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 杭 州永 创智 能设 备 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1 年 限 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 实施 考核 管理 办法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 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2、标的实现。二、考 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 贡献紧密结合。三、考 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任职的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 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四、考 核 职责 分工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2、公司 人力资 源部、财务部在 董事会 薪酬与 考核委员 会的指 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
3、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五、绩 效考核 指标 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 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果共同确定。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杭州永创智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解 除 限 售期 业 绩 考 核目 标 第一个解 除限售 期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视为 完成 该 限售 期考 核目 标:(1)以 2020 年 的营 业收 入 为基数,2021 年 营业 收 入 增长 率不 低 于 15
4、%(2)以 2020 年 的净 利润 为 基数,2021 年净 利润 增 长率不 低 于 15%第二个解 除限售 期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视为 完成 该 限售 期考 核目 标:(1)以 2020 年 的营 业收 入 为基数,2022 年 营业 收 入 增长 率不 低 于 30%(2)以 2020 年 的净 利润 为 基数,2022 年净 利润 增 长率不 低 于 30%第三个解 除限售 期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视为 完成 该 限售 期考 核目 标:(1)以 2020 年 的营 业收 入 为基数,2023 年 营业 收 入 增长 率不 低 于 40%(2)以 2020 年 的净 利润
5、 为 基数,2023 年净 利润 增 长率不 低 于 40%第四个解 除限售 期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视为 完成 该 限售 期考 核目 标:(1)以 2020 年 的营 业收 入 为基数,2024 年 营业 收 入 增长 率不 低 于 50%(2)以 2020 年 的净 利润 为 基数,2024 年净 利润 增 长率不 低 于 50%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收购目前已有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除外),则净利润指标应扣除因该 并购重组(包括并购重组费用)对
6、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期内考核若为 优秀或良好 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具体如下: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 数 1.0 1.0 0.7 0 公
7、司层面达到考核要求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 除限 售额度。激励对象按照 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六、考 核期间 与次 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1、考核期间 限售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的上一会计年度。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七、考 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8、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八、考 核结果 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及 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绩效考核 结果由人力资源部 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 结果不允许涂改,若需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薪酬 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签字确认。九、附 则 1、本办 法由董 事会负 责制订、解释及 修订。若本办法 与日后 发布实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