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及 独 立董 事制 度等 有关 规定,我 们作为 公司 独立 董事,基 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 认真 审阅 公司 第 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五 次(临时)会 议的 相关 议案和 材料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和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符合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本次
2、分拆上市具备可行性。2、公司和中 科 江 南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部 门 对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的 监 管 要求,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3、本次分拆上市后,中科江南具备规范运作的 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4、公司分拆中科江南至 深圳 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 和其 他利 益相 关方 的利益 产生 积极 影响,有利 于维 护公 司、股东 和债权 人的 合法权益。5、本次分拆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 分拆 上市 事项 已提交 独立 董事 事前 认可,董事 会审 议本 次分 拆上市 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总体安排,同意将 本次分拆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朱 桂龙 杨 闰 邢良文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