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學年度第 學期第 次實 習 安 全 衛 生 檢核表實習場所名稱 科 工場、教室實驗室各科填表人自評 實習組長以上人員複評檢核項目5 4 3 2 1 優點及改進事項 5 4 3 2 1 優點及改進事項01.室內照明狀況02.消防器材之設置03.急救器材之設置及是否齊全04.環境(內外)之整潔05.通風(空調)之狀況06.危險工作區之警戒提示07.安全衛生標籤標語之設置08.電器設施之完備性09.特殊實習區之設置(如焊接區)10.降低或防止噪音之措施11.機器空間配置狀況12.機器之個別開關與總開關之設置13.機器運轉、切割部分,有無防塵措施14.洗手設備之設置15.
2、完善的排水系統16.紗窗及紗門之設置17.逃生設施一、安全衛生設施方面01.機具維護保養及記錄02.器材原料之存放管理及是否以先進先出為原則03.學校自我安全衛生檢查制度04.危險物品(含廢料廢氣)之處理05.實習過程中秩序之維持06.專業安全衛生檢查制度07.管理規則之訂頒08.突發事件處理規則之訂頒09.原料、添加物是否皆經政府檢驗合格10.動線管理二、安全衛生管理方面01.實習前及實習過程安全衛生教育02.急救訓練情形03.學生人事組織之建立與執行04.安全衛生操作之示範講解05.學生危險動作之處罰06.學生是否明瞭安全衛生重於實習技能三、安全衛生教育方面01.實習(驗)服裝之穿著02.個人防護工具之穿戴、使用03.學生使用機具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規則04.學生對危險物品的了解程度05.學生對使用消防器材的了解程度四、個人安全防護方面小計 10 x5 10x 5 10x 5 說明01.各校可依實習場所性質增刪所列之檢核項目。02.各校每學期至少檢核一次。03.各小項以 5 分最高、1 分最低,請在各小項空格中打” 。04.總分 90100 分為特優;8089 分為優良、7079 分為優良;6069 分尚可、59 分以下為不及格。填 表 人: 實習組長: 實習主任: 校長:科 主 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