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考核单位: 总分:序号项目 内容 标准分计分标准 自评分评审分1、办事机构 2 无办事机构(专门或兼职机构)不计分,有办事机构且职能明确计 2 分,有机构但职能不明确计1 分(以文件为依据)2、工作经费 2 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计 2 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一组织领导(10 分)3、交办工作 6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每次扣 1 分(由省应急办考核)二基础工作4、制度建设 5 每缺一项制度扣 1 分(以文件为依据)25、档案建设 3 每缺一项档案扣 1 分(以档案为依据)6、台帐建设 4 每缺一项台帐扣 2 分(以台帐为依据)(20 分)7、数据库建设
2、8 无风险隐患数据库扣 4分,其他每缺一项扣 2分(以数据库为依据)8、重要时段值守工作6 重要时段值守安排表每少报 1 次扣 1 分(以上报省应急办值守表为依据)9、应急指挥平台建设5 未启动不计分,已立项计 2 分,已开始建设计3 分10、信息报告 12 信 息 瞒 报 1 次 扣 3 分 ,漏报 1 次 扣 2 分 ,迟 报 1 次扣 1 分(由 省 应 急 办 考 核 )三值守应急(35 分)11、应对处置 12 处置不力、不及时每次扣 3 分(由 省 应 急 办 考 核 )312、预案动态管理10 市州未按要求修订总体预案扣 2 分;未按计划制订专项和部门预案少1 件扣 1 分;市州
3、未制订预案操作手册少 1 件扣1 分,省直单位少 1 件扣 5 分;预案未按要求归档报备扣 1 分(以 预 案 制 订 计 划 和 预 案目 录 、文 件 为 依 据 )四预案建设(17 分) 13、预案宣传、培训、演练7 预案或预案简本未公布或未开展宣传解读扣 2分,未由应急办组织开展预案培训扣 2 分,未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扣 3分(以 预 案 或 预 案 简 本 公 布件 、预 案 培 训 或 演 练 资 料为 依 据 )414、宣传周活动 10 未按要求开展宣传周活动扣 110 分(由 省 应 急 办 考 核 )15、公众应急手册5 发放到位率达 100%计5 分。每低 20 个百分点扣 1 分(由省应急办考核)五 宣教工作(18 分) 16、培训工作 3 未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计分(以 培 训 班 资 料 为 依 据 )六 奖罚分 应急管理文章发表在国务院政务情况交流每篇加 5 分;发表在省委工作情况交流、省政府内部情况通报、国务院应急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中国应急管理每篇加 3 分;发表在湖南应急管理情况每篇加 1 分(以刊物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迟报、漏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点名批评的取消评先资格(由 省 应 急 办 考 核 )说明:每小项扣分最多扣完标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