件曝出后,尚德电力遭遇了公信力危机,受到公众质疑,尚德电力的股价持续下跌,企业也陷入了生存危机。从以上正
23、反两方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经济不断腾飞,公司企业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的今天,广大民众对公司承担起与其经济能力相符的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应的,公司慈善捐赠的善举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回报。公司慈善捐赠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公司慈善捐赠制度是如何发展演进的,我国的法律是如何界定其行为的,我国公司慈善捐赠事业现已发展到何种水平,还存在哪些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域外的公司慈善捐赠是如何发展的,对我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什么借鉴意义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公司慈善捐赠等问题都是本文研究的内容。2童曙泉:“尚德电 力深陷诈捐门”,北京日报,2011年8月18日,http:/ 公
24、益做贡献是双赢” ,载亚太经济时报第1803期。2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三)文献综述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还是一个理论研究的课题,公司捐赠都是近年来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直接原因是近年来在一些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包括公司在内的全社会“ 行善 ”的热情被激发、被点燃。越来越多的公司摒弃了 单纯的商业化操作思路,采用了社会化的发展战略。然而,与公司捐赠实践的快速发展不适用的是,我国的相关立法还很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公司捐赠活动的健康发展。公司慈善捐赠现象在我国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李领臣先生的公司慈善捐赠的利益平衡以平衡利益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利益背后的各种矛盾关
25、系以及背后原因,同时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促进我国公司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做了制度设计。台湾著名学者刘连煜教授在4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一书中认为,公司应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公司进行慈善活动恰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在本书中,刘连煜教授还列举了西方国家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出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该如何发展进步。卢5汉龙先生从当前我国立法现状角度对公司捐赠进行研究,在中国企业捐赠发展思路一文中指出了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卢代富教授在其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中,认为公司6社会责任的范围应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和资源、所在社区社会福利以及社
26、会公益事业等。赵万一教授、张晓玲女士在公司捐赠法律问题研究7一文通过研究和比较域外公司慈善捐赠的利益冲突和权利制约,指出了目前我国在平衡利益和制约权利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等等。虽然当前8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对公司慈善捐赠制度研究的还比较少,法律法规也相对滞后,但公司慈善捐赠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学者对公司慈善捐赠制度的研究也必然会日益走向成熟,我国的公司慈善捐赠事业也一定会日益发达。4李领臣:“公司慈善捐 赠的利益平衡” ,载于法学,2007年第4期。5刘连煌: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6卢汉龙:“中国企 业捐赠发展思路” ,载于中国社
27、会报,2000年。7卢代富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8赵万一、张晓玲:“公司捐赠法律问题研究” ,载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7期。3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四)本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1.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首先界定了公司慈善捐赠的内涵并分析了其现实意义。然后通过查找国内外资料阐述了域外慈善捐赠的法制历程以及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现状,通过研究比较得出对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经验启示。接着分析了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存在的问题以及背后的原因,最后对如何完善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2.本文的研究方法本文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并通过总结和分
28、析相关文献及一、二手资料来启发和归总该选题的观点与思路:文献分析法,广泛搜集有关公司慈善捐 赠的学术论著、期刊论文、报刊和网站咨询等,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剖析;历史分析法,此方法主要用于研究域外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制发展历程以及对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经验启示,实证分析法,透 过当前社会所发 生的各类公司慈善捐赠事件,总结、比较这些事件所反映的问题,分析出造成这些问题背后的利益关系、矛盾冲突等深层次原因。规 范分析法,就公司慈善捐 赠的法律界定加以论述以及对公司慈善捐赠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思考。3.本文的创新之处本文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在于:本文的选题本身就有一定的前瞻性,目前的相关理论对此研究的也比
29、较少,我国的法律也不是很成熟完善,而且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本文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即找到一条互利共赢的公司慈善捐赠模式。通过对我国公司慈善捐赠行为现状进行深度剖析,折射出其中的利益矛盾关系以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对完善我国的公司慈善捐赠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路径选择。4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一、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 (一)慈善捐赠概述什么是慈善捐赠?慈善捐赠是指出于人道主义动机,捐赠或资助慈善事业的社会活动。慈善捐赠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属性:第一,慈善捐赠须主观上或客观上实现为公共福祉、慈善、科学或教育等目的而为之。也就是说,慈善捐赠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社会慈善
30、,一切不符合此目的的捐赠都不能属于慈善捐赠。典型例子就是赞助。赞助是社会组织以提供资金、产品、设备、设施和免费服务等形式无偿赞助社会事业或社会活动的一种公关专题活动。赞助的目的主要包括通过赞助活动做广告,增强广告的说服力和影响、树立组织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良好形象,制造新闻效果、扩大社会组织认知度,提高组织在公众中的美誉度等等,这与慈善捐赠不符。第二,慈善捐赠的范围主要包括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和支助教学等方面。民政部于2005年11月20日公布的首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提出:“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
31、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知,慈善捐赠的范围不如公益捐赠广,慈善捐赠仅为公益捐赠的一部分。第三,慈善捐赠的决策者与被捐赠者无利害关系。一旦双方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就无法确保慈善捐赠目的的纯洁,就有可能发生决策者通过慈善捐赠牟利的情况。如果接受捐款的非营利组织与公司的某一个大股东或董事有着特殊的私人关系,捐款使某些非营利组织中的某些个人或公司中的某些个人得益,这种捐款就有可能属于越权行为。慈善捐赠的决策者不能因捐赠而获取个人利益。慈9善捐赠的目的是社会慈善,如果准许决策者能在做社会慈善的同时为自己谋利益的话,很可能将公司决策者的利益渗透到捐赠决策过程中,
32、因此我们应保证慈善捐赠的决策者与被捐赠者无利害关系。9胡果威:美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2页。5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二)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界定1.公司慈善捐赠概述何为公司慈善捐赠?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第二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使用本法”。也有学者提出,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目的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其财产给予他人的行为。国外立法中也有捐赠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中规定,捐10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公益性赠与中的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出版等予以资助。
3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将慈善捐赠定性为赠与合同的一种,其第 582条之规定,“捐赠是指 为公益目的而 为的财产或者权利的赠与,而接受这种赠与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或批准” 。笔者 认为,公司慈善捐赠作为赠与行为一种特殊行为,可以定义为:为了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的特殊目的,公司将其一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公司的名义,自愿无偿的向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机构捐赠的行为。2.公司慈善捐赠的特点和分类从定义来看,公司慈善捐赠主要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具有特定的捐赠主体。公司具有法人人格,可以独立行使法律行为和独立承担法律后果,可以成为慈善捐赠的主体。慈善捐赠主体的特定性,是公司慈善捐赠区别于自然人个人
34、捐赠和其他组织的最明显的特征。这里的公司慈善捐赠主体包括公司法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当然,经过公司授权的下属企业以及企业的各部门也可以作为捐赠的主体,否则这些企业和部门的慈善捐赠行为是无效的。第二、捐赠行为的自愿和无偿。无论是公司慈善捐赠行为是单方的还是双方或多方的,其行为必须的自愿和无偿的。政府、社会或他人都不能强制其实施捐赠,不得摊牌或变相摊牌。违反了这一条,公司的捐赠就不再是慈善捐赠了。企业在对外捐赠后就不得要求对方返回,不得利用捐赠行为而获得别的优惠物质或10张展为:“试论 捐赠的法律性质” ,江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 1期。6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条件。捐赠必须自愿和无偿
35、。这也是公司慈善捐赠重要的特征。第三、公司捐赠目的特殊性。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为了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特殊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为了社会公共事业和福利事业而为的慈善捐赠行为。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 3条规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下列情况:一是救助灾难、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二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是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是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事业。尽管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进行慈善捐赠不会仅仅是从慈善的角度出发,往往暗含了企业形象的提升、企业长远利益的创造等多种企业自身的利益因素。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公司慈善捐赠行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公司是可以与受赠
36、主体共同获益的,这就是后文所要讲得公司慈善捐赠的双赢模式。当前,公司捐赠大致有纯利己型、双赢型和纯利他型三种模式:(1)纯利己型公司捐赠纯利己型公司捐赠是以商业利益为行动目的和逻辑起点的。例如,实践中广告促销的捐赠活动,产品品牌的捐赠行为以及通过公益活动赞助来做实物广告等行为。可见,利己型公司捐赠更加类似于一种商业的推销方式,是基于公司内部销售的压力而为的捐赠,其目的主要是捐赠自身收益,这种捐赠不太符合我们所说的慈善行为。(2)双赢型公司捐赠双赢型公司慈善捐赠既以增进社会福利,又以增进公司利益作为行动目的和逻辑起点的。比如,支持公司所在社区的发展、支持公司员工对于社区的志愿服务、支持有利于公司
37、发展的大学的相关研究等等都是双赢型的慈善捐赠。在这种捐赠模式下,公司可能是为了协调与其有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影响的人的关系,为了保持和改善公司在激烈竞争中的地位而实施的捐赠行为。(3)纯利他型公司捐赠纯利他型公司捐赠是以促进公共利益、社会福利为行动目的和逻辑起点的。例如,向非相关利益人的捐赠行为,向公共灾难救助、扶贫资助、初级教育资助等行为。在这种公司捐赠模式下,受赠主体对于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我国早期的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就属于这一种。其往往基于公司的外部原因(如政府动员)而实施捐赠,主动性较弱。7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公司慈善捐赠的学理依据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兴起传统的公司法
38、认为,公司应以营利为存在的唯一本性,一切与营利无关的活动都跟企业的本性相背离的,而公司慈善捐赠更是所不允许的。尤其是在 1919年美国的“道奇 诉福特汽车 公司” 一案中,更是肯定了公司的 营利本性,公司管理层实施慈善捐赠是非法的。当时福特的管理层为了提高汽车质量、增进就业11岗位而停止分发股利以投资建设新厂,小股东就此而起诉了福特公司,法院最后判决继续发放股利。他们赖以判决的理由就是公司成立是为了股东的利益。此案的判决体现了公司不得超越章程目的条款而为其他行为,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用于与营利无关的人道主义,教育、慈善或其他公共活动,对公司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公司
39、作为市场的主体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此时,很多学者纷纷提出要对公司角色和义务重新定位,“ 公司社会 责任” 理论便应运而生。 “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人类各种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 种将公司经营战 略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新的哲学思想,它所体现的12价值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本性。至于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曾在法学家和经济学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伯利(Adolf A.Berle)和美国哈佛大学多德( E.Merrick Dodd)之间的争论最为著名。伯利是传统公
40、司法的代表,他坚称企业以及企业管理层的唯一目标是为股东赚取收益。而多德则积极宣传公司社会责任,认为公司既有营利本性又有社会服务的功能,公司除了要考虑股东利益外,还必须重视雇员、消费者以及广大公众的利益,兼顾社会责任。综上所述,公司在发展自我、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对公益事业的慈善捐赠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有时人们的捐赠通常是无偿的、不求回报的,就像上文所说的纯利他型公司慈善捐赠,这样的捐赠是一时的,短暂的,没有持久性,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有时也不利于提高公司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同样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因此,我们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公司慈善捐赠,让慈善投资与公司发
41、展相得益彰。11冯果: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2鲁超:“法理学 视角下的公司社会责任” ,载巢湖学院学报,2005年第 4期。8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三)公司慈善捐赠的现实意义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但进行慈善捐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是最传统、最重要的一种方式,无论对公司本身还是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公司慈善捐赠对企业的意义第一,公司慈善捐赠有利于公司利润的最大化,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在发生重大公共事件时,公司能够自愿的、积极的进行慈善捐赠,表明公司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企业,敢于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重
42、要位置。其产生的长远利益不言而喻。就像我们上面提到的王老吉公司(现更名为加多宝),在汶川地震时第一时间敢于大声喊出捐出一个亿。而王老吉公司在2008年也不过一个不太出名,财力不算雄厚的小企业。比其有实力的公司企业很多很多,然而他们并没有抓住这一时机进行慈善捐赠,大力宣传自己。王老吉的壮举以致引发了这样的口号,“王老吉,你够狠!捐一个亿!为了整治这个嚣张的企业,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而如今,王老吉已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名字,“ 要喝就喝王老吉 ”已成为人 们的口头禅。第二,提升企业形象,营造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对公司内部而言,公司进行慈善捐赠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和忠诚
43、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内部凝聚力,因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文化是一个公司的灵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源泉好公司是有理念、有信念的公司。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将其核心价值观取向昭示与社会公众面前,不但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增强职工对企业归属感和对所从事工作的自豪感,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可以减少员工流失,并有利于公司文化的建立。2.公司慈善捐赠对社会的意义为一种特殊的“ 企业公民”,在社会发展中也必须承担起与普通公民同 样的责任,即促进社会的慈善事业发展。因此,公司在从社会中汲取社会资源的同时必须对社会污染、社会矛盾、贫富差距拉大
44、等社会问题加以考虑。公司慈善捐赠作9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为社会收入的第三次分配,通过公司慈善捐赠可以有效的缓和社会矛盾,减小政府压力。当然,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公民” ,要想做大做 强就必须成为这些问题的担当者。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都在不断涌现。社会的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拉大,由于仇富心理而发生的案件不断增加。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政策和税收调控是远远不够的,而公司通过公司慈善捐赠恰好可以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有效地救济,通过对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分配,帮助政府进行社会福利建设和公益建设,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既能缓急政府的管理压力,又能促进
45、社会的和谐发展。综上所述,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都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正确的处理好慈善投资与公司利益之间的关系,利用慈善活动改善竞争环境,将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统一起来,必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二、我国公司慈善捐赠法制发展的现状考察 (一)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立法现状从20世纪开始,我国的公司捐赠便有所发展。1984年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在“企业社会 责任” 理论、 “企业公民”理论、企业社会 责任认证体系发展的推动下,公司捐赠更是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期。在公司捐赠立法方面,由于我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较短,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捐赠也是伴随着改革开
46、放的深入,外国公司进入中国而出现的。因此,公司捐赠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相对的,我国关于公司慈善捐赠的立法也经历了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过程。我国现行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公司法给予了公司捐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的肯定。1999年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是我国最早对公司捐赠行为进行较为系统的规范的法律,该法对法人、自然人的慈善捐赠、捐赠的范围、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以及捐赠的优惠均做出了规定。公益事业捐赠法第 2条规定了捐赠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 1994年的公司法并没有对公10公司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司捐赠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在第 14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47、设。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我国现行公司法虽然用一些开放性的条文承认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承认了公司的慈善捐赠,但是并没有对公司捐赠行为做出明确、具体地规定,并没有准确地为公司的慈善捐赠行为定性。这样的立法现状不利于提高公司捐赠的自主性,不利于激发公司捐赠的积极性。随后,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代位诉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于公司瑕疵捐赠行为,主张行为无效的权利,这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总的来看,我国法律虽然承认包括公司捐赠在内的捐赠行为合法,但却没有
48、直接规定公司捐赠的概念,系统确立公司捐赠的具体制度,同时法学界对公司捐赠行为的理论研究相对而言也比较少,这些都不利于公司捐赠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公司捐赠现象,完善公司捐赠法律,让法律成为公司捐赠发展的助推器,促进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二)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中国人民自古乐善好施、仗义疏财。从孔子的“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 礼记礼运篇),到孟子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 梁惠王上),都在倡导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然而,13由于我国的公司慈善事业较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较晚,慈善机制和公司的慈善文化发展相对不够完善。因此,我国公司从事慈善活动在运作中就显露出了很多问题。1.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机制的缺陷(1)公司慈善捐赠的决策权不明公司慈善捐赠作为公司资产的无偿让渡行为,必然影响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以及社会利益,因此公司慈善捐赠的决策权问题就显得十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