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万 科企 业股 份 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 A 股 股份 分红 派 息实 施公 告 证券 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 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 编号:万 2020-088 本公 司及 董事 会全 体成 员保 证公 告内 容真 实、准 确和 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特别提 示:每 10 股派 发现 金红 利(含税)人 民币 10.166131 元,股权 登 记日:2020 年 8 月 13 日(周四),除息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周 五)。H 股股 东的 现金 红利 发放 不适 用本 公告,H 股股 东的 现 金红 利发
2、 放安 排请 见本 公司 发布于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有限 公 司 网站 的公 告。一、股 东大 会审 议通过 利润 分配 方案等 情况 1、2020 年 6 月 30 日,万科 企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9 年 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2019 年度 拟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息 人 民 币11,810,739,436.05 元(含 税),占 公司 2019 年合 并报 表 中归 属于 母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的 比例为 30.38%,不 送红 股,不以 公积 金转 增股 本。如以 2019 年末 公司 总股 份数 1
3、1,302,143,001股计 算,每 10 股 派送 人民 币 10.45 元(含 税)现金 股 息。如公 司在 分红 派息 股权 登记 日之前发 生 增 发、回购、可 转债 转增 股本 等情 形导 致分 红派 息股 权登 记日 的总 股份 数发 生变 化,每股 股息 将在 合计 派息 总额 不变 的前 提下 相应 调整。公司 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 以每 股 25.00 港元 的价 格成 功发 行总 数 为 315,589,200 股之新 H 股(以 下简 称“本次 配售”),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披 露的 关 于根 据一 般性授权 配售新 H 股完
4、成交 割的 公告(公 告编 号:万 2020-055)。本 次配 售完 成后,公 司已发行 股份 总数由 11,302,143,001 股增 加至 11,617,732,201 股。据 此,2019 年度每 10 股 可获2 派发 的现 金 股 息将 由人 民币 10.45 元 调整 至 人民币 10.166131 元,现金 股息 总 额 维持 不 变。2、自 股东 大会 审议 通过 的 分 配方 案披 露 至 实施 期间 公司 的 总 股本 未发生 变 化。3、本 次实 施的 分配 方案 与股 东大 会审 议 通 过的 分配 方案 一致。4、本 次实 施分 配方 案距 离股 东大 会审 议通
5、 过的 时间 未超 过两 个月。二、本 次实 施的 利润分 配方 案 1、公 司 2019 年度 A 股 派息 方 案 为:以 分 红派 息股 权登 记日 股份 数 为 基数,向 全 体 A股股 东每 10 股 派现 金人 民币 10.166131 元(含税)。2、A 股个人 股东、证券 投资 基金 股东,实 际每 10 股 派现 金人 民币 10.166131 元。股东在转 让股 票时,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以下 简称“中国 结算”)将 按照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证监 会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财税20
6、15 101 号),根 据股 东持 股期限 计算 实际 应纳 税额,代 扣超 过已 扣缴 税款 部分,并由公 司进 行代 缴。计 算持 股期 限以 股东 证券 账户 为单 位,根 据先 进先 出的 原则,转 让股 票时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 的股 份,每 10 股补 缴税款 2.033226 元;持股 1 个 月以 上至 1年(含 1 年)的股 份,每 10 股需 补缴 税款 1.016613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 股份,不 需补 缴税款。A 股非居民 企业 股东(包 含 合 格境 外 机构 投资 者 和 人民 币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按 10%的税 率代 扣所 得税,
7、实 际每 10 股 派现 金人 民币 9.149518 元。对于 通过 深港 通 持 有公司 A 股的 香港 市场 投 资 者,由 公司 按照 10%的 税率 代扣 所得 税,实际每 10 股派 现金 人民币 9.149518 元。香 港市场 投 资 者中 属于 其他 国家 税收 居民 且其 所在国与中 国签订 的税 收协定 规定 股息红 利所 得税率 低 于 10%的,企业或 个人 可以自 行或 委托公司,向税 务机 关提 出享 受税 收协 定待 遇退 还多 缴税 款的 申请,经 查 实后,对 符合 退税 条件的,按已 征税 款和 根据 税收 协定 税率 计算 的应 纳税 款的 差额 予以
8、退税。股息 红利 所得 税有 关政 策请 参见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个人 所得 税法,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企业所得 税法,财政 部、国家 税务总 局、证监 会 关于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财税 2015 101 号),国 家税 务总 局 非居 民企 业所 得税 源泉 扣缴管理 暂行 办法(国税 发 2009 3 号),财政 部、国 家 税务 总局、证监 会 关 于深 港股 票市场交 易互 联互 通机 制试 点有 关税 收政 策的 通知(财 税2016 127 号)。股东 可在 办理网 络服务 身份验 证手续 后,通 过中国 结算网 站()查
9、 询其缴纳 红利 所得 税涉 及的 持有 期限、股 份持 有变 动记 录等 明细 信息,也 可通 过拨 打中 国结 算热3 线电 话(4008-058-058),咨 询红 利税 政策 有关 问题。三、股 权登 记日 及 除息 日 A 股股权登 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除息 日为 2020 年 8 月 14 日。四、分红 派 息对 象 截 止 2020 年 8 月 13 日 下午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收 市后,在 中国 结算 深圳 分公 司 登 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股东。五、分红 派 息方 法 公司 此次 委托 中国 结算 深圳 分公 司代 派的 A 股股 息 将 于 2020
10、 年 8 月 14 日 通 过股 东托管券 商(或其 他托 管机构)直接 划至 其资 金账 户。六、完 税证 明等 办理事 宜 A 股非居 民企 业股 东如 需获 取完 税证 明,请最 晚 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含 当日)填写附 件列 示的 表格 传真 至联 系地 址,并请 将原 件签 章后 寄送 至公 司董 事会 办公 室。如果 A 股股东 向公 司提 交中 国税 务机 关出 具的 认定 其 为居 民企 业的 税务 证明,或 向 公司提 供中 国税 务机 关批 复的 享受 协定 待遇 或其 他免 税等 优惠 政策 的证 明文 件(上述 证明 文件原件或 复印 件加 盖公 章
11、),公 司将按 照提 供的 税务 文书 和相 关认 定文 件重 新计 算应 派发 红利金额,协助 向主 管税 务机 关 就已 征税 款和 应纳 税款 的差 额申 请退 税并 做相 应补 发。由此 给股东带 来的 不便,公 司深 表歉 意并 恳请 理解。七、有 关咨 询办 法 联系 人:公司 董事 会办 公室 联系 电话:0755-25606666 转董 事会 办公 室,传真:0755-25531696 联系 地址:深 圳市 盐田 区大 梅沙 环梅路 33 号万 科中 心 邮编:518083 万科 企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 二 二 年 八 月八 日 4 附件:股东信息 中文(如有)英文 在其 居民 国(地区)名 称 在中 国境 内名 称(如有)在其 居民 国(地区)地 址 国(地区)别 应缴纳 股息 所得 税 情况 证券 账户 号码 付息 股权 登记 日持 股数(股)应纳 所得 税金额(人民 币:元)联系人 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 地址 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