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8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 年6月23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2年 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
2、: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 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视频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修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第一百零七条第(八)点新增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现提议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 年 2 月修订)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2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包括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为:(一)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2%以下的,由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二)每一
4、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2%以上(含2%)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的,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三)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含5%)的,或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公司(包括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为:(一)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以下的,由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二)每一会计年
5、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以上(含1%)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的,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三)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含5%)的,或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由综合部提出捐赠方案,经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捐赠方案应当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方式、捐赠财产构成及其价值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等。
6、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由行政人资部提出捐赠方案,经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捐赠方案应当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方式、捐赠财产构成及其价值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等。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由综合部就捐赠方案的相关文件批复、会计凭证、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等材料妥善存档备查,同时报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由行政人资部就捐赠方案的相关文件批复、会计凭证、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等材料妥善存档备查,同时报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 公司
7、审计部对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综合部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禁止随意对外捐赠行为。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行政人资部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禁止随意对外捐赠行为。3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 年2 月修订)废止。除上述条款外,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年2月修订)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2年 6月修订)。本议案尚需
8、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公司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陈达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89)。特此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5日