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14-68(FW)采购单位: 新昌县人民医院(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日 期: 2014 年 11 月 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 项目需求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2014-68(FW)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 资金预算:不高于人民币25 万元。2、投标人资格:(1)投
2、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要求;(2)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中央空调清洗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 2500.00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形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
3、务室开发票。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6、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7、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5-860265498、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邵女士 陈女士,电话:0575-86230057,传真:0575862292279、公告发布媒体:浙
4、江政府采购网站 http:/ http:/ 年 11 月 26 日第一章 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新昌县人民医院病房大楼、VIP 病房等处均安装了集中式中央空调,为了确保中央空调的除菌消毒工作,新昌县人民医院就该项目进行招标。二、项目内容:1、住院楼内 1-16 层中央空调所有通风系统、风机盘管水系统清洗、消毒维修,十八病区 1-3 层、行政 1-4 层风机盘管清洗消毒维修,VIP 病房所有通风系统风机盘管水系统清洗、消毒维修。2、住院楼、VIP 病房楼中央空调冷冻、冷却及管网系统水处理、清洗。具体详见下表:三、项目技术要求1、中央空调系统系统清洗、维护技术要求1.1 冷却塔维保工作内容1.1.1
5、 检查冷却塔的自动补水系统,包括阀门、浮球阀,如有损坏,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位置不对,进行调整维保;1.1.2 检查外板及百叶板表面有无裂痕、变形、锈蚀等,如有及时处理;1.1.3 检查冷却塔风机、电机运行状态,运行电流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平衡,检查冷却塔运行是否有异常噪音,必要时给予调整,加注润滑油或检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VIP 病房所有管路系统 1 套VIP 病房风机盘管清洗 150 台 十八病区 1-3 层风机盘管清洗 150 台行政楼 1-4 层风机盘管清洗 100 台VIP 病房、 行政楼 1-4 层冷却塔维修 2 套VIP 病房、行政楼 1-4 层水系统化学清洗 2 套行政楼大金
6、水冷螺杆机组 1 台行政楼水泵 2 台VIP 病房大金水冷螺杆机组 2 台VIP 病房水泵 4 台VIP 病房、 行政楼 十八病区滤网清洗 400 个 每年清洗 6 次住院楼风管消毒、清洗 4000 平方米住院楼风机盘管清洗 534 台住院楼新风机组 15 台住院楼大金水冷螺杆机组 6 台住院楼水泵 12 台住院楼冷却塔 6 个住院楼水系统化学清洗 1 套住院楼回风滤网清洗 534 个住院楼所有管路系统 1 套 每年清洗 6 次1.1.4 检查冷却塔布水槽内散水孔是否堵塞结垢,填料表面水垢、残渣及填料变形情况,必要时及时清理和维护保养;1.1.5 检查和调整冷却塔淋水状况,使淋水均匀提高冷却塔
7、冷却效率;1.2.6 检查和清理冷却塔电气启动柜并进行绝缘测试,检查电气保护装置,检查紧固各处接线桩头;1.1.7 检查冷却塔金属结构件、冷却管道、阀门是否有开裂、泄漏、控制不灵活现象,必要时进行处理;1.1.8 对皮带的平行度、松紧度进行调整,对已到寿命的皮带进行更换;1.1.9 风机轴承及减速箱进行定期添加润滑油或者润滑脂。1.2 水泵维保工作内容1.21 检查入口过滤网是否良好,有无松动,以免水中的杂质损坏叶轮和泵体;1.22 检查水泵底脚螺栓是否松动,静态下水泵有否泄漏;1.23 清除水泵壳体污垢,检查轴承,机械密封温升是否正常;1.24 检查水泵的电机运行电流是否在额定范围内;1.2
8、5 对水泵轴承和电机轴承进行检查,加注或更换润滑油;1.26 更换水泵联轴节内的缓冲胶块,调正合理间隙;1.27 检查水泵叶轮有无卡磨现象,叶轮与主轴是否转运灵活;1.28 依据每台设备的故障情况给予相应维修技术处理;1.29 启动,试运行水泵,无噪杂声,温升符合技术要求,水泵电机运行电流正常,满足使用要求;1.2.10 定期更换水泵机械密封。1.3 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箱维护保养内容1.3.1必须要化学清洗表冷器;1.3.2检查组合式空调箱电机的对地绝缘和相间电阻,检查电缆的连接及固定等;1.3.3清洗管道中的水过滤器;1.3.4检查新风机组翅片的换热效果、翅片清洗剂清洗翅片;1.3.5清洗
9、凝结水盘,检查凝结水管是否畅通;1.3.6系统换水时,对空调箱进行放空气;1.3.7对管道保温破坏的重新进行保温,对钢构件的定期除锈;1.3.8. 检查组合式空调箱的进出水阀门;1.3.9风机皮带的平行度、松紧度检查及调整,并对已到使用寿命的皮带进行更换;1.3.10对轴承定期进行润滑,并对已到使用寿命的轴承进行更换 ;1.3.11排除机组漏水、不制冷(或制热)等故障。1.4 机房管道系统维护保养内容1.4.1检查管道保温,对脱落、破损、翻翘的保温进行修补或者重新保温;1.4.2定期对冷冻水过滤器及冷却水过滤器进行清洗;1.4.3对手动阀门的阀杆添加润滑油,并对阀门及管道进行除锈刷漆;1.4.
10、4定期检查自动排气阀的工作情况,并定期清洗和除垢;1.4.5检查止回阀的工作情况,如有必要进行拆卸维修或者更换;1.4.6检查软接头的工作情况,如有必要进行更换;1.4.7定期检查压力表及温度计,进行校验或者更换;1.4.8. 定期对板式换热器进行物理清洗。1.5 住院楼 1-16 层循环水质处理维护保养工作内容1.5.1 中央空调冷冻、冷却及管网系统水处理、清洗。1.5.2 对全系统进行一次化学清洗、预膜处理。防止系统在日常运行中产生腐蚀、结垢和菌藻滋生等障碍,以达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目的。1.5.3 经水处理后,系统运行水质控制在国家标准 GB50050-95 规定的专
11、用空调水质标准范围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及报价中央空调水系统冷冻、冷却水处理工程盐水系统防腐处理板换清洗作为合同的附件。1.5.4 空调运行期间进行水质的日常检测(1 次/月)及处理,并及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及处理结果。1.6 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按有关国家 GB50050-95 等标准,采用水质达标方式验收,向招标人出具服务项目独立第三方绍兴疾控检测报告。投标人须确保招标人的设备不因清洗而被腐蚀,投标人应使用中性清洗剂等,并确保招标人的设备和管道的安全。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合同期内。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
12、的问题除外。四、项目商务要求施工和质保期1 年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 年免费上门服务,出现重大故障时技术人员上门指导系统的维护。交货时间及地点在中标后 10 日内和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 20%的款,项目完工验收检测结果符合规定后十日内支付 70%的工程款,合同到期支付 10%的款项。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提供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别的供应商完成。(2)中标人到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一、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
13、与要求1 招标项目 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2 投标保证金 贰仟伍佰 元3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6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8 评标办法及标准 采用 综合评分法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 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1 年)退还(不计息)10 其他特别说明(1) 中标
14、人非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的,则须注册登记成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供应商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全文查询网址为:http:/ 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2)中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供应商的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注册入网。11 解释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附件 1: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得分高的 1 名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15、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第一条 本项目评审内容共分二部分,即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总分为 100分,其中资信技术商务部分为 70 分,报价部分为 30 分。第二条 各部分的实际得分之和为总分。各部分的实际得分与总分都保留 2 位小数。第三条 资信、技术部分评审的标准和方法(70 分)项目 内容 分数企业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
16、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 A 类资质证书 3具有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中央空调清洗甲级资质3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有以往 25 万(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凭合同复印件,每项得 2 分,最高 8 分0-8资信部分(20 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0-3技术 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0-6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资料管理: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
17、核制度及标准等建立与管理完好的得 4-6 分,较好的得 2-4 分,一般的得 0-2 分.0-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物资装备配备方案及设备管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保证质量的得 2-4 分;其余得 0-2分。0-4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修理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合理合同制人员配置(2-6 分):安排充足且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4-6 分,基本满足的得 2-4 分,一般的得 0-2 分0-6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其质量控制措施(2-8 分):有严密的质量监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的得 4-8 分,基本满足的得 2-4 分,一般的得 0-2 分。0-8维修服务响应及保障措施(1-8 分):针对本项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18、和针对性的得 6-8 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得 4-6 分,一般的得 1-4 分。1-8合理化建议(0-6 分):根据本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的合理性、全面性,得 0-6 分。0-6部分(50 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服务承诺(2-6 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优惠方案、服务承诺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优的得 4-6,较好的得 2-4 分,一般的得 0-2 分。0-6合 计第四条 报价部分评审的标准和方法(30 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投标人的投标报
19、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总得分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得分+报价得分,满分为 100 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说明1.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1.2 本招标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管办)核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要求;2.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叁级的施工企业或中央空调清洗乙级的施工企业;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费用3.1 无论
20、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五部分内容组成。4.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1、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发布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解答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 http:/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
22、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文字和计量单位7.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通用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组成。8.1 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包括下列内容:评分索引表*8.1.1 投标函;*8.1.2 承诺书;*8.1.3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8.1.3.1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8.1.3.2 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1.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3
2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8.1.4 类似项目业绩及履约情况;8.1.5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8.1.6 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叁级的施工企业或中央空调清洗乙级的施工企业;8.1.7 商务响应表8.1.8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8.1.9 企业各项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资料管理制度;8.1.10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物资装备配备方案及设备管理制度;8.1.11 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合同制人员配置;8.1.12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其质量控制措施;8.1.13 维修服务响应及保障措施;8.1.14 合理化建议;8.1.15 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服务承诺;8.1.
24、16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格式自拟)8.2 报价标部分包括下列内容:*8.2.1 投标总报价*8.2.2 投标报价明细表;8.2.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8.2.4 主要维修配件报价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打有*的文件材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应随带原件备查。若评委需审查原件时,未能提供,将可能作无证明资料处理。9、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报价10.1 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有的设
25、备费、附加费(税金、运输、保险、包装、安装调试、服务、维护)等一切费用。10.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人不接受两个(含)以上的报价,若有两个(含)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有效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若有更改,更改处须加盖公章或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计价必须相符。10.3 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价为 25 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 在特殊情况下
26、,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2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
27、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发票。 1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退还(不计息)。12.3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2.3.2 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12.3.3 中标人未按规定与使用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包括未按规定领取中
28、标通知书);12.3.4 投标文件中出现计算错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3.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在相应位置签署本次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全名,否则作废标处理。13.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正本”为准。13.3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需填写处用不褪色的黑墨水填写。13.4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
29、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14.1 投标人应将资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二部分分别装订,并在所有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4.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 8.1、8.2 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 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时,应(将资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编。14.4 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投标截止时间1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
30、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6.2 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16.2.1 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6.2.2 没有按规定装订密封及写标记的;16.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4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
31、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18、开标18.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18.1.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和主持。18.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未按时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18.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18.3 开标程序:18.3.1 开标由招
32、标人主持; 18.3.2 招标人简要介绍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18.3.3 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 18.1.2 规定向工作人员送验参加开标会人员情况,并由工作人员宣布校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18.3.4 由投标人或者其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5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信技术商务部分,送评标室由评委进行评审。18.3.6 资信技术部分评审完毕后,由中心工作人员公布各投标人资信技术部分评审情况。18.3.7 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人认为应当宣读的其他内容。送评标室由
33、评委进行评审。18.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8.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1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为 5 人,其中相关技术专家 4 人,专家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2 评标委员会设 1 名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19.3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完毕。19.4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先评资信技术部分,再评报价部分。20、评标过程的保密2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
3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21.1.1 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35、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的;21.1.2 投标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或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出现计算错误的除外);21.1.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且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1.1.4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1.5 投标报价出现计算错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 3%的或投标人拒绝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总报价;21.1.6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
36、于成本价,而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21.1.7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21.1.7.1 未根据采购需求对采购需求中关于技术规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要求作出实质性的承诺;21.1.7.2 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必须提供的资料及数据;21.1.7.3 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1.1.7.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1.1.8 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1.1.9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21.1.10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37、条件的;21.1.11 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经询标,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嫌疑(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招标人可没收所有串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1.1.13 招标文件中明确指明导致无效标的其他情形;21.2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21.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
38、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3.1.2 当单价与
39、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2 投标报价中如存在算术相加错误或同一项目报价不一致的,应根据保护招标人利益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予以修正。23.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3.4 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不得超过 3%的。2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1 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40、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4.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5.确定中标人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及其附件 1 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报告中应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25.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定标26、中标结果公告26.1 中标人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及网站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27、中标通知书27.1 结果公告 7
41、个工作日后,未发现中标人有废标情形的,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2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27.3 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4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 7 个工作日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可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28、招标人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28.1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有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如招标人对全部投标均予以拒绝时,会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标准29.1 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将
42、授予按本须知第 26.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0、签订合同30.1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天内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30.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31、履约保证金31.1 中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1.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3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发生违规或违约情况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
43、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如发生违规或违约情况的,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九)中标人履约的监督32、中标人履约的监督32.1 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违规行为以县公管办查实为准。(十)其他规定33、其他规定33.1 中标人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则须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33.2 中标人非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则须办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供应商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
44、商管理办法全文查询网址为:http:/ 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33.3 凡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合同甲方:新昌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清洗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次施工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项目2 工程施工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3 施工范围和内容:二 工程施工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总价款
45、: 合同签订后支付 2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检测结果符合规定后十日内支付 70%的工程款,合同到期支付 10%的工程款。三 工程期限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完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五 甲、乙双方责任及工作内容1 甲方承担的责任及工作内容1.1 甲方负责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系统详细原始资料及图纸便于乙方施工。1.2 甲方负责安排有关部门陈立群、吕益生为施工管理人员。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同时帮助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各项出入证明。2 乙方承担的责任及工作内容2.1 乙方负责依据前期现场调研资料,针对中央空调具体情况,依据清洗工艺,合理组织人员、设备
46、、时间,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工作。2.2 乙方负责将清洗后的工作场地恢复原状,在施工时应在如下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恢复原状。2.2.1 房间内设备、地面覆盖、防水措施。2.2.2 垃圾处理措施。2.2.3 吊顶处理,复原方案。2.3 乙方指派李远中为技术主管,施工人员每天不少于 5 名技术人员。2.4 乙方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护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不受损坏,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做好材料、设备保管,财物失少由乙方自负,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对甲方中央空调系统或其它设施的损失,由乙方负
47、责赔偿。六 清洗施工验收1 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程等相关规定。2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完毕后一周内,乙方提供书面清洗报告,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由甲乙方组织并邀请上级部门县、市疾控中心检测检验,各项指标均应符合规定。3 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七 违约责任1 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施工费用,逾期支付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有关损失。2 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并赔偿甲方有关损失。八 争议解决方法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若协商不成,由所在地方人民 法院裁决。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当事双方均应及时通 知对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十 附则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并经新昌县招投标办确认后 10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