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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6飞亚达: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00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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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北京市 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关于飞 亚达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致:飞 亚达精 密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顾问,本所指派 骆训文律师、李莉律师 进行现场见证,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法律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2、)、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简称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贵公司公司章程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本所律师将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 于本 次股东 大会 的召集、召 开程序 1、贵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在2020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了各股东,并对所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进行了披露。2、本次股东大会于 二二年六月四日14时40分

3、在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 陈立彬主持。本次会议时间、地点、审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经审查,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关 于出 席会议 人员 资格的 合法 有效性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股 东出 席的总 体情 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5,347,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1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4,018,187股

4、,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29,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4。外 资股 股东出 席情 况(适 用有 发行境 内、境外上 市外 资股的 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4,375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3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 份214,375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3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中 小股 东出席 的总 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70,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5、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0,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29,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4。外 资股 中小股 东出 席情况(适 用有发 行境 内、境 外上 市外资 股的 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4,375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3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4,375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3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

6、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出 席本 次股东 大会 的人员 除上 述公司 股东 及股东 代理 人外,还包 括公司 董事、监 事、公 司其 他高级 管理 人员、本所 律师等 出席 或列席 会议。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三、关 于股 东大会 的表 决情况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1.00 公司2019 年 度报 告及摘 要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7、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2.00 2019 年 度董 事会 工作

9、报 告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

10、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3.00 2019 年 度监 事会 工作报 告 总 表决 情况:北京市

11、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12、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13、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4.00 公司2019 年 度财 务决算 报告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

14、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15、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5.00 关于公 司2019 年度利 润分 配的议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

16、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17、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6.00 关于2020 年 度日 常关联 交易 预计的 议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8、.2996。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19、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7.00 关于支 付2019 年度审 计费 用及续聘 公司2020 年 度审计 机构 的议 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28,002 股

2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50,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73;反对

21、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3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 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8.00 关于申 请2020 年度银 行总 授信借款 额度 的议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

22、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

24、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9.00 关于申 请2020 年度对 子公 司担保额 度的 议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39,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北京

25、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2,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8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26、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10.00 独立 董事2019 年度 述职 报告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

27、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外 资股

28、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11.00 关于2019 年 度董 事及高 级管 理人员 薪酬 的议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9、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30、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表 决结 果:该 议 案 审议通 过。议案12.00 关于 回购注 销2018 年A 股限制 性股 票激 励计划(第 一期)部分 限制性股 票的 议案 总

31、 表决 情况:同意165,340,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2,36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32、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214,375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议案13.00 关于 修订 的议 案 总 表决 情况:同意164,705,942 股

3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20;反对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634,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7;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外 资股 股东的 表决 情况(适用 有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 外资股 的公 司):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214,375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 小股 东总表 决情 况:同意1,728,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9320;反对634,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68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外 资股 中小股 东的 表决情 况(适用有 发行 境内、境外 上市外 资股 的公司):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4,375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35、份的0.0000。表 决结 果:该 议案 审议通 过。经统计,本次会议议案1-11属一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2-13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11 属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列议案以外的新议案,也未出现对议案进行变更的情形。经审查,贵公司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36、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 四、结 论意 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二年六月四日。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均自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 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 座03层 电话:0755-36866600 传 真:0755-36866661(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骆训文 经办律师:李 莉 二二年 六月 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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