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

上传人:oceanpvg 文档编号:1776723 上传时间:2018-08-22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4.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TSG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Guideline for Establishing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颁 布 2014年 12月 2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前 言2012 年 12 月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向 中 国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研 究 院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特 检 院 )下 达

2、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程 序 导 则 修 订 任 务 书 。 中 国 特 检 院 按 照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组 织 成 立 修 订 组 , 在 前 期 调 研 基 础 上 形 成 修 订 草 案 初 稿 。 2014 年 1 月 , 在 北 京 召 开 首 次 工 作 会 议 , 就 修 订 草 案 初 稿 进 行 讨 论 与 修 改 , 形 成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程 序 导 则 征 求 意 见 稿 。 2014 年 2 月 , 特 种 设 备 局 以 质 检 特 20144 号 文 征 求 基 层 部 门 、 有 关 单 位 和

3、 专 家 以 及 公 民 的 意 见 。 2014 年 4 月 , 起 草 组 根 据 征 求 到 的 意 见 , 对 征 求 意 见 稿 进 行 修 改 形 成 送 审 稿 。 2014年 8 月 , 特 种 设 备 局 将 送 审 稿 提 交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 经修 改 后 形 成 报 批 稿 。 2014 年 12 月 26 日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批 准 颁 布 。 本 导 则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对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4、 制 修 订 原 则 、 内 容 进 行 相 应 的 修 改 。 现 以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导 则 作 为 本 导 则 的 名 称 , 除 进 一 步 明 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修 订 的 程 序 外 , 还 增 加 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紧 急 立 法 、 评 估 、 废 止 等 内 容 , 扩 大 了 本 导 则 的内 涵 。 对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含 义 进 行 重 新 描 述 , 提 出 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包 括 专 项 规 范 和 综 合 规 范 (即 大

5、 规 范 )的 概 念 , 列 出 了 综 合 规 范 (即 大 规 范 )目 录 , 并 且 规 定 了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编 写 要 求 等 。本 导 则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和 人 员 如 下 :中 国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研 究 院 谢 铁 军 戚 月 娣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周 亮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薛 金 明上 海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技 术 研 究 院 汤 晓 英北 京 市 中 银 律 师 事 务 所 姚 明 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目 录1 总则 (1)2 立项 (2)3 起草

6、(3)4 审查、征求意见与审议 (5)5 批准与颁布 (7)6 修订 (7)7 附则 (8)附件 A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方法 (10) 附件 B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封面版式及要求 (14) 附件 C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内容版式及表述 (15) 附件 D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19) 附件 E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送审稿 )审议单 (20) 附件 F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 (修订 )审批表 (21)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定 (修订 )情况 (2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导 则1 总 则1.1 目 的为

7、 了 规 范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制 定 和 修 订 工 作 , 提 高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和 修 订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 及 时 性 、 系 统 性 、 针 对 性 、 有 效 性 , 保 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质 量 , 制 定 本 导 则 。1.2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含 义 本 导 则 所 称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是 指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检 总 局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8、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所 制 定 并且 颁 布 的 技 术 规 范 , 主 要 包 括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 能 效 指 标 以 及 相 应 的 生 产 (包 括 设 计 、 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 下 同 )、 经 营 、 使 用 和 检 验 、 检 测 等 活 动 的 强 制 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 节 能 要 求 、 技 术 和 管 理 措 施 等 内 容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是 特 种 设 备 法 规 标 准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其 作 用 是 将 特 种 设 备 有 关 的 法 律 、 法

9、规 和 规 章 的 原 则 规 定 具 体 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包 括 专 项 规 范 和 综 合 规 范 。 专 项 规 范 是 指 某 类 特 种 设 备 的 某 环 节 的 规 范 。 综 合 规 范 是 指 某 类 特 种 设 备 的 所 有 环 节 或 者 所 有 特 种 设 备 的 某 个 环 节 的 规 范 。1.3 制 定 原 则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2)保 障 公 共 安 全 , 保 护 公 民 、 法 人 以 及 其 他 组 织 的 合 法 权 益 ; (3

10、)规 定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和 节 能 要 求 ; (4)反 映 先 进 、 成 熟 的 科 技 成 果 , 体 现 改 革 创 新 的 精 神 ; (5)制 定 过 程 公 开 、 透 明 ,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 ; (6)以 标 准 为 技 术 基 础 。1.4 制 定 程 序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制 定 程 序 包 括 立 项 、 起 草 、 审 查 、 征 求 意 见 、 审 议 、 批 准 、 颁布 。 1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1.5 命 名 原 则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名 称 可 以 称 规 程 、 规 则 、 导 则 、 细

11、 则 等 , 但 是 不 得 称 办 法 、 决定 。1.6 编 号 方 法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编 号 方 法 见 本 导 则 附 件 A。1.7 版 式 要 求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由 封 面 、 前 言 、 目 录 、 正 文 、 附 件 等 组 成 , 其 中 附 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以 省 略 。 封 面 版 式 及 要 求 见 附 件 B, 内 容 版 式 按 照 本 导 则 附 件 C 或 者 GB/T 9704 国 家 行 政 公 文 格 式 。1.8 内 容 要 求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应 当 结 构 严 谨 , 条 理 清 晰 , 用 语 准 确 、 简

12、练 , 内 容 明 确 、 具 体 、 完 整 ,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特 种 设 备 有 关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已 经 明 确 规 定 的 内 容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原 则 上 不 作 重 复 规 定 。1.9 职 责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负 责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立 项 、 审 查 、 征 求 意 见 、 批 准 和 颁 布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负 责 立 项 、 审 查 、 征 求 意 见 的 具 体 实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起 草 的 监 督 检 查 。 中 国 特 种 设 备 检

13、 测 研 究 院 (以 下 简 称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以 下 简 称 起 草 者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起 草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负 责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审 议 。2 立 项2.1 立 项 计 划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 依 据 特 种 设 备 有 关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所 确 定 的 内 容 , 基 于 总 体 规

14、划 提 出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立 项 计 划 , 向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下 达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起 草 任 务 书 (样 式 见 附 件 D, 以 下 简 称 任 务 书 )。2.2 任 务 书 任 务 书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1)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名 称 ;(2)制 定 的 依 据 ; (3)拟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 (4)拟 确 立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 (5)计 划 完 成 时 间 ; (6)推 荐 的 起 草 者 ; (7)其 他 需 说 明 的 事 项 。2.3 立 项 建 议任

15、 何 单 位 (企 业 、 机 构 、 组 织 )和 个 人 均 可 以 向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提 出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制 定 建 议 。3 起 草3.1 起 草 组 的 成 立组 织 起 草 单 位 按 照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组 织 成 立 起 草 组 。 起 草 组 组 长 负 责 领 导 起 草 组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具 体 起 草 工 作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起 草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 协 调 。3.2 起 草 组 的 构 成起 草 组 的 成 员 应 当

16、具 有 广 泛 的 代 表 性 , 包 括 行 业 专 家 以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所 涉 及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 对 综 合 规 范 , 起 草 组 应 当 有 各 方 面 (如 设 计 、 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 使 用 、 检 验 、 检 测 、 安 全 监 察 、 法 律 、 标 准 化 等 )的 代 表 参 加 。起 草 组 应 当 由 3 个 以 上 (含 3 个 )省 份 、 3 个 以 上 (含 3 个 )单 位 (企 业 、 机 构 、 组织 )的 人 员 组 成 , 并 且 一 个 单 位 的 参 加 人 数 一 般 不 超 过 3

17、人 。 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过 程 中 , 起 草 组 的 成 员 应 当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3.3 起 草 组 组 长 职 责 起 草 组 组 长 具 有 以 下 职 责 :(1)领 导 起 草 组 工 作 , 对 所 起 草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质 量 负 责 , 并 且 保 证 安 全 技 术规 范 满 足 任 务 书 的 有 关 要 求 ;(2)主 持 起 草 组 有 关 会 议 , 控 制 起 草 工 作 进 度 ; (3)负 责 组 织 所 起 草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调 研 (必 要 时 )和 统 稿 工 作 , 负 责 提 交 安

18、 全 3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 术 规 范 草 案 及 其 相 关 说 明 材 料 ;(4)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报 送 审 查 、 向 社 会 征 求 意 见 、 提 交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以 及 向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WTO)通 报 过 程 中 , 负 责 组 织 相 应 的 修 改 工 作 。3.4 起 草 组 成 员 职 责 起 草 组 成 员 具 有 以 下 职 责 :(1)根 据 分 工 , 负 责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某 一 部 分 内 容 的 起 草 工 作 , 并 且 对 所 起 草 部 分的 质 量 负 责 ;

19、(2)参 加 起 草 组 工 作 有 关 会 议 及 其 有 关 的 调 研 活 动 , 按 照 起 草 的 进 度 要 求 完 成 所 承 担 的 起 草 内 容 , 向 起 草 组 组 长 提 交 所 承 担 部 分 的 草 案 及 其 相 关 说 明 材 料 ;(3)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报 送 审 查 、 向 社 会 征 求 意 见 、 提 交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及 向 WTO 通 报 过 程 中 , 负 责 所 承 担 部 分 内 容 的 修 改 工 作 。3.5 起 草 工 作 基 本 要 求(1)起 草 组 成 员 在 起 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20、时 , 应 当 深 入 实 际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 采 取 书 面 征 求 意 见 、 座 谈 会 、 论 证 会 、 研 讨 会 、 对 外 公 示 等 形 式 , 广 泛 听 取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以 及 专 家 与 公 民 的 意 见 , 并 且 结 合 制 定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 对 于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中 涉 及 到 的 新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必 要 时 应 当 进 行 试 验 验 证 ;(2)制 定 综 合 规 范 时 , 可 以 成 立 若 干 专 业 工 作 组 , 由 综 合 规 范 相 关 专 业 的 起 草 组 成 员 担

21、任 专 业 工 作 组 组 长 , 组 织 专 业 工 作 组 成 员 进 行 综 合 规 范 相 关 专 业 的 调 研 和 技 术 准 备 ;(3)起 草 组 应 当 在 首 次 工 作 会 议 上 确 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起 草 的 时 间 进 度 安 排 、 人 员 分 工 、 起 草 原 则 、 主 要 内 容 等 , 必 要 时 , 起 草 组 还 应 当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起 草 的 实 施 方 案 ;(4)起 草 组 根 据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适 用 范 围 , 在 起 草 过 程 中 组 织 相 关 单 位 的 代 表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22、范 的 草 案 内 容 进 行 讨 论 , 征 求 意 见 ;(5)起 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应 当 注 意 与 其 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协 调 、 衔 接 , 如 果 原 有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将 被 新 起 草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所 代 替 , 应 当 对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必 要 的 说 明 ;(6)起 草 组 完 成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起 草 工 作 后 , 将 起 草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草 案 提 交 给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3.6 草 案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草 案 一 般 包 括 制 定 目 的 、 法 律 依

23、据 、 适 用 范 围 、 管 理 及 技 术 要 求 、 实 施 日 期 等 。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3.7 征 求 意 见 稿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草 案 进 行 整 理 , 形 成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稿 , 并 且 附 相 关 说 明 和 有 关 材 料 , 报 送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审 查 。4 审 查 、 征 求 意 见 与 审 议4.1 审 查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稿 进 行

24、 审 查 。 审 查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1)是 否 符 合 本 导 则 1.3 的 规 定 ;(2)是 否 符 合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 (3)是 否 与 其 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协 调 、 衔 接 ; (4)内 容 是 否 正 确 、 合 理 ; (5)需 要 审 查 的 其 他 内 容 。4.2 审 查 意 见 处 理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应 当 将 审 查 意 见 反 馈 给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根 据 审 查 意 见 组 织 起 草 组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25、稿 进 行 修 改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稿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退 回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修 改 后 重 新 报 审 :(1)不 符 合 本 导 则 1.3 规 定 的 ;(2)不 符 合 任 务 书 要 求 的 ; (3)有 关 单 位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和 措 施 存 在 较 大 争 议 , 组 织 起草 单 位 或 者 起 草 组 未 与 有 关 单 位 协 商 、 讨 论 的 ;(4)依 据 不 足 或 者 与 其 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相 抵 触 、 矛 盾 的 ; (5)主 要

26、 技 术 内 容 严 重 脱 离 实 际 、 不 正 确 或 者 缺 乏 可 操 作 性 的 ; (6)在 技 术 上 存 在 较 大 缺 陷 , 需 要 作 全 面 调 整 和 修 改 的 ; (7)总 体 格 式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4.3 征 求 意 见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稿 经 审 查 后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以 司 (局 )函 的 形 式 发 文 征 求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和 专 家 、 公 民 的 意 见 , 征 求 意 见 时 间 一 般 为 1 个 月 。省 级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27、察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本 地 区 生 产 、 经 营 、 使 用 、 检 验 与 检 测 、 5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 全 监 察 等 单 位 (企 业 、 机 构 、 组 织 )、 部 门 对 征 求 意 见 稿 进 行 讨 论 , 按 照 规 定 时 间 提出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必 要 时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可 以 组 织 召 开 座 谈 会 、 论 证 会 、 听 证 会 、 审 查 会 等 , 充 分 听 取 意 见 , 研 究 论 证 ,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 反 馈 给 组

28、 织 起 草 单 位 。4.4 送 审 稿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对 征 求 到 的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行 汇 总 整 理 , 组 织 起 草 组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征 求 意 见 稿 进 行 修 改 , 形 成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送 审 稿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审 查 。多 个 单 位 对 同 一 条 款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不 予 采 纳 , 或 者 省 级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的 修 改 意 见 不 予 采 纳 时 ,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进 行 汇 总 整 理 后 , 应 当 作

29、出 说 明 , 并 且 随 送 审 稿 一 并 报 送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审 查 。4.5 审 议送 审 稿 经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审 查 同 意 后 , 提 交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 审 议 时 间 一 般 为 20 个 工 作 日 。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应 当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将 审 议 意 见 反 馈 给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送 审 稿 )审 议 单 格 式 见 附 件 E。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对 审

30、 议 意 见 的 处 理 情 况 应 当 反 馈 给 提 出 意 见 的 委 员 。4.6 报 批 稿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应 当 组 织 起 草 组 对 审 议 意 见 进 行 研 究 、 论 证 ,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送 审 稿 进 行 修 改 、 定 稿 , 形 成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报 批 稿 。4.7 审 定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审 批 表 (见 附 件 F), 连 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报 批 稿 、 征 求 意 见 处 理 情 况 、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意 见 处 理 情 况 等 报 国 家

31、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审 定 。 审 定 提 出 的 修 改 意 见 应 当 反 馈 给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征 求 起 草 组 意 见 , 经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起 草 组 成 员 同 意 后 , 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报 批 稿 进 行 修 改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报 批 稿 的 每 次 修 改 (包 括 电 子 稿 、 书 面 稿 )应 当 保 留 修 改 痕 迹 , 并 且 注 明 修 改 者 和 修 改 日 期 。4.8 通 报 需要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向其成员进行通报的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向 WTO

32、通报。组织起草单位应当组织起草组对所提意见进行分析处理。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5 批 准 与 颁 布5.1 批 准 与 颁 布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报 批 稿 经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批 准 后 颁 布 实 施 。5.2 公 告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将 批 准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名 称 、 编 号 、 颁 布 日 期 、 施 行 日 期 等 予 以 公 告 。 施 行 日 期 一 般 为 颁 布 日 期 后 的 3 个 月 至 6 个 月 。5.3 解 释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负 责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解 释 。6 修 订6.1

33、 修 订 一 般 要 求修 订 包 括 改 版 、 修 改 和 更 正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建 立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实 施 情 况 反 馈 机 制 , 及 时 收 集 、 汇 总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和 专 家 、 公 民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并 且 在 必 要 时 , 启 动 修 订 工 作 。6.2 改 版根 据 特 种 设 备 技 术 发 展 及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应 当 适 时 进 行 全 面 修 订 并 且 改 版 。 形 成 的 征 求 意 见 稿

34、应 当 附 修 订 改 版 说 明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改 版 工 作 按 照 本 导 则 规 定 的 制 定 程 序 进 行 。改 版 后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应 当 重 新 批 准 颁 布 (包 括 颁 布 年 份 )。6.3 修 改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局 部 内 容 需 要 修 改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提 议 , 组 织 起 草 单 位 组 织 起 草 者 进 行 相 应 修 改 。 修 改 工 作 按 照 本 导 则 规 定 的 制 定 程 序 进 行 。 形 成 的 征 求 意 见 稿 应 当 为 新 旧

35、 内 容 对 照 表 的 形 式 。 必 要 时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直 接 组 织 提 出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修 改 内 容 , 根 据 修 改 内 容 涉 及 的 影 响 程 度 , 可 以 按 照 本 导 则 4.3、 4.5 的 规 定 同 时 进 行 征 求 意 见 和 审 议 , 也 可 以 按 照 7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本 导 则 4.5 的 规 定 只 进 行 审 议 。根 据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修 改 内 容 , 其 公 布 方 式 有 以 下 两 种 : (1)形 成 修 改 单

36、 , 随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公 告 颁 布 , 修 改 单 与 原 规 范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 (2)重 新 印 制 , 原 编 号 (包 括 颁 布 年 份 )不 变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修 改 时 , 修 改 条 款 一 般 不 超 过 原 条 款 数 量 的 五 分 之 一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经 过 2 次 修 改 后 应 当 进 行 改 版 。6.4 更 正以 下 情 况 可 以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以 司 (局 )函 的 方 式 公 布 更 正 或 者 修 订 内 容 :(1)文 字 勘 误 ; (

37、2)引 用 的 标 准 名 称 或 者 年 号 改 变 。7 附 则7.1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评 估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评 估 包 括 制 定 和 修 订 前 评 估 以 及 实 施 后 评 估 。 评 估 工 作 由 国 家 质 检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根 据 情 况 适 时 组 织 进 行 。7.2 规 范 、 标 准 的 引 用7.2.1 规 范 引 用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中 引 用 其 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首 次 出 现 时 应 当 包 括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名 称 及 其 编 号 (不 包 括 颁 布 年 份 ), 并

38、且 其 编 号 加 括 号 排 在 名 称 后 面 ; 以 后 再 出 现 时 只 写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名 称 , 不 列 出 其 编 号 。7.2.2 标 准 引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中 引 用 标 准 , 首 次 出 现 时 应 当 包 括 标 准 的 编 号 (根 据 需 要 决 定 是 否包 括 颁 布 年 份 )及 其 名 称 , 并 且 编 号 排 在 名 称 前 面 ; 以 后 再 出 现 时 只 写 标 准 编 号 (不包 括 颁 布 年 号 ), 不 列 出 其 名 称 。7.3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废 止当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发 生 变

39、 化 , 现 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与 变 化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规 定 冲 突 , 需 要 废 止 时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以 公 告 的 形 式 予 以 废 止 。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7.4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紧 急 制 定 或 者 修 订当 发 生 重 大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 国 家 特 种 设 备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等 情 况 , 需 要 紧 急 制 定 或 者 修 订 相 应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时 , 其 制 定 或 者 修 订 程 序 可 以 适 当 简 化 (例 如 省 略 征

40、求 意 见 、 审 议 等 环 节 ), 或 者 可 以 缩 短 相 关 的 时 限 要 求 。7.5 解 释 权 限 本 导 则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负 责 解 释 。 7.6 施 行 日 期本 导 则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09 年 3 月 24 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颁 布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程 序 导 则 (TSG Z00012009)同 时 废 止 。 9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 件 A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编 号 方 法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编

41、号 由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标 志 、 种 类 代 号 、 顺 序 号 及 颁 布 年 份 组 成 。 其 中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标 志 用 其 拼 音 的 简 称 表 示 , 即 用 特 种 设 备 中 的 特 (Te)、 设 (She)和 规 范 (Guifan)的 拼 音 首 字 母 (TSG)组 成 。A1 专 项 规 范 A1.1 编 号 方 法TSG XX XXXXXXX颁 布 年 份 顺 序 号规 范 种 类 与 工 作 项 目 代 号标 志A1.2 编 号 表 示 方 法A1.2.1 专 项 规 范 种 类 与 工 作 项 目 代 号第

42、 1 位 为 规 范 种 类 代 号 , 第 2 位 为 工 作 项 目 代 号 , 见 表 A-1。 表 A-1 专 项 规 范 种 类 与 工 作 项 目 代 号规 范 种 类 代 号(第 1 位 )工 作 项 目 代 号(第 2 位 )综 合 管 理 Z 管 理 0锅 炉 G 设 计 1压 力 容 器 R 制 造 2压 力 管 道 D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3电 梯 T 气 体 充 装 4起 重 机 械 Q 使 用 5客 运 索 道 S 作 业 人 员 6大 型 游 乐 设 施 Y 检 验 、 检 测 7 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12014表 A-1(续 )规 范 种 类

43、 代 号(第 1 位 )工 作 项 目 代 号(第 2 位 )场 (厂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N 检 验 、 检 测 人 员 8 材 料 C 安 全 附 件 F 部 件 BA1.2.2 顺 序 号用 3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具 体 的 专 项 规 范 顺 序 号 。A1.3 举 例 专 项 规 范 编 号 举 例 见 表 A-2。表 A-2 专 项 规 范 编 号 举 例规 范 种 类 工 作 项 目 规 范 名 称 编 号综 合 管 理 作 业 人 员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考 核 规 则 TSG Z60012013锅 炉 设 计 锅 炉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44、 规 则 TSG G10012004压 力 容 器 检 验 、 检 测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TSG R70012013起 重 机 械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起 重 机 械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维 修监 督 检 验 规 则 TSG Q70162008A2 综 合 规 范 A2.1 编 号 方 法TSG X X XXXX颁 布 年 份 顺 序 号规 范 种 类 代 号标 志A2.2 编 号 表 示 方 法A2.2.1 综 合 规 范 种 类 代 号 综 合 规 范 种 类 代 号 见 表 A-3。 11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表 A-3 综 合 规 范

45、 种 类 代 号规 范 种 类 代 号 规 范 种 类 代 号管 理 0 起 重 机 械 5锅 炉 1 客 运 索 道 6压 力 容 器 2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7压 力 管 道 3 场 (厂 )内 专 用 机 动车 辆 8电 梯 4 节 能 9A2.2.2 顺 序 号顺 序 号 用 1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 A2.3 举 例 综 合 规 范 编 号 举 例 见 表 A-4。表 A-4 综 合 规 范 编 号 举 例序 号 规 范 种 类 规 范 名 称 编 号1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制 定 导 则 TSG 012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工 作 管 理 规 则 TSG 023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导 则 TSG 034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及 人 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 > 特种设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