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报关应用案例资源库2资料一: 报关概述案例 1:查获最大宗超量携带货币入境案2008 年 6 月 3 日,广州海关所属机场海关查获一宗旅客携带271 万美元入境案,这是自 4 月 24 日该关查获旅客携带 610 万元港币出境案后,广州海关近期查获的又一宗携带巨额货币出入境案,也是该关迄今查获的最大宗携带货币出入境案。6 月 3 日下午 3 时,一名搭乘 QR876 航班(多哈广州)入境的利比亚籍年轻男子,携带着一只行李箱和一个手提包,未向海关作任何申报。随后海关关员打开其行李进行检查,发现行李箱和手提包里面装满了叠得整整齐齐的美元现钞。仔细一清点,该男性旅客共超量携带了 271.37 万美
2、元。据该名旅客声称不了解中国海关关于货币出入境的有关规定,这笔巨款是用于在国内采购物资。广州海关依据相关规定对超额携带的货币进行了退运和罚款处理。案例解析:1根据 2008 年 2 月 1 日实施的海关总署第 72 号公告有关规定,进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 20000 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 美元”的,须填写申报单,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办理有关手续。2货币属于国家进出境管制类物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 2 万元;旅客 15 天内首次出境携带的外币现钞限额为等值 5000 美元,15 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携带的外币现钞限
3、额为等值 1000 美元,超过的应向银行或外3汇管理局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当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的,携带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 500 美元。有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海关凭其入境申报记录验放。对旅客超额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情形,海关将根据情节轻重作不同处理,如对超额携带的货币实施退运、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将全额没收所带货币并可处以罚款。案例 2: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水晶入境案2008 年 2 月 23 日中午时分,由香港抵达珠海九洲港的船舶靠岸。一名香港旅客杨某携带行李选择了绿色“无申报通道”过关。由于携带行李物品较多,杨某行走吃力,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通过行李检查机扫描,工作人员发现行李
4、内有多包粒状物体,后经证实为大批量人造水晶。当事人称,并不知悉海关的红绿通道申报制度,因此未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经清点,该批未申报的人造水晶共 281 包 40 万粒。目前,此案已移交九洲缉私分局做进一步处理。案例解析:1从 2008 年 2 月 1 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各类型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旅客通关实行“红、绿”通道。2对于没有携带需要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进出境旅客,无需填写申报单 ,可选择“绿色通道”径直通关;携带有需要申报物品的旅客则必须填写新版申报单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43对于有藏匿故意,违规携带货物、物品出入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海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案
5、例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长沙 A 公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量的增多,公司经理希望自己公司进行报关业务,要完成公司经理的任务,应该如何操作。案例解析:1向所在地海关长沙海关提交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贸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他等。2接受注册地海关核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3注册地海关核发证书,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简称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5资料二:与报关相关的国家管
6、制制度案例 1:揭穿饲料出口走私“变身术”大连海关近期开展的夜间缉私专项斗争中查获申报为纤维制饲料,实际上却有木炭、筷子、糖果串和萝卜干菜等货物。为逃避海关监管,出口货物竟来了个“四般变化”。尽管如此,这起以隐蔽手法伪报品名走私出口案件仍被海关“火眼金睛”识破,一举将 20 个集装箱的“冒牌货”拿下。依据对出口货物的实施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大窑湾海关缉私警察们在查缉行动中果断地将这样一票大宗货物作为检查重点,经过依次开箱查验,发现申报出口的 20 个集装箱共 240 吨“纤维制饲料”有一半都是“冒牌货”。其中,6 个集装箱装的是木炭, 2 个集装箱为木制筷子,另外,还有一箱糖果串和一箱萝卜干菜。
7、案例解析:1此次案件的走私手法较为隐蔽,半真半假,同时,案件最大的特点是在单次走私行为中存在多种商品的不同类型的违规和走私行为。2由于纤维制饲料不需要出口许可证也无出口关税,宽松的监管条件使它很容易成为走私货物的隐藏工具。636 个集装箱装的是木炭为国家严令禁止出口的资源类产品,2 个集装箱为木制筷子,逃避 10%的出口关税,糖果串和萝卜干菜逃避了商品检验检疫审查。案例 2:固体废物走私难逃海关监管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门海关查获的一起走私固体废物进境案件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周某、杨某构成走私废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和 6 年。 据海关介绍,2007 年 11 月 11 日
8、凌晨,周某、杨某驾驶“粤广海货 6033”船在香港南丫岛北面附件海面从一艘不知名趸船上过驳一批固体废物后行至江门水域。江门海关缉私局根据情报分析,用雷达扫描发现该船只形迹可疑,随即对其连续追缉,查获走私废电池 40 吨,废电线路板 103 吨。经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鉴定,船上的 143 吨货物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案例解析:1固体废物,指在生产或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废弃物质,包括固态和半固态的。但这类旧产品多是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国家禁止无许可证的固体废物进口。 2近年来,全国海关不断查获废旧家电、废旧汽车轮胎、废催化剂等固体废物走私案件。海关
9、人士指出,由于固体废物本身具有较大污染性,出口国往往以无代价方式转让,走私分子仅需支付少7量运费将国外已报废的旧产品偷运入境,便可拿到廉价的“生产原料”;加之这些固体废物的加工提炼工艺简单,经过地下工厂的组装将其改头换面后再拿到市场出售,即可谋取高额利润。因此,走私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屡次走私固体废物进境。 3禁止进口废物流入国境屡禁不止,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发达国家垃圾倾倒,被不法分子当作有价值的货物进口,比如伪报进口旧的衣物,到国内清洗后直接变卖;二是国内企业自我环境保护意识差,不明确国家规定,被骗或者无意识进口国家禁止进口废物的情况增多。比如进口废回收铜时被供货方掺装我国禁止进口的矿渣;三是
10、部分固体废物通过回收提炼,可以牟取不菲利润,不法分子虽明知国家规定,仍铤而走险。 案例 3:没收携带进境象牙制品今年 3 月 2 日,一在南非打工的旅客刘某某乘坐 MU574 航班经由香港入境,在长乐国际机场下机后,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当海关人员对其随身携带行李进行过机检查时,发现有 12 件疑似象牙制品的物品,经司法鉴定,均被确定为象牙制品,其中手镯 9 只,雕像 2 尊,饰品 1 件,案值人民币近 6 万元。当海关工作人员问其是否知晓国家禁止旅客携带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时,当事人回答说不知道。 福州海关去年查获的 8 起涉案象牙制品主要是筷子、首饰、图章以及工艺品等,来源地都是野生大象资源丰
11、富的国家,其中南非8等非洲国家 5 起,泰国 3 起。涉案当事人则是以经商、旅游或在外工作的大陆居民为主。所携带的象牙制品均放置于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数量不多,也无伪装和藏匿迹象,旅客自称主要用于馈赠好友及个人收藏用。案例解析:1当事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为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2对运输、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的,在处罚上一般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一般予以没收;二是构成走私行为的,除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外,并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三是构成走私犯罪的,国家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12、处罚金。因此,福州海关提醒有亲属在南非及泰国等地工作或出境旅游的市民注意,一定要增加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免在不知不觉中触犯法规,抱憾终身。3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的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定,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到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该证明书查验放行。海关提醒出外经商、务工人员和出国人员,在购买当地土特产回国赠送亲友前,要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购买违禁物品,在进出境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能为非法牟利而有意为之,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9案例 4:行李箱中翻出明代琉璃瓦2008 年 5 月 24 日
13、11 时 15 分,杭州萧山机场国际大厅里,乘坐 JL636 次航班前往日本东京的旅客正在通关。此时,一名 40 多岁年纪的男子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他随身携带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小包,正匆匆忙忙地向“无申报通道”走去。查验关员当即上前要求检查。当男子携带的行李箱通过 X 光机时,图象显示异常。在箱内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海关关员发现了一个层层包裹的纸包。打开一看,是一个制作精美的琉璃瓦。根据多年的查验经验,海关关员判断这个琉璃瓦很有可能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当即决定扣留该物品并移送鉴定。经询问,该男子为日本东京艺术大学上野校区的教授,他表示这个琉璃瓦是在北京潘家园市场买的,准备带回日本做教学研究
14、。6 月 2 日,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证实了杭州海关查验关员此前的判断那块曾经被报纸层层包裹企图偷运出境、最终被海关关员拦截下来的瓦片,为国家禁止出境文物。案例解析:1文物是珍贵的不可再生民族传统文化产品,在出口方面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2根据国家对文物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1911 年是文物出境审核的一条基准线,凡此前生产、制作的有关物品为禁止出境文物;1911 年至 1949 年生产、制作的有关物品为限制出境文物。10案例 5:穿山甲, “穿”不过国门之甲案件的发生源于 2006 年夏季的一个中午。在厦门东渡海关查验现场,一个申报重量 25 吨、申报品名为冰冻红三鱼的进口冷藏货
15、柜正在进入海关开柜查验程序。仅从申报情况看,这是一批正常的进口货物,但海关关员小王在查验前审阅单证时却“审”出了一个难解的问题:红三鱼在本地属于廉价且普通的鱼类,菜市场随处可见,为何要这么大批量进口?他觉得事有蹊跷,决定实施重点查验,认真查个究竟。 一箱箱货物陆续被打开,里面装的的确是冻红三鱼,直至辟出的查验通道超过整个货柜长度的三分之一,验到的依然是红三鱼。申报单位人员以天气炎热、鱼货容易变质为由,不断催促关员停止查验,给予放行。此时的查验关员也已是满头大汗,但因疑云未解,他还是坚持深入货柜纵深处继续查验。当验到货柜底部、再次打开一个纸箱时,呈现在关员面前的却不是什么红色的鱼了,而是一只只蜷
16、缩的爬行动物。被层层叠叠伪装“掩护”起来的秘密,终于被揭穿了。 根据海关最终查验结果及福建省闽林司法中心鉴定,这个集装箱内共藏有经初步加工处理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2849 只、大壁虎 2600 只,价值 600 多万元。 11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迅速展开侦查,将非法进口此批货物的犯罪嫌疑人梁盛、龙威、陈和逮捕归案。此后,根据线索,又将这批穿山甲和大壁虎的“二主人”杨斌以及幕后大老板颜长缉拿归案。 至此,这个有组织、有分工,专门走私珍稀野生动物的走私团伙“正式”了浮出水面:颜长的姑姑颜秀及其朋友谢良,负责在印尼和马来西亚收购野生动物货源并发货,颜长则在国内指使杨斌联系陈和以“包通关”方式走私进
17、口。陈和为此专门设立盛龙祥公司从事走私活动,公司由其朋友龙威担任法人,他在暗处“遥控”;而杨斌则是货主颜长货物通关的直接“操盘手”。团伙各方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形成了一条结构严密的“走私链”。 据初步查证,自 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月,陈和以这样的手法先后为颜长走私进口 17 个冷柜,内藏穿山甲冻肉 6.8 万余公斤和穿山甲鳞片 900 公斤,价值 2340 万余元。通过走私穿山甲,颜长和陈和各获利 294.35 万元和 243.5 万元。 日前,厦门市中级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主犯颜长和陈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各 150 万元。团伙其余
18、三名成员,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 100 万元和 50 万元;一人被判刑 10 年,处罚金 10 万元。五犯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例解析:1海关查验方法中的彻底查验是指逐件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状况的查验方法,在此案例中海关关员就是采用了此方法。122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上述货物价值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获利十万元以上的,或走私动物活体数量较大的,如走私巨蜥达到 4 条、穿山甲达到 16 只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其实,颜长等人并非不知道走私珍稀动物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
19、利令智昏的他们还是不惜铤而走险,走上对抗法律的不归路。据了解,穿山甲在东南亚的收购价每公斤仅为 70 至 80 元人民币,颜长芬走私进口后的批发价却高达每公斤300 至 400 元人民币。一旦这些小动物进了餐馆、上了餐桌,立即“身价倍增” ,一公斤最多可卖到千元以上。4遏制珍稀动物走私,光靠海关的力量远远不够,口岸各管理部门、林业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齐抓共管。百姓更要口下留情,自觉抵制这种破坏珍稀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行为。资料三: 报关程序案例 1:加工贸易报关程序案例专营进料加工集成块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 A 公司,是适用海关B 类管理的企业。该企业于 3 月份对外签订了主料
20、硅片等原材料的进口合同,按企业合同(章程)部分加工成品内销,另一部分加工成品外销,原料交货期为 4 月底。5 月初又对外签订了生产集成块所必需的价值 20000 美元的三氯氧磷进口合同。6 月初与境外某商人13订立了集成块出口合同,交货期 10 月底。9 月底,产品全部出运,仅有些边角余料残次品没有处理。作为 A 公司的报关员,完成这个进料加工业务,需要做些什么工作。案例解析:(一)外销部分申领登记手册 A 公司系海关分类管理 B 类企业,因主料硅片等材料并非限制商品类,所以设台账, “空转” 。作为 A 公司的报关员应当在 4 月底之前申领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登记手册 ,以便使料件按
21、合同期限收货。申领登记手册的程序和手续如下:1持主料进口合同到外经贸委审批,取得外经贸委进料加工批件,并填写企业生产能力状况由外经贸委确认签章。2填写登记手册 ,将合同基本情况预录入后,持合同、批件、状况表等到主管海关备案。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后,按企业合同(章程)内外销比例批注保税比例。开出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联系单 。 3持联系单到海关指定的中国银行设立台账。因空转,不付保证金。付 100 元手续费后取得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通知单 。 4持通知单到海关取登记手册 。(二)主料报关进口 1货物到港后,按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内外销比例将货物拆成两部分预录入通关:14(1)加工成品内销部分报“一般贸易
22、” ,提供发票、装箱单、提货单。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证件。硅片不需要许可证件。(2)加工成品外销部分报“三资进料加工” ,全额保税,提供登记手册 、发票、装箱单、提货单。审单通过后,将单据交现场海关接单人员。2如海关决定查验,则陪同查验,搬移货物、开拆包装、重封包装。 3从接单人员处取得税款缴纳证 ,到银行付税。保税部分免征监管手续费。4凭银行收税款后签章的税款缴纳证正本到现场海关取得海关签放行章的提货单。 5凭此提货单到口岸提货。(三)三氯氧磷报批领证 1三氯氧磷为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材料,应报化工部批准;2凭化工部的批准件到外经贸部申领许可证;3有了许可证货物才能到港。(四)材料增补和报
23、关 1三氯氧磷系加工增补材料,应以“变更”方式办理,因为价值已超过1510,000 美元,所以要到外经贸委审批。批准后,将增补材料预录入。2主管海关凭批件和许可证开变更联系单 。3凭变更联系单到银行办台账变更手续,银行出具(变更通知单)。 4凭变更通知单到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变更手续。5凭手册和许可证报关。同样要按内外销比例拆单。内销部分要征税。保税部分免征监管手续费。(五)出口合同办手册 1进料加工出口合同签订后以变更的方式将出口合同的内容做进登记手册 ,同样要外经贸委做合同变更审批,预录入,海关开变更联系单 ,银行变更台账开变更通知),海关变更手册 ;2凭变更后的手册办理产品出口手续。(六
24、)报核和注销台账 110 月底以前必须报核,报核申请要对边角余料说明处理意向;2从主管海关处取得核销联系单 ; 3凭海关核销联系单到银行办理台账销账。案例 2:电子关锁“加速”港口物流近日,厦门海关启用了“厦门海关电子关锁监控系统”。该系统将进一步便利不同区域间海关监管货物的流转程序,加速港口物16流。据了解,厦门快件中心和高崎国际机场之间的快件转运每天有十几车次,海关需要在进境快件运至快件中心处理以及出境快件运至机场乘机的过程中进行监管。在传统监管模式中,企业在两个不同监管区间流转货物,需将货物信息登记在汽车载货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上并当面递交海关,待审核后,领取铅锁。在货物出运前,
25、海关对车辆施加铅锁并在登记簿上签注、盖章之后,车辆方可离开监管区。当车辆到达指运地后,海关要在登记簿上签注、盖章,确认铅锁完好。 由于上述手续较为繁琐,厦门海关针对监管区间流转货物推出了“电子关锁监控系统”。据了解,该系统使用电子关锁和 IC 卡,运输企业在系统上登记货物信息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可自行使用电子关锁上锁,经海关核对后,持 IC 卡在刷卡机上一刷,听到“施封成功”的提示音后,便可驶出监管区,在车辆抵达指运地后,驾驶员只要刷一下 IC 卡,情况正常的,系统便可自动解锁,驾驶员听到“解封成功”的提示音后,即可开启电子关锁卸货。案例解析:1该系统不仅大大简化了传统监管程
26、序,缩短了运输企业的等待时间,而且将整个作业的主动权交给企业,提高了物流效率。2目前,该系统在快件中心和机场间试行,今后将逐步扩大到整个厦门辖区。173 “厦门海关电子关锁监控系统”是厦门海关促进厦门港物流发展,服务“海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厦门海关先后运用了国际转运管理系统、GPS 监控系统、电子卡口等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国际物流“加速” ,还通过实施“多点报关、口岸验放” 、“海上驳运”等一系列通关监管作业改革,延伸厦门港航线,扩大港口腹地,充分发挥厦门港的整体优势。案例 3:进出境展览品上海公安局邀请境外一无线电设备生产厂商到上海展览馆展出其价值 100 万美元的无线电设备,并委
27、托上海某展览报关公司 C 办理一切手续。上海展出后又决定把其中价值 40 万美元的设备运到杭州展出。设备从杭州返回后,上海公安局决定购买其中的 20 万美元设备。境外厂商为了感谢上海公安局赠送了 5 万美元的设备给上海公安部门。其余设备退出境外。作为 C 公司的报关员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案例解析:(一)上海展出手续1进境展览要由境内展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上海公安局展出,由公安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无线电设备要由“无管会”审批。暂时进口的“无管会”批件没有文号。展品属于暂时进口。 182凭公安部或上海市政府批件、上海市“无管会”没有文号的批件、展品清单及其他展出资料到上海海关展览物品主管
28、部门虹桥办事处备案。3物品到港后,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电子通关。4向虹桥办事处交单: (1) 报关单; (2) “无管会”批件;(3) 发票、装箱单、提货单。5提供担保(保证金或保证函)。6取得海关盖了放行章的提货单。7提货。 8在布置展出时,陪同海关查验,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包装、重封包装。 (二)杭州展出手续 1凭杭州展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批件、展出清单及其他资料到杭州海关备案; 2向杭州海关提前报关转关或向上海海关直接转关办理 40 万美元展品的转关运输手续; 3。在杭州海关办理展出手续,闭馆后再以转关运输的方式转运至上海,到虹桥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展品闭馆出境前的仓储手续
29、19160 万美元的留在上海的展品应向虹桥办事处办理进入公共型保税仓库的海关手续; 2从杭州运回的 40 万美元的展品也应向杭州办事处办理进入公共型保税仓库的海关手续。 (四)留购与赠送手续 120 万美元的留购展品: (1) 如 C 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则可由 C 公司与参展商签订进口合同;如 C 公司无进出口经营权,则应委托有关外贸公司签订进口合同。 (2) C 公司填写进口报关单,预录入,电子通关,提供无管会有文号的批件和上海机电审查办的机电产品登记证明,以留购价作为完税价格缴纳进口税。 (3)凭已完税税款缴纳证和报关单以及海关签章的出库单从公共型保税仓库提取 20 万美元的无线电设备。
30、25 万美元的赠送展品: (1) 属于经贸往来无偿赠送的物品,要有公安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办理有文号的无线电审批批件和机电审查批件,要照章纳税; (2) 凭上述 3 个批件办理报关手续,填写报关单,预录入,电子通关,按进口 CIF 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缴纳进口税。 (五) 75 万美元的展品的出库离境报关 20(六) 凭已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单证及担保收据向主管海关办理撤销担保手续 案例 4:超期未报关货物海关如何处理2001 年 2 月,汕头 A 公司向香港 B 公司订购了一批国家限制进口钢材,香港 B 公司随后与韩国 C 公司签订了购买钢材合同,同时委托境外 D 银行为其购买上述钢材开具信用证
31、,D 银行于同年 4 月向韩国 C 公司开立了金额为 92.5 万美元的信用证。2001 年 8 月,韩国 C 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上述信用证项下钢材运抵汕头港并储存在港口海关监管区内,但此后汕头 A 公司未收取货物、支付货款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香港 B 公司也没有就该批钢材向境外 D 银行支付货款赎取提单。在此情况下,D 银行向国外供货方韩国 C 公司支付了信用证项下货物应付款项,并以此获得了进口钢材的正本提单。在此期间,汕头 A 公司进口钢材因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某海关根据海关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于 2002 年 2 月依法提取上述超期未报关钢材委托专门拍卖机构进
32、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人民币 8896025.60 元,扣除拍卖手续费、仓储费、税款等有关费用后,剩余货款为人民币 5832052.82 元。境外 D 银行在获悉进口钢材被海关拍卖后,持正本提单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向某海关申请发还上述变卖余款。2002 年 8 月,某海关针对D 银行的申请作出不予发还变卖余款的书面决定,同时阐明了有关理由:即 D 银行属于境外银行,不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实际进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组织,不是海关法所规定的进口货21物“收货人“,因此无权要求海关发还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变卖余款。D 银行不服某海关的上述决定,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D 银行认为,该银行通过
33、支付货款合法取得了信用证项下进口钢材的正本提单,其对上述钢材依法享有所有权,某海关擅自提取变卖该批钢材的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进口钢材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关应完全归责于汕头 A 公司没有依法履行进口申报义务,该银行本身无任何过错,某海关变卖处理钢材后本应将拍卖所得款项全额发还所有权人,但某海关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其行为进一步侵犯了该银行的合法权益。鉴于此,D 银行请求总署依法确认某海关提取变卖进口钢材行为违法,撤销该海关不予发还变卖款项的行政决定,并责令其发还上述款项。案例解析:1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货物,海关有权提取变卖。根据上述规定
34、,本案某海关对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钢材提取变卖行为于法有据,并无不当。2同样基于海关法的规定,变卖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款只有“进口货物收货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一年内)申请发还;超期未报关货物如属国家限制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时还须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本案 D 银行系境外金融机构,该银行虽通过垫付信用证款项取得了涉案钢材的正本提单(所有权凭证) ,但其本22身不具备海关法所规定的“收货人“的主体资格,亦不能提供钢材进口所须的许可证件,因此无权要求海关发还钢材变卖余款。32002 年 11 月 5 日,海关总署作出复议决定,驳回 D 银行的复议申请,维持某海关提取变卖超期未报关
35、货物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不予发还变卖余款的决定。4海关法中“收货人“的主体资格。作为海关行政执法范畴中的特定概念, 海关法及有关海关规章对“收货人“这一概念的含义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根据海关法的立法原义及海关总署第 91号令(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海关法上的“收货人“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登记或核准具有货物进口经营资格,并经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的实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即具备“收货人“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有权申领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变卖余款。案 例 5: 香港 a 公司在宝安、东莞均设有工厂,国外的原材料到香港码头后,转由福汉兴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堆场
36、存放。待国内工厂需要用料时,通知福汉兴报关部直接报关进口或转关至东莞海关拆关。案例解析:1、可节省可观的仓租和拖车费用, 2、报关员无须出境而确保报关数据准确无误案 例 6: b 厂家出口一批产品到美国后因包装/质量问题退港,国内厂家一时无法向海关申请到质量不符退运的批文,他们将货品23由香港码头或盐田码头转入福汉兴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堆场,派工人到仓库改换包装或维修,完毕后装柜直接交给国外客户。案例解析:复杂问题简单化,节约大量费用。案 例 6: c 公司在国内有遍布各地的数十个原材料供应商,他选择了福汉兴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作为东南亚地区的配送中心。每天由福汉兴车队将各地供应商的
37、货物转关或直接出口交货至福汉兴保税仓库存放,而海外供应商的货品则直接转入。所有的货品在这里根据全球各地工厂的需要整理、重新包装后,装上集装箱交香港码头或深圳港上船送达全球各地。 案例解析:操作内地化,可视可控,节约香港物流成本.案 例 7: 香港/台湾贸易商 d 公司有一批塑胶粒需卖给中山、东莞、广州、深圳等地的十几家工厂,货柜到达香港码头/盐田港后直接拖至福汉兴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堆场存放。深圳以外的工厂凭加工贸易合同手册在福田保税区办理进口转关手续提货,而深圳的工厂可凭进口集中报关清单直接报关进口,手续简单,运费低廉。 案例解析:既为供应商节省了仓租,又为用户提供了方便,减少现金流的
38、压力。 24案 例 8: 内地公司或工厂需要进口一批机器设备,但货柜到港后因单证问题不能及时申报,滞港产生大量费用,委托福汉兴公司把货柜拖至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堆场,存柜堆放。节约大量费用。案例解析:操作简化,费用降低案 例 9: 东莞的 q 公司和宝安的 a 公司都是加工型企业,q 公司生产的成品如电阻要卖给 a 公司作料件,以往办理这种跨关区的“转厂“,手续很烦琐。现在他们选择了福汉兴福保或盐田物流园保税仓库后一切都变得简单了:q 公司办理东莞至福保/物流园的出口转关交货至福汉兴保税仓库视同出境,完成海关监管手续,可以退税,再用 a 公司的进口报关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货物的运输可由国内车辆完成。案例解析:复杂问题简单化,开支节省。案 例 10: 内地物流公司有出口转内销的货物或需走深圳口岸出口或进口,但身在内地联系不便,、委托福汉兴公司负责港前港后代理或深圳实际操作业务。案例解析:降低内地物流企业运作成本,强强联合互动,共促发展案 例 11: 四川重庆湖南等内地企业产品或材料要销售给东莞深圳加工型企业,原来要出口到香港然后再通过香港拖车运给工厂,25现在委托福汉兴公司通过铁路内河-海洋联运专线运到深圳,出口至盐田物流园,实行退税,然后由物流园进口清关或转关给深圳东莞加工企业。实现境外交易,境内交货,大大降低生产企业物流成本。案例解析:复杂问题简单化,物流成本锐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