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能源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独 立董事 相关 独立意 见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 规则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和公司 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八 届一 次会议审议的 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主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二)根据公司提供的 简历,周朝晖先生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三)周朝晖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周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钟若愚、傅曦林 二二二年 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