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 称:*ST中捷 公 告编号:2019-060 中 捷 资 源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收 到(2019)浙1021民初3740号案 件 传 票 及 法 律 文 书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于 2019 年 7月15 日收到玉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浙 1021民初3740 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一、传票 的 主 要 内容 1、案号
2、:(2019)浙1021 民初3740号 2、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3、被传唤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5、应到时间:2019年8月13 日08:50 6、应到处所:玉环市人民法院 第五法庭 二、案 件 基本 情 况(一)原告 原告一: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二:蔡开坚(二)被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第三人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诉讼请求 1、请 求 撤 销2019 年5 月17 日 被 告 中 捷 资 源201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全 部 决2 议。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负担。三、其 他 尚 未 披
3、露 的 重 大 诉讼 仲 裁 事 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四、本 次 诉讼 判 决 对 公司 本 期 利 润或 期 后 利 润的 可 能 影 响 本案尚未判决,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暂时无法准确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本案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在法院作出明确的判决结果前,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相关 传票 及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商讨应诉方案。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4、资风险。五、本 案 基本 情 况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大股东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中 捷 环洲”)与 三股 东 蔡 开 坚先 生 签 署 表 决 权 及 投票 权 委 托 协议 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5 月9 日公告的 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提请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45)、2019 年5 月14 日公告 的 关 于 股 东 签 订 的 提 示 性 公 告(公 告 编 号:2019-046)、2019 年5 月20 日公告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及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关
5、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 注 函 回复 的 公 告(公 告 编 号:2019-052)及 北 京市 两 高 律 师事 务 所 关 于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中 小 板 关 注 函【2019】第 250 号)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告的关于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蔡开坚先生函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 六、备查文件 1、玉环市人民法院(2019)浙 1021 民初 3740 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特此公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