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管、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 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山西财经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不保密。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请在以上方框内打“”)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1 1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理论阐释 1.1 文化产业的概念和特征 1 . 1 .1 文化产业
2、的概念界定 “文化产业”概念 最早 是 由 德国学者阿多诺( Theodor Adomo )与霍克海默 (Max Horkheimer) 于 1947 年 首次提出 的 , 但其在官方、学界、社会和市场经 济体系中得到普遍的赞同和使用是在中国实现的 。 世界各国 包括 国际组织对文化产业 的 概念界定和行业分类存在明显差异。 日本政府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 。 除了传统的演出、展览和新闻出版,好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等等,被统称为内容产业,着重强调了内容的精神属性。 而英国 政府则把文化产业称作创意产业,主要强调人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中的 创造力。基于这一理念,
3、 英国的文化产业 被定义为:“源于个体创造力、技能和才华的活动,而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这些活动可以发挥创造财富和就业的潜力。” 包括了广告 、建筑、手工艺、音乐、表演、出版等 13 个 部门。 美国学者认为,文化产业泛指与文化和艺术相关的所有商业公司、社会 和 私人组织机构、政府职能或事业部门的集合,是文化艺术在 特定 社会环境下的经济体现。 就行业范围来讲,美国的文化产业 涵盖 了文化艺术业(含表演艺术、艺术博物馆)、影视业、图书业和音乐唱片业。 韩国 对 文化产业 的 界定为与文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有关的产业,具体行业 包括 :影视、广播、游戏、 音像、 动画、卡通形象、演出、
4、美术、广告、 文物、出版印刷、 传统工艺品、传统食品、传统服装、 创意性设计、 多媒体影像软件、网络 及 相关 产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是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为主体对象,从事其生产经营、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的第三产业。这一定义概括了文化产业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是文化的属性;二是产业的属性。 在文化这个层面上主要包含着艺术、创造性等精神内容,在产业这个层面上主要包含经济的内容。我们可以将后者理解为前者的发展和历史延伸。 我国文化部于 2003 年 9 月对文化产业的最新界定为“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
5、化 生产和提供 阿多诺、霍克海默 : 启蒙的辩证法 澳 . 斯图亚特坎宁安 : 从文化产业到创意产业:理论、产业和政策的涵义 张志宏 : 美国文化产业的概况和发展经验 . 参见 2001 - 2002 年中国文化产业报告 . 社科文献出版社 2002 年版 韩国 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 , 1999.2 苑捷 : 当代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概述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 4 年第 1 期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2 文化 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文化产业是和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都是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现
6、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2004 年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对 文化产业 的 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这些有关的活动的集合。文化产业为文化产品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行业,它的范围除了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文艺培训业 9 大门类外,应该包括新闻出版、广播 电视、文学艺术、信息产业的一部分。 1 . 1 . 2 文化产业的特征 a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 与其他产业相比而言,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产业内容的不同上。 文化产业必须是从事文化产品的创造、生产、流通、 销售、分
7、配、储存,或者提供相关的文化服务,其产业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类: 1 、提供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活动,如报纸、书籍的出版制作和发行等; 2 、提供文化和娱乐服务的活动,如广播电视、电影、文艺表演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的服务活动,如文物保护、图书馆、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或服务所需设备 、材料的活动,如文具、印刷设备、电影设备的生产经营等; 5 、其他与文化、娱乐相关的活动,如设计、艺术创作、工艺美术等。 b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对大众而言,只要将自己对于文化领域的兴趣发展成为自己的事业,都可以称之为文化事业。我国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指在文化领域从事创作研究、文化公
8、共服务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组织机构。但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这和文化事业的概念是相对应的。文化产业是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 党的 十七 届五 中全会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将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科学区分,以“公益性”和“经营性”分别定位,充分体现了文化产业的 双重属性、两个功能和两种效 王慧炯 : 发展文化产业的几点看法 周亮 : 文化产业的税收法律环境探析 J. 焦作
9、大学学报 .2004 , 4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3 益。双重属性即: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经济属性;两个功能是教化育人功能和创造物质财富功能;两种效益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c 、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 文化产业和 创意产业存在 一定的交叉性, 在国内使用频率较高而且容易混淆。两者都 强调创新精神 和 创造才能 。创意产业指创意要素起 主导 或 核心 作用的产业, 而 文化产业指文化内容要素起 主导 或 核心 作用的产业。同时 ,创意也 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文化内容 大都是创意的结晶, 原创文化即 是 推动 文化产业 迅速发展 的核心动力。但现阶段 ,从 产业发展层面讲 , 创意产业
10、的具体门类 逐渐 虚化,概念 也 走向泛化,创意 已成为当代 产业 经济 发展的基本要素。比较而言,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 更 趋于明确。 因此, 以创意 概念大力倡导 培养 创新精神 和 创造能力 ,将 创意要素起 主导 或 核心 作用的文化产业 落实到 “ 创意类文化产业 ” 上更为科学, 此类文化产业广泛涉及 工艺美术、 时 尚设计、 表演 艺术、 广播影视、音乐、 出版业、文化旅游等。 以上比较可以得出,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其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自身具有的双重属性,即现代化生产的商品属性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属性。 这是文化产业区别于文化事业和其他产业的基本特征,其产品作为兼具经济和
11、社会双重属性的精神产品,还同时具有精神性和娱乐性。 1. 2 文化产业的社会价值 文化产业 是 进行精神产品生产和服务 的产业。 发展文化产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也是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产业日益成为一国经济中的支柱产业。现阶段,无论是 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 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人民的消费需求逐步升级、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逐步提高,文化产业在各国 GDP 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中国是文化古国,也是文化资源大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巨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
12、首次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并八次提到“文化产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 a、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最新增长点。国家统计局经济增长数据报告显示,我国文化产 中国政务信息网 : ,原载创意上海 王国宾 : 论 我国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 .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1999,2 胡晓明、肖春晔 : 文化经济理论与实务 . 文化经济理论与实务,中山大学出版社。 郑元凯 :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7 年第 2 期 .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4 业 对经济增长起着积极地拉动作用,集中表现在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加,而且在投资
13、和消费两个领域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双重拉动作用。 b、文化产业 的 发展 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发展必然带来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产品的多样化,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文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是 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c、文化产业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象征。一个国家的文化象征着国家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提升 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战略着眼点。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才能不断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尽快缩小与发达 国家之间的差距。 1. 3 对文化产业实行税收优惠的理论依据
14、a、税收的特征、职能和原则 决定 税收,是政府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对文化产业实行税收优惠制度从税法角度讲,是由税收本身的特征、职能和原则决定的。 第一,税收具有国家主体性、公共目的性、政权依托性、单方强制性、无偿征收性和标准确定性六个特征。 其中,公共目 的性指税收作为提供公共物品的最主要资金来源,着重以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国家的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因此必须根据纳税主体的负担能力依法普遍课税。税收优惠即是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形式鼓励、引导人们的投资、消费行为,从而实现一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环保等政策目标。 要实现经济可
15、持续发展,就应当从宏观上将 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 经济政策进行贯彻和实施, 立足于文化产业行业特征和发展现状,利用 相应的 税收优惠制度 对 文化产业 的投资、消费、技术开发产生影响,以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优化我国产业经济结构、引导科技进步,实现社会和 谐发展。 第二,税收与财政的职能类似,主要有三种,即分配收入、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 国家通过征税参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对各类主体的实际收入及其运用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投资和储蓄,影响资产结构和产业机构的调整,影响各类资源的配置 。具体到文化产业,税 英国西蒙 詹姆斯、克里斯托夫 诺不斯 : 税收经济学 张守文 : 财税法学 .北京 :
1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第二版 张守文 : 财税法学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第二版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5 收优惠制度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风险,促使市场资本在税收优惠的引导下不断流向文化产业,增加了文化产业的投资供给量,这就产生了一种示范效应: 税收优惠降低了文化产业的投资风险,文化产业的发展资本增加,从而扩大了政府的税源基础、创造更多的税收收入,与此同时政府就更有 能力对文化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文化产业的投资风险不断降低,如此便形成了税收优惠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激励机制。 第三,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是当代税收的两大基本原则,在税收的立
17、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体现其基本精神。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必须在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实施普遍征税、平等征税、量能课税。税收优惠即量能课税的具体形式。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对文化产业征税和制定文化产业税收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到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实际承受能力,依据文化产业行业特征合理确定税基和税率,充分体现税收制度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其中经济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必须利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对市场调节失灵和不到位进行弥补,以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 税收优惠的主要作用在于配合国家
18、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使市场经济按照国家预期的目标不断发展。当前,我国 依法运用税收优惠制度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 宏观调控 对市场经济的 引导作用 , 调整 资源配置、 优化 产业结构, 将 促进社会经济整体效率不断提高。 b、文化产品的 特征 决定 文化产品作为区别于一般产品的特殊商品,具有外部性、非竞争性、效用难以衡量性及需求的多样性 等特征 。 由于不同的文化产品在消费过程中会向消费者传递和渗透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倾向和理念,存在着正面和负面外部效应两种情况 ;文化产品的生命力也不会因为一次消费过程就完全消失,相反优秀的文化产品的生命力还可以通过复制或者升
19、级进一步延伸;由于人们的生长环境、受教育程度、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同一文化产品在不同消费者中产生的效用参差不齐,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追求也具有多样性。正是由于文化产品具 有以上特殊属性,因此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 ,而税收政策又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 税收优惠政策的示范效应会引导市场资金流向,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和税收收入。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6 2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 .1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势头强劲,但由于经济结构、国家政策以及经济观念方面
20、存在的问题,导致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平仍然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将发展文化产业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之 中。 截止 2005 年,我国文化 产业 从业人员 共计 1274 万人, 占全部从业人员的 1 7 、城镇从业人员的 5 O ; 实现增加值 3577 亿元 , 占 GDP 的 3 1 ;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资产 总值 1 83 万亿元, 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 1 72 万亿元。 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差距仍然很大。从消费角度来看, 欧美 国家文化消费已占到家庭消费的 30 以上,而我国 家庭消费 中 仅有14 8 用于文化消费 ; 从生
21、产角度看,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 20 以上 , 英国 2001年文化产业产值 l 120 亿英镑,占 GDP 的 8 . 2 , 日本文化产 业的 规模比电子业和汽车业还要大, 2000 年达到 85 万亿日元,占 GDP 的 17 ,仅动漫业的年产值就在国民经济中占到第六位。而我国文化产业总增加值仅占 GDP 的 4 ,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与此同时,我国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的国际排名也 比较落后,远低于美、英、德 等发达国家,与 诸如 印度 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相比也存在差距。 总体上看 ,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上 还 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 基于 上述 文化产业的 发展现状 ,
22、近年来 相关部门 也 先后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如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的 关于支持 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0931 号 ),结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调整后的新规定,给予文化企业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并从 2009 年 1 月 1 日执行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 归纳起来, 我国对文化产业实施的税收优惠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 祁述裕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报告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7 1 、增值税优惠 方面: 在我国,对文化产业实施的税收优
23、惠制度中, 增值税主要采取下调税率、 先征后返 和对某些行业实行 完全 免税 。 2 、营业税优惠 方面:主要体现在对部分行业和特定部门或单位免征营业税。 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06153 号 文件 ) 规定,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对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由 原来的 17下调至 13 . 财税 2006153 号文件 规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对部分行业 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制度。如 对指定的 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 各级机关 的 报纸和刊物、少数民族文字
24、的 出版物、盲文期刊和图书等。 注意事项:第一,各级机关报纸和刊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范围局限在一个单位一报一刊内;第二, 上述图书 的范围 包括 租赁 出版的图书 ;第三,承担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指定出 版和发行任务的单位,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出版、发行许可的出版单位,经省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商同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第四,对退还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新兴媒体的建设和重点出版物的引进开发。适用条件:第一,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第二,纳税人应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
25、策的出版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第三,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社、报 社和期刊社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 财税 2006153 号文件 规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实行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该政策适用于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经国务院或国务 院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 ;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26、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51 号 文件)规定, 对生产重点 文化产品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 关于 印发 的通知 ( 财税 199489 号 文件)规定,对 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 收入免征增值税 ; 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明电 20006 号 文件 ) 规定,对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 免征增值税 . 郑元凯 :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7 年第 2 期 . 财税 2006153 号文件 规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 008 年
27、 12 月 31 日,实行以下营业税免税政策: 第一,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第二,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第三,对科普单位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免征其应为境外转让播映权单位代扣(缴)的营业税 . 财税 199489 号 文件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8 3 、所得税优惠 方面:对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及新办文化企业实行部分免税政策; 对部分捐赠行为规定了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除以上三类主要的优惠税种之外,还有一
28、些 其他 的 税收优惠 制度 。 2 . 2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缺乏统一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 制度 体系,对新型文化业态的支持力度 也 不足,部分税收优惠有失公平,优惠政策手段的运用 相对 落后 ,管理制度不 够 完善。虽然 目前 针对文化产业已经有 很多 税收优惠,但大多散见于各个税种,优惠范围、手段缺乏协调配合,导向不突出、方式单一、缺乏激励等问题普遍存在。 a 、立法体系 财税 20051 号文件 规定,对 下列行为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第二,经营性文化事 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 关
29、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5 2 号文件 ) 规定,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 3 年企业所得税。这里应注意三个问题:其一,新办文化企业必须是 2004 年 1 月 1日以后登记注册,从无到有设立的文化企业。如果是经改头换面、分立改组等形式成立的新企业,税务机关不会认可为能享受优惠政策的新办文化企业,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其二,如果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没有正式营业,但国家已从登记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税 收优惠享受时间了;其三,根据 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 20031239 号)文件的规定, “ 对新办企业
30、、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在 6 月 30 日之前的,应以当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在 6 月 30 日之后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享受定期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个年度起计算。如果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亏损年度应 计算为减免税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对下列捐赠行为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0% 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
31、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一,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指定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国发 200041 号 )。指定的宣传文化事业包括: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 、歌剧团、京剧团和 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行政 管理 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 ;第二, 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上述指定宣传文化事
32、业的捐赠。(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2890 号) ;第三, 工商企业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赠 给贫困地区的费用支出。(关于工商企业订阅党报党刊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224 号)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给予其他税收优惠: 第一,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第二,文化产品出口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第三,对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免征进口关税。( 财税 20051 号文
33、件 )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9 1 、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整体层次不高。现行的 19 个税种中, 17 个立法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财政部发布的规定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办法来征收,只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项税种进行专门的立法。而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仅仅存在于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几个部委颁布的通知当中。对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野曾经指出:根据“ 税收法定原则”,要尽快将我国现行税种的暂行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此才能提升税收法律制度的的立法层次,完善我国的税法体系。 2 、 我国现行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突出特点是内容多、规定散、变化快、补
34、充繁,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没有形成完整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体系。 这种状况虽然充分体现了税收优惠制度的灵活性、即使反映了国家的政策意向,但是从整体上看显然缺乏系统性,各相关制度之间缺乏配合、协调性差,也不够规范,更重要的是某些税收政策时间过短,严肃性、可操作性差。这样的税收优惠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征纳双方来说,都很难 准确地把握,无形之中加大了征税的成本,也容易形成新的税收漏洞。 b 、立法内容 1 、 重复征税 现象普遍。文化产业属知识经济和创意产业,其资产表现形式一般为无形资产,诸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品牌价值等等。无形资产在开发和交换的过程中,智力投入因素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但现阶段,智
35、力因素并未能以科学方式纳入税制设置过程,企业在纳税时不能抵扣这一部分,这就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然而,文化产业自身特性又决定了创意成本在其成本价值中是最重要的构成本分,通常文化企业都会在创意成本上投入打量资金以博取市场竞 争优势,因此我国现有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制度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对文化产业的长期发展而言是“硬伤”。在此列举如下几项文化创意产业中未能抵扣进项名目:出版业的作者稿费及版权、影视制作业的剧本创作和制作成本、广告业的广告创意成本、艺术品业购买艺术品的支出成本、演艺业的剧目创作成本、动漫产业的产品创作和购买支出成本、报刊业支付的稿费等。 2 、行业负税相对较重。尽管
36、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制度,但大多数都是针对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且优惠力度很小,对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文化产业来讲远远不够,税负水平在一定程 度上仍相对偏高。举例说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至 2005 年三年的整体纳税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19% ,其中仅企业所得税一项就占到 10% ,增值税占到 6% 。文化产业税负之累由此可见一斑。我国一般行业增值税追率为 17% ,享受税收优惠制度的京华时报和高教社的图书报刊出版享受 13% 的增值税税率;但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特殊地区和企业就可在法定 33% 税率的基础上享受 27% 、 18% 、 15% 不等的优
37、惠税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10 率。因此,现行文化产业税负虽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基本一致,但尚不足以成为促进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有力因素。 3 、某些行业存在真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文化产业新兴行业层出不穷。在数字内容、动漫、会展及新媒体等行业缺乏体现行业特点的税收优惠制度。 如在我国广告业依据相关税法缴纳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实际经营中使用广告业的专用发票。但现代广告企业经营范围已不局限于单一广告媒体,实际运营中需从相关媒体购买大量节目内容,但媒体发票却得不到抵扣,无形之中增加了税负。 c 、执法方面 规范有效的税收执法行为是确保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的基本保证
38、,但目前在税收执法的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致使有限的税收优惠制度仍 不能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1 、 部分税收优惠制度 落实不到位 现阶段,由于相关部门对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制度宣传有限加之对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贯彻落实文化产业各项税收优惠制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部分文化企事业单位不能按照相关制度实行税收减免;在落实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对税收实行减免的审批程序复杂、办理不及时;对一些实行税收优惠的试点单位不能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落实等。 2 、 税收优惠执法行为 缺乏监督和制约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执行过程中 缺乏必要的监督与 制约
39、 。 由于 现行优惠制度中 临时性税收优惠所占比重较大,同时税收优惠分析、评估制度和预算制度 都还没有 建立,缺乏必要的制约与监督, 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制度的过程中有机可乘,存在着一定的自主性和随意性。 3 、对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在文化产业税收优惠的执行过程中,普遍地存在以权力和金钱干预公正执法、滥用职权随意性执法、模式执法程序以及趋利性较为明显的执法 等现象存在,而对这些执法过错行为 我国并 没有 建立 健全和成熟的责任追究机制, 大多数仅限于对相关人员的口头警告和扣发奖金的轻微经济惩罚,显然 只是“隔靴搔痒”, 这样 执法责任制就很难落到实处、税收执法的水平也得不
40、到根本提高, 文化产业想要借助税收优惠的“东风”实现高速发展就更是 遥遥无期 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研究”课题组:调整文化产业税收政 策的若干建议 . 中国经贸导刊 .2007,6 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于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的重收入轻管理、依罚代刑、乱征滥罚现象。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11 3 国外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比较和借鉴 3 .1 国外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从 20 世纪 90 年代 开始 , 文化产业已经逐渐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产业或者说支柱产业。他们纷纷采取多种
41、积极措施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使得文化产业不仅创造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成为一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引擎,提升了国家参与世界竞争的“软实力”。由此可见,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可 小觑。 其中,美国、英国、法国三国运用财税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实践引人注目,值得研究借鉴。 3 .1.1 美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 法律 制度 美国的文化产业无论从总体规模、发展水平还是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说都是首屈一指的,可以说是世界头号文化产业强国。但与之密不可分的是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财政支持。主要表现在对某些非营利文化机构和文化基础设施无偿提供部分资金投入,或者提供相对优惠的政策环境引
42、导和鼓励其他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但一般而言,这些资金投入不会干预文化产业的市场运作。 美国政府和私 人捐助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惯。美国所有的文化捐助中 90% 都来自于个人。据统计,一半以上的美国人都会自愿地定期为非盈利机构捐献钱财。而美国开征的遗产税也激励了富人对文化机构的捐赠动机。之所以会成就社会对文化产业的赞助热情,要归功于联邦政府对文化捐助的法律保护,典型的是美国联邦税法 ( The InternalRevenue Code ) 。其中明文规定,个人和企业向法律制定的一系列文化组织捐赠款物,可以享受见面税优惠。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措施确立了法律保障
43、。 1917年美国的联邦 税法就明文规定对非营利性文化团体和机构免征所得税,并且减免文化产业资助者的税额。需要说明的是,在美国,非营利性的文化机构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文化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不可以从事营利活动。如果该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从事的活动属于该组织享受免税待遇的范围,那么其收入是免税的;但如果从事的是非相关的营 吴江、韩慧, 文化产业财政支持模式的国际经验借鉴 , http:/ , 2010 .1 张志宏:美国文化产业的概况和发展经验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12 业活动,则其收入需要交纳非相关营业所得税,通常与企业营业所得税的税率相同,但同时规定可以从相关的营
44、业所得税中免除股息、利息、租金和版税所得等。 3 .1. 2 英国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 法律 制度 英国的文化产业被称为 创意产业 。政府为了支持创意产业发展,建立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包括财政投入和税收政策在内的政策框架,并且针对文化产业中不同业态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支持措施,例如:对公共文化事业主要采取政府直接拨款方式,而对营利性文化产业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方式间接进行支持。 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政府在以财政拨款方式直接资助文化产业的同时,还会通过政府的中介机构来对企业的具体运营方式进行部分干涉。英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制度主要体现在对影像业、音乐业、出版业和电影业等行业的税收激励政策上。例如:英国
45、政府从未对图书、期刊、报纸等征收 过增值税,英国出版物始终处于零税状态,这也使英国跻身世界出版大国之列(近年来英国政府虽然在酝酿出版社承担部分税赋,但对图书依然不征税);英国有一项专门针对影院征收的税种叫做“伊迪税”,是以电影门票的价格为基础,政府会将征收的税款用以资助国家的电影投资、电视艺术学院和英国电影学院制片委员会。这项税种的收入自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已经成为英国电影制作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英国政府对发展海外合作的游戏企业给予最高 50% 的退税优惠以增强游戏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英国对文化产业实施最为重要的税收优惠制度是差别税率制度。如对牛 津大学出版社和剑桥大学出版社的经营全部免
46、税以资助学术出版;如果英国公司从其他征收增值税国家进口图书,其所支付的税金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索回的,报刊则免征进口税。另外,英国政府对于文化产业不同行业间存在的收入差别也实行差别税率以避免税率优惠的弊端。 3 .1. 3 法国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 法律 制度 法国人一向对文化和艺术情有独钟,因而文化产业对于法国也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法国国家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也导致法国政府对文化产业采取了较强的国家干预政策,投入大量的财税政策支持。 毕佳、龙志超:英国文化产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 版社 , 2007 年版。 张书卿:法国政府对出版产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与作为 ,出版发行研究 2006.01
47、我国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13 近年来法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预算已经稳定在国 家总开支的 1% 左右,对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采取直接拨款的方式,对重要的文化活动则予以资助。 法国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是目前国际上产业架构最完整的文化产业税收扶持政策,具体措施有: 1. 对出版业。法国政府规定出版人上缴 0.2% 的图书营业税、出售复印机的商家上缴 3%的营业额税,这两部分税收收入都由国家图书中心集中起来再汇报给出版业。据统计,这部分税收收入会占到国家图书中心年度预算的 80% 甚至更多。 2. 对电影业。在法国,电影院每卖出一张票都需要缴纳 5.5% 的增值税和 11% 的特殊附加税,如果
48、在电视上播放一部电影则需要缴纳 10% 的播放权税。而这些税收收入也成为法国国家电影中心 ( CNC ) 的主要收入,用来对电影事业进行再投资。 3 对艺术品产业。艺术品产业的增值税可以享受特殊的减税待遇。 在法国,一般商品的增值税都为 19.6% ,而大多数文化产业的增值税率只有 5.5% ,如艺术品、演出、游览、电影院和图书。 3 . 2 国外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启示及对我国的借鉴 综上可以看出, 美英 法三国对于 文化产业的 税收优惠制度 既有相同点,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税收优惠制度本质上 并没有优劣之分, 关键是适应本 国国情并且能在实践中起到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 那 就是成功的模式。 美国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有限,主要集中在对非营利性公共文化领域的资助,且主要以引导社会资金为目的,文化产业基本属于自我发展性;英、法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较大,对非营利性文化团体的财政拨款是这些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对重点文化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减免税赋和实行差别税率制度。但总的来说有三个特点:一是税收优惠制度内容设计都基于本国国情;二是针对文化产业中不同行业实行的专项制度规定具体详尽,可操作性很强;三是普遍以营利和非营利为界限对不同行业实行区别对待的税收优惠制度,有利于调控产业结构。 李宁: “ 自由市场 ”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