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化疗药物管理制度1、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安全有效的使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2、使用化疗药物的护士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3、肿瘤化疗药物的存放定点定位,有专用储存箱及特殊标识。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需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4、肿瘤化疗药物的使用需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严格按化疗药物配制流程,在配制中心有配制护士进行操作,做好全面的防护,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配制,配制护士均需接受专门的培训。5、对于配制化疗药物有专门的流程,详见抗肿瘤药物配制工作流程及抗肿瘤药物配制中心工作制度 。6、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7、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做好预防,避免外渗。一旦发生外渗,可参考护理安全管理护理应急预案发生化疗药物外渗应急预案 。8、每日领取的化疗药物只限当日及次日使用。当日使用的化疗药物严格按流程使用,终末处理;次日使用的药物定点放置,单病人药物集中包扎做好标记,写上床号、姓名、住院号、药物名称、剂量、数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班班交接,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