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2801 号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零零八年十月目 录1 工程概况12 选线合理性分析2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53.1 生态环境.53.2 农业生态环境.63.3 声环境.63.4 空气环境.63.5 地表水环境.73.6 放射性环境.7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74.1 生态环境.74.2 声环境.84.3 空气环境.94.4 水环境.104.5 环境风险.10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105.1 施工期.105.2 营运期.116 公众参与结论137 环保投资估算138 评价结论1311 工程概况(1)本项目是深圳的半外环高速
2、公路,在特区外的宝安、龙岗的外围街道及东莞市最东南角的塘厦、凤岗和清溪镇通过,拟建公路西起宝安区沙井街道西部田园风光北(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交叉处) ,向东经宝安区的松岗、公明、光明、观澜、东莞市的塘厦、清溪、凤岗镇、龙岗区的龙岗、坪地、坑梓、坪山、东讫龙岗区的葵涌。支线工程南起清平高速一期工程龙景互通设计终点,北止于观澜高尔夫东侧东莞塘厦石鼓境内与外环高速 T 型交叉。(2)本项目全线采用 6 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外环高速公路主线起点至惠盐高速公路段(K0+000K66 800)采用计算行车速度 100 公里/ 小时,路基宽 33.5 米;惠盐高速公路至终点段(K66800K92850)采用
3、计算行车速度 80 公里/ 小时,路基宽 32 米。清平高速支线采用计算行车速度 80 公里/ 小时,路基宽 32 米。主 线 全 长 93.31km, 共 设 桥 梁 66 座 , 总 长 38607.4 延 米 。 其 中 特 大 桥 4 座 共 长 22066 米 , 大 桥 45 座 共 长 15636.4 米 , 中 小 桥 17 座 共 长 905 米 。 全 线 中 短 隧 道 7 座 共 3460 延米 , 长 隧 道 1 座 共 2120 延 米 。 桥 隧 总 长 44187.4 延 米 , 占 路 线 长 度 的 比 例 为 47.35 。 全线 共 设 互 通 式 立
4、交 23 处 。 其 中 , 田 园 、 塘 背 互 通 、 清 林 、 葵 涌 东 4 处 互 通 与 相 关 高 速 公 路合 建 。 预 留 宝 龙 , 田 头 、 葵 涌 北 互 通 。 属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互 通 为 20 处 。 全 线 设 分 离 式 立 交 7 处 。 主线设服务区 1 处,停车区按单边设置 4 处,设置养护工区共 3 处。匝道收费站17 处,其中临时收费站 3 处。支线全长 13.4 支线共设桥梁 10 座,总长 8293 延米,占路线长度的比例为61.9。其中特大桥 2 座,共长 6460 米。大桥 6 座,共长 1701 米。中小桥 2 座,共长
5、132 米。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 4 处。其中,终点塘背互通与外环主线合建。支线养护工区 1 处,支线设收费站 5 处。( 3) 本工程全线共征用土地约 1003.93 公顷(包括临时用地 65.25 公顷) ,其中荒草地 129.41 公顷,建设用地 70.77 公顷,果园 249.97 公顷,林地 249.9 公顷,耕地27.96 公顷,鱼塘 107.18 公顷。( 4) 深 圳 外 环 公 路 全 长 106.707km, 其 中 挖 方 路 段 长 36.49km; 占 路 线 总 长 的34.20 , 填 方 路 段 长 40.89km, 占 路 线 总 长 的 38.32 。 工 程
6、 总 挖 方 1358.06 万 m3, 其 中 土方 407.41 万 m3, 石 方 950.65 万 m3; 总 填 方 1067.31 万 m3, 其 中 土 方 320.20 万 m3, 石 方747.11 万 m3。 经土石方平衡,工程实际弃方总量为 290.76 万 m3,其中土方 87.23 万 m3、石方203.53 万 m3。全线共设陆域弃渣场 8 处,弃渣填海区 1 处。(5)由项目工可报告中的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 116 亿元,其中具有环保效益2的工程投资总额共约为 14.43 亿元(包括土地及青苗等补偿费) ;另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保总投资 1.12 亿元;此外,
7、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投资共 4690.5 万元,三项总计16.02 亿元,约占总投资的 13.81。2 选线合理性分析本评价结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各备选方案进行了比较。(1)深圳宝安段路线方案(K 线与 B 线比选)K 线自起点路线自东宝河沿新桥排灌河南岸向东在新桥互通北约 1km 与广深高速公路交叉后偏南,穿过长流坡隧道后,在玉律与南光高速公路交叉,经公明南沿大眼山北麓在凤凰村南与龙大高速公路交叉,向东经百花洞在黎光村南与梅观高速公路交叉,向东经观澜企坪北跨观澜河进入东莞境内到达本段方案比较终点。B 线自东宝河穿过碧头村,沿洋涌河经洪头桥村北、燕川村南,上村北、圳美村西偏南,
8、经公明迳口北,于樟阁村接南线方案到达本段方案比较终点。从环境影响角度,B 线方案较 K 线方案经过更多的环境敏感点。 B 线方案线位紧邻莲塘水库、楼村水库、罗村水库、石头湖水库,并在这些水库的集雨范围内,同时跨越冬瓜坑水库一角。B 线方案经过多个居民点,穿越国家级农业科技试点园区宝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穿过距离近 2.8km,占地约 400 亩。从地方政府的意见看,沙井、光明街道支持 K 线方案的建设。公明街道态度不明朗。松岗街道支持 B 线方案。综合以上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K 线优于 B 线方案,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K 线方案。(2)深圳宝安段局部线路方案(A 线与 K 线比选)可研报告针对
9、东宝河东侧至新和路段提出比选方案 A 线。本报告认为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方面二者程度相当;但 A 线穿越沙井街道共和社区居民区,需拆迁部分居民楼,并且部分路段与居民楼距离较近,在施工及运营阶段都会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而 K 线不经过居民点,对人群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K 线较 A 线影响较小,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K 线方案。(3)深圳宝安段局部线路方案(K 线与 B1、B2 线比选)由 于 K 线 公 明 段 沿 线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 城 市 化 速 度 快 , 可 用 土 地 资 源 少 , 路 线 走 向 欠顺 捷 、 与 南 光 高 速 公 路 交 角
10、 较 小 、 同 时 在 跨 越 松 白 公 路 时 从 公 明 街 道 红 星 村 穿 过 。 基 于此 提 出 B2 线 、 B1 线 比 较 方 案 , 比 较 方 案 均 位 于 外 环 高 速 玉 律 至 高 树 排 段 。从 水 环 境 角 度 而 言 , 由 于 B2 线 紧 邻 五 子 耙 水 库 、 大 凼 水 库 , 并 位 于 水 库 的 集 雨 范 围内 , 因 此 影 响 程 度 较 K 线 、 B1 线 大 ; 从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K 线 经 过 公 明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距 居 民 楼 30 米 , B1 线 经 过 公 明 街 道 玉 律
11、 社 区 居 民 楼 ( 距 居 民 楼 40 米 ) 、 光 明 街 道 凤 凰 社区 ( 距 居 民 楼 20 米 ) 、 培 英 文 武 实 验 学 校 ( 南 侧 外 70 米 经 过 ) 、 凤 凰 奶 牛 场 ( 南 侧 经 过3距 奶 牛 场 25 米 ) , 而 B2 线 不 经 过 居 民 点 。 B2 线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最 小 。 从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程度 看 , B 1 线 需 穿 越 宝 安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 占 地 约 300 亩 , B 1 线 影 响 最 大 。综 合 考 虑 , B2 线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最 轻
12、 , 其 次 为 K 线 , 最 后 为 B1 线 。 但 由 于 B2 线方 案 对 西 部 高 新 组 团 产 生 分 割 , 与 规 划 用 地 协 调 性 差 , 地 方 政 府 不 支 持 。 在 K 线 和 B1 线之 间 比 选 , 本 报 告 同 意 可 研 推 荐 K 线 方 案 。 但 是 建 设 单 位 应 进 一 步 与 公 明 街 道 红 星 社 区进 行 沟 通 , 以 取 得 他 们 的 支 持 和 谅 解 。 建 议 下 一 阶 段 对 方 案 进 行 细 化 ,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比选 论 证 。(4)深圳宝安段局部线路方案(K 线与 C 线比选)基于符
13、合观澜外环规划预留线位而提出 C 线,其位于高树排至东莞交界段的。分析认为,C 方案影响人群为白花洞社区(线位在白花洞社区南侧约 80 米) ,占用 80 亩耕地;而 K 方案影响人群为陂新村,跨越畔坑水库(小二型水库,一般景观用水,非水源水库)一角。从环境影响角度,两者基本相当。建议从工程角度选定方案。(5)深圳宝安段局部线路方案(K 线与 C1、C2 线比选)为改善 K 线在 K27K30 段的平面线形,提出了 C1 比较线。K 线、C1 线的比选路段环境特征均为山体,没有居民点和水库、河流等环境敏感点,从环境影响角度,两者基本相当。建议采纳可研报告的推荐,采用 K 线方案。为减少 K 线
14、在与梅观公路交叉处枢纽互通造成的大量拆迁提出了经黎光收费站北布设的 C2 比较线。路线自富士康规划用地以北(K30+400)离开 K 线,终点桩号C2K37+390,接 K 线桩号 K37+000,全长 6.99km,较 K 线长 390m。K 线与 C2 线在水环境、生态环境方面影响程度相当,但 C2 线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C2 线优于 K 线方案,本报告推荐 C2 线方案。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环评的意见,将在下一阶段从技术和工程实施等方面就 K 线与 C2方案进行同深度比选。(6)东莞段路线方案(K 线与 D1、D2 线比选)由 于 受 地 形 地 貌 、 规
15、划 等 限 制 , K 线 在 凤 岗 境 内 路 段 总 体 走 向 仍 欠 顺 畅 。 因 此 , 可研 报 告 试 图 寻 求 以 较 短 里 程 穿 过 凤 岗 镇 的 其 它 可 能 方 案 , 提 出 了 D1 和 D2 局 部 比 选 方 案 。D1 比较线自桥陇南(K40+338)与 K 线分离,至鹅公岭接回 K 线,终点桩号D1K47+239,对应 K 线桩号 K48+028。路线长 6.901km,比 K 线短 789m。从环境影响角度,除对水环境影响程度 K 线与 D1 线影响程度相当外,D1 线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大于 K 线,因此本报告认为 K 线优于
16、 D1 线方案。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K 线方案。D2 比较线在龙眼山隧道后(K47+200)与 K 线分离,然后偏南沿打食坑、南门山坳4南侧向东,以隧道方式通过对门山至龙沟溪,进入深圳市龙岗区接回 K 线,终点桩号为 K53373,对应 K 线桩号 K53400。路线长 6.17km,较 K 线短 30m。K 线、D2 线线位环境特征均为山体,没有居民点和水库、河流等环境敏感点。从环境影响角度,两者基本相当。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K 线方案。(7)龙岗段路线方案(K 线与 E1、E2 线比选)龙岗区政府为满足高桥工业园招商引资需求,要求保留在建横坪一级公路坪地段(新生村至深惠公路以西段) ,反对
17、沿横坪公路坪地段高架的 K 线方案,希望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在坪地段另外新建一段高速公路。基于此,可研报告书提出了 K 线(沿横坪公路坪地段高架) 、E1、E2 三条线进行局部比选。E1 比较线在龙西村北打石坑与 K 线分离后,沿雷公塘山麓布设,避开平西水库、高桥工业园区,在深惠公路处与横坪路相接,开始高速化改造。新生村至深惠公路以西段横坪路可完善后作为地方市政道路使用。该方案的特点是路线布设于坪地街道外围的山地,拆迁少容易实施,与规划协调,当地政府支持,可实施性较好,但是路线里程较 K 线增长 471m,工程土石方量大。E2 比较线路线在龙西村北打石坑与 K 线分离后向东以隧道穿红花岭,于低山村
18、北加油站附近上跨深惠一级公路,在鲤鱼坝跨龙岗河,沿河南侧山麓于马塘跨惠盐高速公路,于坑梓街道大塘肚与横坪南北段相接,开始横坪路高速化改造。本方案的特点是路线顺捷,建设里程较 K 线短 2.021km,但路线在跨越深惠公路约 1km 路段及沿龙岗河南岸路段拆迁量较大。在与惠盐高速交叉处,受已建富地岗互通及地形条件限制,枢纽立交设置困难。从环境保护角度,E1 线在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影响程度方面优于 K 线和 E2 线方案,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E1 线方案。(8)清平支线段路线方案(K 线与 Q1、Q2 线比选)清平支线起点接清平高速一期工程龙景互通式立交,终点在观澜高尔夫东侧与外环公路相连。由于受
19、沿线规划用地制约,路线走廊选择单一,仅在平湖、观澜境内设局部比选的线路 Q1、Q2。平湖境内 K 与 Q1 比较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二者在水、大气、声环境的影响程度相当,但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Q1 路段需从山区通过,对山体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另需拆除现有厂房 850m,由此可见 Q1 线较 K 线影响程度大,本报告同意可研推荐 K 线方案。在观澜境内 K 与 Q2 比较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二者在环境空气及声环境影响程度相当,Q2 线临近东莞韩屋水库,水环境影响较大,而 K 线需从已建厂区中通过,拆迁量。经综合分析论证,本环评认为,从水环境保护角度,K 线优于 Q2 线方案,本报告同意可研推
20、荐 K 线方案。但通过对其他几项环境要素的比较可以看出,两方案影5响相当。从工程量和投资角度考虑,Q2 方案占优。由于韩屋水库不是备用水源地,线位也不跨越水库,因此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与东莞市协调,对两方案作同等深度比选。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环评的意见,将在下一阶段从技术和工程实施等方面就 K 线与 Q2方案进行同深度比选。综 上 所 述 ,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符 合 国 家 和 深 圳 市 公 路 建 设 规 划 , 符 合 沿 线 各 区 、 市 、 各镇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 并 得 到 沿 线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和 当 地 群 众 的 大 力 支 持 , 对 沿 线 区 域
21、 经 济 建设 的 发 展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本 报 告 书 认 为 ,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 除 C2 线 外 , 推 荐 方 案较 比 选 方 案 更 优 。 在 局 部 比 选 方 案 中 , 本 报 告 推 荐 C2 方 案 。 另 外 , 对 于 公 明 街 道 红 星社 区 路 段 , 清 平 支 线 的 Q2 比 选 线 , 建 议 下 一 阶 段 对 方 案 进 行 细 化 ,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比 选论 证 。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3.1 生态环境根据调查分析,该工程推荐线占地主要涉及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松岗、观澜、公明、光明 5 个街道,龙岗区
22、龙岗、坪地、坑梓、坪山、葵涌 5 个街道;东莞市塘厦、清溪、凤岗 3 个镇的农业用地。项目所经地区为丘陵、冲积平原,土壤类型主要以花岗岩和砂页岩发育成的赤红壤为主,土壤差异不大。路线经过平原区(K0+000K10+950 、K70+230K82+214)分布冲洪积物,厚度一般几米,局部可达 10m;低山丘陵区(K10+950K70+230、K82+214K92+892、清平支线 K7+680K21+075)大部区段土层一般在 1m 以内。土壤持水能力差,肥力低,抗侵蚀能力弱,土壤侵蚀主要以面蚀、沟蚀、滑塌为主。调查结果显示,土壤内各类重金属污染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本工程沿线的土壤环境背景质量较
23、优。项目沿线区域属热带季风型气候,受海洋季风影响,气候温暖,雨量丰沛,雨季长。夏季湿热,冬季干燥,适于多种生物繁衍生息。但工程沿线以果园、农田、旱地等为主,山地亦大量种植人工林,人为干扰剧烈,野生动物物种资源较为有限。项目所经低山、丘陵区有适量的鼠类、鸟类、蛇、蜥蜴、青蛙等野生动物,平原区动物则以人工饲养的家禽、家畜为主,主要有猪、牛、鸡、鸭等。经实地勘查、问询及相关资料查阅后,发现调查区内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及兽类共 18 种。其中无国家或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出现,但有 2 种爬行动物和 6 种鸟类属“三有动物” 。项目起点 K0K2+500 及周边评价区内动物以鸟类为主,共有 64 种,隶属
24、 11 目,25 科,44 属,其中保护鸟类共 55 种,省级保护或国际公约归定的濒危物种较多,且大部分为“三有名录”规定物种。评价区内的两栖动物共有 1 目 3 科 4 种,爬行类共有 3 目 3 科 4 种,鸟类 3 目 6 科 6 种,兽类共有 2 目 2 科 4 种。6项目沿线所经低山、丘陵区有数量较多的用材林和经济林,用材林主要有大叶相思、马占相思、尾叶桉、窿缘桉等树种,经济林主要有荔枝、龙眼、芒果等树种。部分拟建隧道口周边和少量水库周边丘陵地带,有较好的自然次生林或野生灌木丛分布,主要分布于田头山(K83)及清平支线水坑水库( K8+680) 。典型性群落有毛冬青、赤楠混交林。群落
25、高约 7m,总覆盖度大于 95%。群落乔木层生长较为稀疏,郁闭度仅约10%。灌木层物种主要有雀梅冬青、簕檔、鲫鱼胆、光叶山黄麻、春花、盐肤木、野葛、三叉苦、胡秃子、漆树、檵木等。草本层优势种为野古草。人工林主要群落类型有马尾松疏林、尾叶桉林、巨桉林、窿缘桉尾叶桉混交林等。果园主要分布于村庄周围的低山丘陵和平原地带。主要物种包括荔枝、龙眼、芒果、橄榄、黄皮、杨桃、番石榴、枇杷、柑桔、柚、香蕉、芭蕉、木瓜等。工 程 范 围 内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约 27.96 公 顷 , 约 占 总 面 积 的 2.79%, 分 布 于 拟 定 线 路 经过 的 部 分 村 庄 附 近 , 农 作 物 以
26、蔬 菜 作 物 为 主 , 此 外 还 有 一 些 经 济 作 物 和 粮 食 作 物 。 其 中主 要 种 植 的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有 蕃 薯 、 玉 米 、 甘 薯 等 , 经 济 作 物 有 花 生 、 木 薯 、 甘 蔗 等 , 蔬菜 作 物 有 各 类 瓜 果 菜 蔬 菜 等 。 河 流 水 域 面 积 为 107.18 公 顷 , 约 占 工 程 总 面 积 的10.68%, 包 括 沿 线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池 塘 及 部 分 河 段 。 主 要 植 物 为 各 类 淡 水 藻 类 及 河 流 滩涂 带 的 湿 地 植 物 , 评 价 区 内 污 染 较 少 ,
27、 故 藻 类 植 物 数 量 相 应 较 少 , 湿 地 植 物 种 类 不 多 ,数 量 也 较 少 。总体调查分析,陆地植被生态环境质量一般。该评价路段 9 种群落样方类型,就单以生物量来衡量的话,生物量变幅较大,生物量为 6.899.1 吨/公顷,比全球亚热带常绿生物量平均值 350 吨/公顷相差 302.15 吨/公顷,比广东省鼎湖山自然顶极群落生物量 3799 吨/公顷相差更远,说明受到人为的干扰较大。3.2 农业生态环境项目沿线各区、镇将永久占用的耕地面积分别为:深圳市宝安区 12.15 公顷,其中沙井街道 1.8 公顷,公明街道 7.3 公顷,光明街道 1.8 公顷,平湖街道 0
28、.25 公顷,观澜街道 2 公顷;龙岗区共 1.95 公顷,其中龙岗街道 0.8 公顷,坪地街道 0.45 公顷;项目在东莞市塘厦镇占用耕地面积 6.15 公顷。永久占用耕地面积约 0.19 公顷/公里。本项目征用耕地面积一般占各镇耕地总面积的 0.092.02%(沙井镇除外,占 5.80%) ,平均占涉及各镇、区总耕地面积的 0.51%。项目弃渣场区、临时道路区、施工临建区等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共 7.41 公顷,其中弃渣场不占用耕地,临时道路区、施工临建区分别占用耕地 0.34 公顷和 7.07 公顷。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3.3 声环境7根据现场踏勘调查,拟建公路沿线有工厂、农田、鱼塘
29、、林地和部分居民点,线路设计尽可能避开居民点密集区。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主要声源为:公路的交通噪音、各村及小区日常生活声源、工厂的机械噪声。本项目的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 15 个代表性监测点。对代表性监测点进行 2 日的监测,监测统计结果表明,沿线各敏感点昼间噪声在 56.173.8dB(A),夜间噪声在48.168.7dB(A) 之间。沿线噪声本底值较高,大部分测点超过标准限值。3.4 空气环境线路沿线没有明显的空气污染源,本次筛选了 5 个代表性敏感点进行 5 日的监测,监测统计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域范围内,NO 2 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平均浓度(除新桥工业区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
30、095-1996)中的二级评价标准。除新桥工业区测点外,其余各监测点 TSP 、PM10 日平均浓度均低于二级评价标准值。新桥工业区由于受 107 国道改造影响,TSP 、PM10 监测值全部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4571.083 和 0.0130.153。由此说明,在所选的 5 个测点中,除新桥工业区外,其他 4 个测点空气质量良好。3.5 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畔坑水库、长坑水库和水坑水库的水质良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远远优于 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的类功能类别。所监测的河流水质超标严重。观澜河、雁田水、丁山河、杶梓河、龙岗河、坪山河水质
31、均超过(GB38382002 )类水质标准。3.6 放射性环境放 射 性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本 项 目 线 路 均 不 在 放 射 性 异 常 区 域 内 ; 在 花 岗 岩 、片 麻 岩 地 段 , 辐 射 剂 量 率 虽 未 超 过 174nGy/h, 但 高 于 国 土 资 源 航 空 物 探 遥 感 中 心 推 荐的 180nGy/h 的 推 荐 高 点 值 , 因 此 这 些 地 段 应 该 给 予 特 别 关 注 ; 能 谱 测 量 高 出 均 值 , 放射 性 核 素 含 量 大 多 数 路 段 属 正 常 水 平 ,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中 氡
32、 浓 度 属 正 常 本 底 水 平 。 工 程线 路 K16+450 K17+050、 K18+100 K19+000、 E1K63+000 E1K65+300 段 放 射 性 含 量比 偏 高 , 其 余 路 段 均 属 放 射 性 正 常 路 段 。 经 综 合 分 析 后 初 步 确 定K10 K20、 E1K62 E1K65、 K21 K25、 K40 K42、 K53 K56、 BK156 167 线 段 为公 路 沿 线 的 放 射 性 关 注 点 。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4.1 生态环境(1)工程建设穿越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大部分为“坡度大于 25的山地、林地,特8区内涉及海拔
33、50 米以上、特区外海拔 80 米以上的山地” ,植被以相思林、桉树林、马尾松林及果园为主。各区域内人工干扰均较为严重,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珍稀濒危及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项目建设过程,将对生态基本控制线划定范围内植被造成破坏,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恢复力产生一定影响,且产生切割作用,但对生态控制线内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区域,应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与管理。(2)在采用高架方式跨越后,对湿地的影响较小,但应注意对鸟类的保护,且尽量减少占用湿地面积。(3)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会对周围的景观,主要表现在影响切割连续的自然景观,公路自身景观与景观环境之间形成
34、冲突。但影响是暂时的,可以通过绿化恢复景观(如弃渣场) 。而对于运行期带来的长期线形影响,在设计时应尽量考虑视觉效应,尽可能与周围景观融合,降低视觉敏感性,最大限度的缓解和降低视觉冲突。基本不会改变总体景观格局的性质,对沿线区域生态环境整体性影响不大。(4)新建公路占用土地面积共 1003.94 公顷,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植被类型可分为自然次生阔叶林、马尾松林、马尾松桉树混交林、桉树林、相思树林、相思树桉树混交林、果园、灌草丛、草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及其他。各植被类型中,果园面积最大,为 249.97 公顷,占总面积的 24.90 %,其次为林地和荒草地,分别达 249.9 公顷和
35、129.41 公顷,各占总面积的 24.89%和 12.89%,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永久性占地对评价区内植被自然生产力的破坏是长期且不可恢复的。综合各植被类型生物量和生长量及其面积可知: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生物量损失共 2185539024吨,生长量损失共 41785272 吨/年。总体而言,工程建成和运行后,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造成较大破坏,但项目所在区域内林地覆盖率变化不大,总体生态效应将不会发生巨大改变。( 5)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只 涉 及 在 施 工 区 域 , 范 围 较 小 , 由 于 整 个 施 工 区 的 环 境与 施 工 区 以 外 的 环 境 十 分 相
36、 似 , 施 工 区 的 野 生 动 物 较 容 易 就 近 找 到 新 的 活 动 地 , 种 群 数量 也 不 会 有 大 的 变 化 , 但 施 工 区 的 野 生 动 物 密 度 会 有 所 降 低 。 据 现 场 调 查 , 本 工 程 评 价区 内 没 有 发 现 国 家 或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 总 的 来 看 项 目 对 沿 线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干 扰不 大 。(6)项目取土场、弃渣场(除 8#弃渣场外)设置合理,应按照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方案,采取相关措施,尽量减少对工程区内生态环境的影响。由于 8#弃渣场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重
37、新选址。4.2 声环境(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道路施工场地和路面材料制备场地的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带来的噪声。不利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9(2)营运期环境影响外环主线:整个路段交通噪声,运行初期昼间在距路中心线 3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1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7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5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中期昼间在距路中心线 4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2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8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6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远期昼间在距路中心线 7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5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
38、距路中心线 140m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12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中期交通噪声 8 个路段的最大超标量昼间为 2.76.2 分贝,夜间为 9.512.4 分贝,高峰小时为 4.47.7 分贝;远期最大超标量昼间为 4.17.8 分贝,夜间为 12.013.9 分贝,高峰小时为 5.79.5 分贝。而在公路红线外 50m 以外范围按照 2 类标准评价,初期、中期、远期交通噪声超标距离和超标程度因各路段而异,第 2 路段(松岗立交玉津立交路段)超标范围较大,终点第 8 路段(金沙互通葵涌东互通)超标范围较小。2011 年初期,除第 8 路段基本满足评价标准外,其余 7 个路段超标范
39、围昼间、夜间主要集中在距路中心线140m 即路红线外 110m 以内,高峰小时主要集中在距路中心线 200m 即路红线外 180m以内;2018 年中期超标范围,第 8 路段在距路中心线 130m 即路红线外 110m 以内,其余 7 个路段昼间昼间和高峰小时在评价范围内均超标,夜间主要集中在距路中心线180m 即路红线外 160m 范围以内;2025 年远期,昼间、夜间、高峰小时几乎在评价范围内均超标。对沿线路两侧评价范围内居住的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噪声影响。清平支线:整个路段交通噪声,运行初期昼间和高峰小时在距路中心线 3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1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60
4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4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中期昼间在距路中心线 5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3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8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6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远期昼间在距路中心线 10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80m 以外范围) 、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120m 以外范围(即路红线 100m 以外范围)低于 4 类评价标准;中期交通噪声8 个路段的最大超标量昼间为 2.45.9 分贝,夜间为 9.112.6 分贝,高峰小时为3.66.5 分贝;远期最大超标量昼间为 3.87.7 分贝,夜间为 10.714.1 分贝,高峰小时为 5.4
41、9.6 分贝。而在公路红线外 50m 以外范围按照 2 类标准评价,初期、中期、远期交通噪声超标距离和超标程度因各路段而异,起点路段(起点机荷立交)超标范围较大,终点路段(龙平塘背立交)超标范围较小。2011 年初期,起点第 9 路段昼间和高峰小时几乎在评价范围内均超标,夜间在距路中心线 150m 即路红线外 130m 以内超标;其余103 个路段主要集中在距路中心线 100m 即路红线外 80m 以内超标; 2018 年中期超标范围,起点第 9 路段在评价范围内均超标;其余 3 个路段主要集中在距路中心线 160m 即路红线外 140m 以内超标;2025 年远期超标范围,除终点第 12 路
42、段夜间超标范围在距路中心线 160m 即路红线外 140m 以内外,其余路段在评价范围内均超标。对沿线路两侧评价范围内居住的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噪声影响。4.3 空气环境(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扬尘污染和摊铺过程有少量的沥青烟污染。本项目不设沥青场,工程所用沥青全部为外购的商品沥青。仅在摊铺过程有少量的沥青烟,影响范围基本局限在路基两侧 10 米范围。扬尘影响范围在 200m 左右。不利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2)汽车尾气污染物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除田园互通松岗互通路段远期距离路中心线 30 米范围内 NO2 日均浓度超标外,各路段日均车流量和高峰小时车流量情况下
43、NO2 浓度均不超标;所有环境敏感点 NO2 日均浓度和高峰小时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4.4 水环境1、本项目路面年平均径流量约为 588.96 万 m3/a。2、跨越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路段的路面径流通过设置路面雨水排导沟和边沟引入各路段低洼处修建的的 初 期 雨 水 处 理 池 。 初 期 雨 水 经 过 隔 栅 、 沉 淀 、 植 物 吸 收 、 过滤 后 排 放 至 水 源 保 护 区 以及水库集雨范围外的沟渠或农灌渠。后 期 雨 水 直 接 排 放 。各停车区的废水经 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处理后排入附近天然沟渠,企平服务区的废水经 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处理后,由 300
44、米专管引到观澜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收费站设立移动厕所,粪便定期收集运走。洗车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SBR 系统进一步处理。3、为了防止在水源保护区路段因车祸造成的大量油品、有毒化学品泄漏流入水库,污染饮用水和生产用水水源,设计中在每个路面径流排出点设置突发事故应急池一座,水源保护区内应急池的容积按深圳市 5 年暴雨重现期时 20 分钟的降雨量确定。要求公路管理部门在突发事故发生后的 20 分钟之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经采取以上方法妥善处理后,营运期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4、施工期废水影响时间较短,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的情况下可将其影响控制到最低。4.5 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过河流、
45、水库桥梁的两端,过二级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11路段每个路面径流排出点设置应急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建立了事故救援系统,按管理公司、社会联动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5.1 施工期(1)生态环境:根据地区的生态环境特点,生态措施主要是防治措施和补偿措施,包括耕地保护和补偿、植被恢复等,在措施采取后施工对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恢复和补偿。取土场坡面参照周围植被现状恢复,优先种植本土植被,植被恢复后的前 5 年生物量恢复不应小于 20%,植被覆盖率不小于 70%。( 2
46、)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在 工 程 完 工 后 要 尽 快 复 垦 利 用 和 恢 复 林 、 草 植 被 。 对 占 用 的 农用 地 仍 复 垦 作 农 用 地 , 在 对 废 渣 、 废 料 和 临 时 建 筑 拆 除 、 清 理 后 , 对 压 实 的 土 地 进 行 翻松 、 平 整 , 适 当 布 设 土 埂 , 恢 复 破 坏 的 排 水 、 灌 溉 系 统 ; 对 占 用 的 林 地 、 荒 地 在 对 废 渣 、废 料 和 临 时 建 筑 拆 除 、 清 理 后 , 平 整 场 地 , 并 充 分 利 用 清 表 弃 土 , 造 林 种 草 , 恢 复 林 、草 植 被
47、。(3)水土保持: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包括工程、生物、以及管理措施,水土保持的重点区域在高填深挖路段、桥涵工程区、取土区和临时弃渣区及临时施工区;取土场、临时弃渣场如位置改变,不得设置于河流两侧 500m 范围内。(4)声环境: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法,保护对象主要为:沿线所有受影响的敏感点,特别注意学校、医疗诊所等。施工场地 200m内若有居民居住,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量大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7:00-22:00) ,尽量避免或禁止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声量小的工程作业,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并要求取得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夜间施工许可,并张贴安民告示,获取
48、周围民众的理解。施工便道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在居民区附近限速;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屏障,施工机械可安排在屏障内进行。(5)大气环境:施工现场和临时道路以及汽车运输所经过的道路,经常进行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尤其是在沿线医疗诊所、学校、酒店附近的施工现场。运送散装物料的汽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靠近医疗诊所、学校、酒店等环境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现场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方式。(6)水环境:由于本项目线路经过的大部分地区附近均有居民点。因此施工营地应选在距工点较近、交通方便和水电供给充分的社区。对于离居民区较远,需自建施工营地的施工工点,本评价要求施工营地必须建化粪池,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沉淀
49、,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天然沟渠或农灌渠。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将污水、垃圾排入水体。12在跨河流、水库桥梁的施工以及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施工中,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如确须设置施工营地,则不设食堂,一日三餐定时运送;必须设立移动厕所,粪便定期收集运走。对于跨越河流水库的桥梁,本环评要求在水中不能设置桥墩(相对枯水期水位而言) ,并且桥墩施工应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性沉淀池,对泥沙水进行沉淀后回用,沉淀的悬浮物要定期清挖并作填埋等妥善处置。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施工标段划分具体设置施工机械及车辆洗刷维修点,原则上选取重点工程所在地段,以保证冲洗污水经处理后定点排放。5.2 营运期(1)环境噪声:在环境敏感点路段(特别是距离路两侧 80m 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路段,设置禁止鸣号标志、限速标志,以减少噪声。靠近环境敏感点路段路旁尽量种植灌丛、树林带,采用树木、草地、灌丛立体结构种植,适当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环境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采取路边隔声屏障、绿化等措施,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全路段采用沥青路面;在公明街道红星社区,骏景高尔夫,东莞塘厦镇桥陇社区,龙岗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新屋、新横小组,坑梓街道金龟社区同石居民小组,平湖街道辅城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