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6 西南国防医药2012年7月第22卷第7期 【参考文献】 (1 郭肖宁,王星月,曹钰,等住院医师规范性培训制度存在的 问题和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04,24(81):4243 2 姚海军,王忠住院医师培养之我见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 杂志,2008,6(21):46-48 3 范金成,薛迪,严胜,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培养的3年策略行动方案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6,22(4):239-241 4 吴佳佳,王鲁宁,滕怀金军队住院医师任职教育与规范化培 训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1,lS(2):189190 5 张道全,赵雄秀切实提升医务人员人文素质的几点思考 J西南
2、军医,2008,10(3):132133 引入条形码管理系统提高高值耗材使用管理水平 李铁军,徐志荣,沈君 关键词条形码;管理;高值耗材 中图分类号R 197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188(2012)07-078602 doi:103969jissn10040188201207038 医用高值耗材是相对于普通低值耗材而言,一般指分属 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 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其管理历来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 难点问题,尤其是随着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大幅增加,涉及 的费用和承担的风险也同步增长,医院原有的供应和使用管 理模式已不能满足要求 ,对非植入一
3、次性高值耗材的毁 形监管更有诸多漏洞。我院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为契机,加大了高值耗材的管控力度,通过引入条形码管理 系统,采用技术手段和现场确认等方法,对高值耗材的审核、 入库、出库、使用、核销、毁形等6个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管,避 免了高值耗材的虚报冒用和成本的人为控制,严格落实了国 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做法介绍如下。 1 高值耗材的条形码管理流程 医院以往的高值耗材使用,由供应商与医师直接建立供 需关系,器材科的中间监管环节形同虚设,导致使用科室的 成本支出存在人为控制的空间,对医院的监管造成了障碍。 根据“三好一满意”的活动要求,医院下决心彻底改变了这 一使用流程,引入
4、条形码的信息化手段,彻底改变高值耗材 的管理模式,使其使用和毁形得到有效监管。 11建立管理机构 在器材科设立高值耗材管理办公室, 配备专人和工作站负责高值耗材的日常管理。由管理办公 室派出专人在麻醉科、急诊手术室、心血管和影像科介入手 术室跟台,实现全程监管。 12 引入条形码管理 通过后台建立中标耗材数据表单 (包括型号、规格、价格等基本数据),联通终端采集接口,设 立9个固定、2个移动条形码扫描终端,实现高值耗材的规 范化、精细化管理。 13设计新的管理流程 引入条形码管理方式后,高值耗 材在医院的使用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流程:中标的合法性审核 一填写“三联单”和虚拟人库一打印虚拟入库条形码
5、一根据 实际使用情况扫描条形码完成出库和计价一现场监督毁形 等。通过改变高值耗材使用的监管模式后,解决了以往存在 作者单位:650032昆明,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医务部 (收稿日期:2012-0406) 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有效保护了患者的利益,堵住了虚报冒 用的漏洞,提高了医德医风的监管水平。 2条形码管理流程重点监管的几个环节 21合法性审核进入临床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是中标品 种,提供产品的必须是具备合法授权和资质的供应商。对来 源渠道不明、产商赠送的非中标品种一律取消使用资格。同 时,对备货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备货数量、价格与实物是 否对应等,进行逐一审核。 22“三联单”填写经审核合格
6、的备货品种,由产商和高 值耗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填写“三联单”,患者的相 关信息、产品的中标号、患者的支付类别等信息填写必须明 白无误。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和管理办公室各留存一份,做 到了使用耗材的规格数量、品种价格及合法性一目了然,使 用环节公开透明。 23跟台确定使用数量高值耗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最 重要的职能是必须到手术室和介入治疗室现场与手术医师 一道填写相关表格,签字确认高值耗材的使用数量,确保耗 材使用到患者本人,有效保护了患者的利益。 24现场毁形监管通过高值耗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 现场跟台,与手术医师一道确认已使用过的一次性非植人高 值耗材,督促现场毁形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了
7、医院感染控制 工作制度的有效贯彻和患者利益的确实维护。 3条形码管理的几个优点 医用高值耗材引入条形码管理后,与以往的人工记录方 法相比,具有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等优点。 31实现了“零库存”通过改变管理模式,不需要医院提 前支出采购成本,不产生耗材仓储支出,减少了中间环节 J, 使医用高值耗材的使用规范透明。 32杜绝了高值耗材使用的随意性通过改变管理模式, 赠送、非中标等品种无法通过首轮资质审核关,不能获得使 用条形码,不能收费核销,保护了患者的利益。 33改变了科室人为控制成本的做法按照以往的管理模 式,手术医师直接与供应商打交道,耗材使用完毕后发票交 西南国防医药2012年7月
8、第22卷第7期 787 到医师手中。其中有两个弊端,一是可能通过人为操作存在 虚报冒用的空间;二是科室有可能根据当月的成本支出,人 为选择核销时间,使医院的总体成本运行出现不同步、不准 确的可能。条形码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这种做法,使成本支出 的统计准确、及时。 34提高医用高值耗材的监管水平通过这种管理模式, 对医用高值耗材的“购、销、存”等环节采取了一一对应的追 踪管理,在医师与供应商之间真正把医工科的监管作用落到 了实处,再通过机关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大大降低了商业 贿赂行为的发生。 35医用高值耗材的毁形监管落到了实处通过条形码管 理,对医用非植入一次性高值耗材,采取使用一次一张条码, 使
9、用完毕,不可能第二次重复计费,使其毁形监管落到了实 处,确保了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维护了患者的利益。 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 医用高值耗材将更多地用于临床,如何加强监管,确保医患 双方的合法利益,杜绝在高值耗材使用过程中商业贿赂的发 生,是医院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应对的问题。按照企 业资源计划系统 (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 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和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 台)的管理思路,细化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改 变购销流程,引入条形码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提高医用高 值耗材使用监管水平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 于春华,于京杰医用高
10、值耗材物流一体化管理和医院设备 器材信息管理系统J医疗卫生装备,2006,27(1):6566 (2 曾霞HIS系统备份和恢复方案J医学信息,2008(1O): 17491751 3 韩冬雪,刘俊兰,童学中,等略论医用高值耗材条形码管理 J中国卫生经济,2007,26(11):6566 4 徐志荣,李铁军,徐汀,等医院高值耗材条形码精细化管理 模式探讨J中国医学装备,2011,8(11):2728 5 李洋,张奕浅谈ERP系统在医院高值耗材管理中的应用 J中国医院管理,2010,30(8):3031 浅析医方履行赔偿义务时的注意事项及其法律意义 尹跟旭,孙林辉,唐斌,熊梓琪 关键词 医疗纠纷;
11、赔偿款;法律意义 中图分类号R 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188(2012)07078702 doi:103969jissn10040188201207039 医疗纠纷发生后,无论是医患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医方同意向 患方支付一定的赔偿款以了结纠纷,还是纠纷经人民法院审 理后,生效法律文确定医方向患方支付赔偿款,均涉及医方 支付赔偿款的问题。笔者就医方支付医疗纠纷赔偿款中,应 当注意审核支付赔偿的依据是否生效、核实患方收款人是否 有权收受赔偿款,要求患方收款人向医方提供身份证明等必 要的材料及其法律意义进行讨论。 1 医方支付赔偿款的
12、依据 11 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医疗纠纷以医患双方协 商方式解决的,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其实质是将双方 达成的“一致”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契约”,即协议书是 医患双方处理医疗纠纷的“契约”,契约自由是意思自治的 集中表现。因此,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只要双方 的意思表示真实,签协议书的主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 协议书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 协议书无效、予以撤销、予以变更的法定情形,该协议书就是 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工作中,医患双 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往往由医方起草协议书。医方在起草 协议书时,要注意医患双方在协议书中的意思表示真实;赔 偿
13、条款不仅赔偿金额、数目明确、项目穷尽,而且没有遗漏等 作者单位:650032昆明,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医疗科 (收稿日期:20120222) 方面 J。签协议书时注意患方签协议者要具有相应的民事 行为能力,是适格主体,以确保协议书合法有效。合法有效 的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对医患双方均有约束力。故医方可 以凭有效的协议书向患方支付赔偿款。 12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医疗纠纷经医患双方协 商未果,患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患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医方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支付赔 偿款时,要审查裁判文书是否已生效。下列裁判文书是生效 的法律文书,超过上诉期(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
14、后医患 双方均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书,已合法送达医患双方的二审 判决书;医患双方均已签收的一审、二审调解书。故医方根 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支付赔偿款时,要注意审查法院的判决 书、调解书是否已经生效。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 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医方应当履行。 2 审核患方收款人是否有权收受赔偿款 21 收款人为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患者健在且具有民 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患者是有权收受医院支付赔偿款的 人,医方应向患者本人支付赔偿款;患者健在但不具有民事 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医方应向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支付赔偿 款。其中,如患者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医方 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之规定的监护 人支付赔偿款,即向患者的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护能力的,向患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符合法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