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教慧遠中學函 S 36 /10-11 全校大 敬啟者:為使學生與有益身心之活動,本校定於十一月 二十五日(星期四)舉全校師生大。是日乃本校正常活動日,全體學生必須加,否則作曠課。詳情如下: (一)地點:西貢潭涌 (二)日 期:201011月25日(星期四) (三)集合時間及地點:上午八時三十分在學校堂集合 (四)解散時間及地點:下午四時在學校解散 (五)費 用:費全免(由校方支付) ()當天校方將檢查學生物品,防止學生攜帶危險及違禁物品 (七)請家長細閱後頁之學生守則,並督促 貴子弟嚴加遵守及服從師指導。 同學屆時因病未能加,須於該天上午八時前致電校務處( 2658 1833), 並於課日
2、攜同家長信及醫生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如因特別事未克加 者,須於交回條時附家長信明由向班主任申請。經校方批准豁免加者,須於該天帶 備中、英、課本返校自修(自修時間由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午膳時間由十二時半至一時半)。 次天(11月26日)補假,學生毋須返校上課,而該天 本校亦會舉任何活動(有活動,會另函通知)。 此致 各級學生家長 佛教慧遠中學 校長 冠偉 謹啟 201011月12日 _ S 36 /10-11 回條 (須於11月16日前交回班主任) 敬覆者:本人已知悉 貴校之事宜,並 * (一)同意敝子弟加全校大並將督促敝子弟遵守有關規則。 (二)申請豁免敝子弟加大,由: _ 此 覆 佛教慧
3、遠中學 校 長 先 生 家長簽署:_ 學生姓名:_ 班別:_ 班號:_ 201011月 日 註: * 請將適合的刪去;申請豁免者無充份由將獲批准。 佛教慧遠中學 2010 - 2011學生守則 一.日 期:201011月25日(星期四) 二.出發前集合時間:上午8時30分 出發前集合地點:於學校堂集合點名 三.報到及點名:各同學必須向有關組長報到,組長點名後隨即向班主任匯報出席情況。 報到時間 : 第一次:上午8時45分 第二次:中午12時正 第三次:下午2時30分 (各同學依時報到,於第二次及第三次報到時同學仍未出現者當失蹤,校方會按情考慮報案處) 報到地點:師於同學解散前將宣佈報到地點,同
4、學應意師指示。 四.服 裝 同學必須穿著樸素端莊上衣(嚴禁穿著吊帶、肩等衣服),色或素色長牛仔褲或運動長褲(嚴禁穿著短褲或裙等),運動鞋(為安全計,同學得穿著涼鞋或高跟鞋);天氣轉涼可外加素色外衣,或風褸。 五.前應注意事項: 1.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及學生證。 2.得攜帶任何可作賭博之工具或物品。 3.得攜帶或飲用含有酒精成份之飲。 4.得攜帶燃物品如天拿水、工業用酒精等作為生火燒烤之用。 5.得攜帶任何款式的玩具槍械。 6.宜攜帶大錢或貴重物品。 .時應注意事項: 1.應按照師指示,有秩序地登、下,得爭先恐後,並保持廂清潔。 2.避免與其他遊人士發生衝突。 3.安全第一。小心使用燒烤及野餐用具,如燒烤叉、餐刀、罐頭刀等。發生任何意外,應即通知班主任或負責師。 4.遵守郊野公園規則,保持地方清潔。 5.得開指定活動範圍。 6.小心保管財物。 七.結束解散後,各同學應即回家,得在街上。 附註一:當日掛起紅色、黑色雨警告、警告、或天氣極而教育局宣佈全港學校停課,是次活動自動取消,作另通告。同學亦毋須上課,次日仍照校放假。 附註二:有穿著奇裝服,有礙觀瞻,或所穿服裝宜野外活動者,將會被禁止加,並須校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